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希
“屌丝”这个词,表面上充满了自暴自弃的气息,事实上,不过是延续了一种自我矮化以获得发言自由的表达技术。自称屌丝,便获得了责任和价值的某种豁免。“甭跟我聊使命,不要高大上,我溜肩膀,扛不住!”这并非真正屌丝的发明,这种言语姿态,就我粗浅的观察,至少王朔在论战中就运用得极其精熟—把自个儿放在地下室,架不上去,便也摔不下来。
撇开网络戏谑,窃以为,世界上确实有屌丝这回事,他们是一类人。屌丝具有普遍的思维特征,这种特征让他们不仅不能在人群中彼此辨认,反而彼此厌弃。但事实上,屌丝也只有跟同类在一起,才能获得真正精神上的放松,包括肉体上的放纵,而这原本也是幸福的来由。
叔本华对屌丝问题深有研究,不过,他不叫他们屌丝,他管他们叫“Philister”,菲尼斯特人。这个词是“缪斯的孩子”的反义词,意思是“被文艺女神抛弃的人”。这个词的学术意思是严肃古板,叔本华也承认,这样一个超验的定义,和大众的感受不相符。实际上菲尼斯特人不仅跟文艺女神绝缘,跟任何深思熟虑、任何真正超越现实的思考,都没有关联。他们并不需要精神生活,仅仅具备了“常规的、有限的智力配给”。
菲尼斯特人并没有什么精神上的乐趣,知识追求、探索真理,哪怕是找出生活中疑惑的答案,对他们来说,都需要敬而远之。实在避不开,便匆匆应付了事。因此你会发现也能背上两首诗的菲尼斯特人,但只有这两首,是为了应付场面勉强习得的,但他对于他不知道的诗,并没有丝毫欣赏的动力。他们最乐于安享的,是那些现实性的、可以直接由身体领受的东西,如美酒、美食、女人、帅哥。
今天回头来看叔本华对菲尼斯特人的看法,依然能感知他洞察的深刻和精准。只是当今,菲尼斯特人也在演化,正是演化成今天的屌丝。首先,屌丝也是可以文艺的,甚至做出一副热爱文艺的样子,但他们对文艺的理解,可能是几行关于“夜”、“缱绻”、“颤抖(含尿颤)”的不知所云的句子,是丽江、西藏、泰国,是一部华美的偶像电视剧,是几首挂在耳边的流行曲。不是说它们不好,而是屌丝毫无深究它们的兴趣,一切起于消费,止于消费,至于它们真的是什么,在屌丝看来,不重要,因为世界无须深究,就是它在眼里看起来的样子,一个歌手红过了,自然有新一轮的歌手冲上来,西藏有什么,屌丝们除了拿着相机毫无教养地“咔咔”地对着藏族人拍照,并不关心。
屌丝的另一层演化,是由于互联网的缘故。当一个金字塔的世界塌陷成馅饼,当天涯可以比邻,屌丝不止关照身体的享乐,也无比看重存在感。他们时时需要发出对人对事的看法,即使这看法互相矛盾。对他们而言,发言本身比什么都重要,态度需要站队,而且不是站在这边,就是站在对立面。如果站在一边,就无条件认同,如果站在对立面,自然,你赞成的一切我都反对。也不要指望他们会一以贯之地认同某个人或某件事,调转枪头对屌丝而言也是寻常事,因为这对他们毫无障碍,本来就因为微末的原因赞成某事,反对也可随意。
屌丝的世界观是凌乱的,价值观也很不稳定。你可以发现他们在婚变的帖子下激昂地留言,指斥劈腿的一方,但在另一个帖子里,他们会畅快地介绍自己勾搭已婚男女的风光。女屌丝特别容易被情感故事所打动,觉得自己既勇敢又纯洁,特别会为情付出,什么床都敢伸条腿上一上,回头闪了腰还委屈得跟杜十娘似的。以无知为天真,以无耻为情深,以无能为单纯,这“三无青年”拿个魔镜照上,胸脯上还挂着“被误会的十佳时代青年”的绶带。
屌丝特别讨厌自己听不懂的话,虽然他们能听懂的东西实在有限。他们是粗鄙的利己主义者,但是一听到利己主义这样的话,便要假装晕过去,倒下前还顺了邻居的一棵白菜。
屌丝也没有方法论这样的东西,他们认为,如同从同一点出发,有的人先抵达A点,这基本上完全是由于两个原因:一,人脉;二,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