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静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河南省农民收入稳步提高,收入渠道也呈现多元化,但是各地区农民收入及收入结构也逐渐呈现明显差异,本文运用聚类分析方法对2013年河南省农民收入结构区域差异特征进行分析,发现目前河南省农民收入结构主要可以分为三个类别,并根据研究结论提出一些思考。
关键词:收入结构;聚类分析;区域差异
改革开放以来,基于各地区区位和资源禀赋差异,再加上不同地区政府经济政策制定和落实存在差异,河南省各地市经济发展日益不均衡、农业与农村发展相对也不平衡,农民收入来源日益多元化,农民收入结构的地区差异也日益显现,导致我省各地区农民收入水平也存在较明显差异。通过对不同区域农民收入结构差异特征进行分析,各地区政府部门才能有的放矢,从农民收入来源入手提出有效措施以促进农民增收,进一步缩小农民收入区域差距。
目前,农民收入结构方面国内学者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1)收入结构变动趋势。周雪松、刘 颖(2012)把近30多年来我国农民收入结构变化趋势特征进行剖析,认为增加农民收入应该巩固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并进一步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加大支农力度;王承宗(2014)对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农民收入结构变化进行动态比较分析,发现各区域农民收入来源存在明显差异;(2)从收入结构视角分析促进农民增收。张雅琳(2014)对我国东西部地区农民收入结构进行对比分析,认为应根据不同地区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策略以促进农民增收;许少辉,李宗洙(2013)从收入结构视角对昆明市农民收入问题进行研究,发现工资性收入目前对农民收入贡献率与家庭经营收入相当,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对促进农民增收也具有一定贡献;(3)农民收入结构变动影响因素。张振强,安迪(2014)认为影响农民收入结构变动的因素有家庭生命周期、区域差异、农村制度变革等因素;谭银清,王钊,陈益芳(2014)研究发现文化程度对农民收入结构也有显著影响。通过上述分析可知,目前国内学者对河南省农民收入结构趋于差异研究相对欠缺,基于此,本文结合最新数据对河南省农民收入结构区域差异进行研究,以期为政府部门农民增收策略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3.1 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的指标是农民收入结构数据,具体包括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数据来自2014年河南省统计年鉴。
3.2 聚类分析结果
在此,结合河南省各市农民收入来源结构最新数据,利用SPSS17.0统计软件对农民收入结构数据进行分析,分析具体结果见表3.1。
第一类中包括郑州市、洛阳市、新乡市、焦作市和许昌市五个地区,这五个地区农民收入基本特征为农民收入来源四方面绝对水平都比其他地区要高,而工资性收入水平最高,占农民纯收入50%以上,而家庭经营收入比重相对较低(35%左右)。由此可以看出,这五个地区的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已经成为农民增收最主要来源,而农业收入只是有力补充。另外,此类中各地区农民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也都明显高于我省其他地区。
第二类中包括南阳和三门峡两个地区,这一类中两个个地区的农民收入水平低于第一类地区,但比平均水平要高,但是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占比达到55%以上,农业收入仍然是农民收入的最主要来源,绝对值也达到5000元以上,工资性收入次之,但比重保持在37%左右,也是農民增收一个重要来源,而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比重相对比较低,甚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第三类是其他11个地区,这些地区农民收入总体水平较低一些,收入结构没有表现出较为明显的特征,与全国水平相比较为相近,部分省份会更差一些。如果将这些省份再细分,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安阳市、鹤壁市、济源市为一类,其他地区为另一类。很明显,前一类地区农民收入总体水平要比后一类地区高一些;而后一类中各地区农民收入在全省而言相对比较低,各项收入几乎都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我省不同地区农民收入结构存在明显差异。从整体来看,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的地区,农民通过出租房屋、土地或理财等渠道能够获得较多的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在前两类地区中要高一些,其他地区都较低,低于全国水平。产粮大市与其他地区相比则较差一些,并且收入来源也有差异,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几乎主要以工资性收入为主,并且绝对水平较高,而产量大市则主要仍以家庭经营收入为主,虽然目前仍是农民收入主要来源,但是绝对水平相对较低。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农民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相对也较高,而产量五大地区转移性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这也暴露出一定的问题,农民种粮不富,作为相对弱势的群体,这些地区农民主要依靠种粮增收,然而却没有得到更好的扶持,由此也说明,目前政府财政支农方式还有待完善,支农力度应进一步向产量高的地区倾斜,充分保护种粮农户的切身利益。
4 政策建议
有上述分析可知,河南省不同区域农民收入及收入结构目前存在明显的差异,不同地区应该结合当地资源禀赋提出更针对性的对策以促进农民稳步增收。在此,笔者从农民收入来源视角对如何促进农民增收提出几方面思考:(1)巩固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收入。鼓励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实现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2)稳步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宏观层面应该确保河南各地经济稳定增长。根据上述分析可知,目前,河南省农民收入区域性差异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工资性收入差异比较明显,因此,降低河南省农民收入区域差异的关键就在于加快欠发达地区经济的发展,优化农民收入结构,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3)进一步提高农民财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最重要的是推进土地确权制度改革,土地确权能够真正保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农村金融机构应该为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金融服务,为农民提供更多的理财渠道;加大对种粮农户的补贴力度,完善目前支农政策,对不同地区农民实行有差异化转移方式,以确保促进农民增收的同时,进一步缩小农民收入的区域性差异。(作者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基金项目: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项目“基于农户收入的中部粮食主产区土地流转问题研究”(编号:2014CJJ088)。
参考文献:
[1]周雪松,刘颖.中国农民收入结构演变及其启示[J].中国农学通报, 2012,28(14):210-213.
[2]王承宗.中国农民收入增长结构变迁的动态分析[J].河南农业大学学报,2014(2):91-94.
[3]张雅琳.从农民收入结构变化分析如何使农民增收[J].山东纺织经济,2014(12):53-56.
[4]许少辉,李宗洙.基于收入结构视角的昆明市农民增收问题研[J].2013,41(28):11557-11558.
[5]张振强,安迪.河南农民收入结构变化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J].2014(5):49-50.
[6]谭银清,王钊,陈益芳.受教育程度对我国农民收入来源和结构的影响[J].西部论坛,201 4(7):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