□周劲松 廖明辉
☆社会治理创新☆
完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系的思考—以重庆市为例
□周劲松 廖明辉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担着为社会公众提供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责,长期以来,重庆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存在着机构设置不统一、重复建设、基层服务能力不足、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党的十八大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提出了“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这是对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系提出新的更高的改革要求。重庆市从2011年整合了市级经办机构资源,2014年又在市级层面积极探索经办管理体系改革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推动了部分区县跟进。但从全市整体看,还需加快理顺和完善。
当前重庆市区县社会保险经办体系普遍面临服务保障能力不足、力量薄弱、矛盾集中等诸多严峻挑战,根本原因是区县经办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未得到解决。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体制不顺畅。一是机构设置没有统一规范。重庆市区县中,共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83个(不含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有11个区县统一设置机构,大部分区县仍按险种分设机构。这些机构在设置上名称不统一、级别不统一(从正处级到副科级)、职能界定不统一。二是多头管理、职能交叉、功能不全。因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分设,导致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管理存在多头管理和职能交叉等情况;部分经办机构的编制及职能是多年前核定,已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事业需要,造成管理和服务功能不全。三是条块管理,不适应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隶属当地区县人力社保部门,但乡镇、街道基层社保服务平台的人、财、物却隶属各乡镇、街道管辖,各地镇、街对社保服务平台的建设、保障存在较大差异,基层社保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稳定性、专业性不强,随着城乡统筹加快、服务向下延伸,越来越难以适应参保群众对社保服务的需求。
(二)经办服务能力不足。一是人手严重不足,长期超负荷运转。随着重庆市城乡统筹社会保险制度覆盖面扩大,以及人口老龄化加剧(全国人口抚养比平均值为3:1,重庆市为1.87:1),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大量增加,区县经办机构普遍面临人员编制不足问题。2013年底,重庆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编制数和实有人数均列全国倒数第八位;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与参保人次比的平均水平为1:9883,同期我市比例为1:20286,在全国最高,且近年一直居高不下,人员超负荷运转问题突出。二是运行机制不统一。由于经办机构按险种分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有较大差异,加之镇、街基层服务平台条块管理,造成经办机构运行机制不统一,管理服务标准不统一,容易因此产生一些矛盾。三是专业人才缺乏。随着社会保险法的深入贯彻实施,社保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群众参保意识增强,社会关注度提高,对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提出了管理专业化、精确化,服务标准化、多样化、个性化的全新要求。成长空间窄、收入水平低等多种原因造成我市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计稽核、医药、信息、统计、精算等专业人才匮乏,基层社保服务平台及服务网点工作人员流动性大。基层一方面难以招录这类人才,另一方面难以留住这类人才,人才瓶颈制约着基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提高。
(三)基础设施设备配备不足。由于条块管理,各地在社会保险基础服务设施设备上投入不一,差别较大,影响社保服务功能发挥。一是部分社保经办机构及基层社保服务平台服务大厅场地面积建设未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群众办事拥堵。二是金保业务专网尚未覆盖所有行政村和社区,业务下沉、服务延伸难到末梢,群众办事不方便。三是自助服务终端设备等现代化服务手段不足,影响服务效率。
新常态下,社会发展因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口结构变化、信息化发展而进入新阶段。社会保险工作随之呈现出:粗放式扩面空间变窄、跨地区流动性增强,群众诉求多样化,对社保服务的可及性、便捷性、公平性需求增强;新媒体发展,各种问题焦点扩散快,诱发不稳定的因素增多;基层经办机构人少事多、“小马拉大车”矛盾愈加突出等新特点。要实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宏伟目标,关键是要以改革的思维加强顶层设计和长远谋划,加快破除当前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制中存在的各种弊端,使之适应新常态。为此建议:
(一)加快整合经办资源,理顺管理体制。一是统一组织机构。将仍按险种分别设置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整合归并为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名称、机构规格、机构职能职责、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人员配备等,由市编制部门会同市人力社保等部门,按照“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总要求,以适应五大功能区协调发展、适应五险城乡统筹,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原则统一设定。二是变条块管理为垂直管理。在保持现有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经办体系框架不变前提下,将各乡镇、街道社保所以及村、社区社保平台的业务、经费和人员的管辖权上划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方面有利于各区县经办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合理配置乡镇、街道及村、社区社保服务资源;另一方面有利于确保基层社保经办队伍的充实和稳定,有利于服务向下延伸以及专业化水平的提高。
(二)统一业务流程规范,完善运行机制。一是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在资源整合基础上,搞好与市级业务经办流程的“蜂窝煤”对接,加强对基层服务网点的指导、培训,形成业务办理规则全市上下一致,减少因经办规则不统一、办理结果不一致造成的新矛盾。二是加快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和推广。建立和完善一套与我市市情相适应,涵盖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待遇发放、关系衔接转移、基金结算、稽核内控、权益告知等所有业务环节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标准和服务标准体系,并在全市社保经办系统推广,促进社保经办依法、依规。三是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形成畅通的人才成长通道,提高基层服务网点社保经办人员待遇水平,增强系统对人才的吸引力,使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有才可用、才尽其能。四是建立财力补偿机制。按照“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设要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机构提供的管理和服务在全市范围内应按统一标准提供;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要求,统筹区内社保经办机构的设施、设备也应按统一标准配置。由于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财力有强有弱,经济不发达或欠发达地区在大型基础性设施设备建设的投入上存在不足。需结合各地情况,建立财力补偿机制,确保整个体系建设同步、成效一致。五是健全经办管理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完善经办管理服务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建立起刚性指标与柔性指标、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指标体系;把经办机构系统内考核与服务对象对经办管理服务水平认可度的评价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专项评价相结合。
(三)加强经办基础建设,提升管办能力。一是按国家行业标准要求,整合各级资源,加大基层服务平台和服务网点设施、设备投入和建设,满足服务向下延伸条件,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加强经办队伍建设,结合各区县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缓解经办压力和矛盾;同时,加强信息、精算、医药审核、稽核等专业骨干人才队伍培养和建设,为管理精确化、服务精细化提供支撑。三是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经办队伍素质,推动全市经办管理服务水平提升。
(四)用信息化创新管办模式,提高服务效能。全力打造电子社保城市,并逐步向智慧社保迈进,依靠信息化强壮“小马”,拉动“大车”。一是加快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内容,逐步达到网、厅一体化,将经办大厅办理的业务项目通过互联网和移动智能终端延伸到每个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身边。二是将一些能够自助办理的社保服务项目和内容集成到自助服务终端设备中,广泛配置到各级经办服务大厅,村、社区社保平台和服务网点,以及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方便群众查询信息、打印参保缴费证明、业务预约等,缓解各经办大厅和服务网点因场地、人员不足的压力。三是加快整合市级各部门的数据信息资源,建立跨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通过与公安、工商、卫生计生委、财政、金融、食药监等部门的数据横向比对,一方面进一步提高社保制度运行分析的科学性,为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为不断完善经办管理,堵塞各种“跑冒滴漏”提供有力措施。五是充分运用经办机构门户网站、智能手机、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社保政策、经办流程宣传,积极回应社会各方和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主动引导舆论方向。
(五)探索多元化社保经办服务。尽管社保经办管理服务是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的职责,但是,随着城镇化建设加快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到人群全覆盖步伐加快,人少事多将是各级社保经办机构面临的一项长期矛盾,不可能单纯靠增加人员编制就能解决,需探索多元化经办服务方式。一是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来分担一些监管和服务,缓解经办力量不足问题。例如:通过向商业保险公司或会计师事务所购买服务,可以加强对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审计检查,监督医保基金使用情况;通过向邮政部门购买服务,可以解决参保群众个人权益送达告知问题。二是适当增加公益性岗位,用于缓解基层社保经办机构人手不足问题。例如:可将一些需上门服务的工作通过公益性岗位加以解决。三是充分依托参保单位劳资部门工作人员以及社区工作者,开展一些政策宣传、生存认证等。
作者:周劲松,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公共信息处处长廖明辉,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经管部副主任、副教授
责任编辑:宋英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