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京文
2014年9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宪法》第1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所以,通过检察机关的严格、公正执法,来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同时,维护尊重宪法权威也是要通过严格、公正执法来体现,两者相互依靠促进、相辅相成。要确实加强宪法监督和程序,严格公正执法,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全面实施依法治国。
一、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
2012年12月4日,在纪念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2014年9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强调“两个坚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国家宪法日,并确定为12月4日的决定。宪法不再只是一个文本,而是一部治国理政必须遵循的活法。这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定信念,和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国家领导人依法治国的决心和深入开展司法体制改革的信心。依宪治国是指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既包括政党,也包括国家机关,即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以及军队等,都必须按照宪法所规定的职权范围和程序来行使权力,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从而达到治理国家的任务。依宪治国,就是要把宪法规定付诸行动,加强宪法实施。依宪治国成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应当不断坚持的法治道路,这对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憲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行为的基本行为准则,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中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二、检察工作是宪法的重要内容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直接出现的“检察”一词有六处,其中,“检察机关”三次,“检察院”一次,“检察权”一次,“检察官”一次,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直接出现的“检察”一词有二十九处,其中,“检察机关”九次,“检察官”九次,“检察院”七次,“检察权”三次,“检察制度”一次,内容涉及检察工作的机构、职权、人员等主要领域。检察院是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有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和地位,使命神圣,责任重大。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和落实宪法精神,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检察机关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认真、忠实履行职能对于保障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有效实施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要全面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工作,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依法严惩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损害生态环境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犯罪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创新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平安密云建设;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特别是对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涉案款物等司法措施的监督;加强对民事诉讼中民事调解、执行的监督,防止司法不公;加强对行政诉讼中法院受理、裁判执行的监督,着力解决“民告官”难的问题;加强刑罚执行中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社区矫正的检察监督。
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法治建设,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继续构建开放、动态、阳光、透明的阳光检察机制,以公开促监督、以监督促公正,切实加强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建设,强化机制建设,着力提升自身严格公正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确保所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遵循宪法精神、原则,紧紧围绕四中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
三、宪法在检察工作中的落实和适用
深入推进依宪治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更加突出,检察机关面临的司法改革任务繁重,对执法理念和办案方式的转变提出了新挑战。通过多种形式的宪法和法律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高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带头学法、信法、守法、护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一)掀起学习热潮,广泛宣传,推进全民学习
密云县人民检察院为每一位干警分发了宪法小红本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等政治用书,采取处室集中学习、干警自学等形式,强化思想教育,并设立“宪法日”培训,牢固树立宪法精神,指导检察工作开展。
另外,密云县人民检察院还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网络宣传,通过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通过开展“宪法日”活动,向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广大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使依宪治国和依宪办事成为直接认同并外化为自觉行动。
(二)把好“三关”——人员引进关、工作落实关和思想教育关
首先,在招募检察人员时,确保思想端正,认识正确,使用德才兼备人,以德为先人员,确保检察队伍纯洁。其次,在工作落实上,要增强职业责任感、职业能力的培养,以适应新形势下对检察人员的新要求。同时,密云县人民检察院还编印了“严格规范执法”专刊,指导、汇报、公开、监督执法规范行为。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加强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训,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价值观,提升检察人员的整体素质,保证和维护宪法权威。
(三)践行群众路线,深化检务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
坚持把检察工作同群众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把提高司法公信力同密切联系群众结合起来,深化检务公开、畅通诉求渠道,回应群众关切。探索在相关案件中开展公开调查、公开办案和非强制性办案等开放式执法办案工作,对群众高度关注的职务犯罪案件、刑事案件的强制措施、提起公诉等工作进展和结果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对人民法院所作判决、裁定已生效的起诉书、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等法律文书通过检察机关的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保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加快建设新时期高素质检察队伍
以“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为标准,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统领检察文化建设,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充分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果,深化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一)与加快建设新时期高素质检察队伍要求相结合
一是坚持政治建检。坚持理论引领、育人优先。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判工作的根本标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各个方面。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始终坚持把检察队伍建设放到法律监督工作中去谋划,融入到检察事业发展全局中去推进。着力解决影响检察全局、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努力在服务和保障法律监督工作中实现队伍建设自身发展。
三是坚持党建带队建。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健全完善以党建带队建的规范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全面发展。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促进队伍建设暨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统筹发展。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是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故我们检察官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过程中,必须紧紧围绕“人”中心,將队伍建设与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统筹结合,方能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抓出成效,取得实效。更加注重把以人为本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调动和激发检察人员干事创业的能动作用。遵循队伍管理、人才成长等规律,推动完善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政策措施,提高检察人员的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通过提升荣誉感、解决个人住宿等问题,可有效减少人才流失、稳定检察队伍,使检察工作得到更好的运行。
五是坚持务实创新。自觉贯彻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善于从不断变化的实际出发,谋划发展、推进创新、讲求实效,不断提高服务检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检察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三个倡导”,即“对国家层面进行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对社会层面进行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对个人层面进行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今中国的核心价值观,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应当遵循的核心价值观,是维护、巩固社会和谐稳定、繁荣发展的核心价值观。在司法领域,“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度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司法工作中有具体而特殊的内涵和要求。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法制完备,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标志。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二是强化职业道德培育。把职业道德教育作为经常性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职业行为基本规范。开展职业精神、职业信仰教育,强化职业素质培育,建立和完善检察机关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和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的措施制度。完善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监督制约、考核评价等长效机制,推动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实效化。
三是发展繁荣检察文化。认真贯彻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决定,充分发挥检察文化引领、渗透、融合、凝聚作用,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精神境界。以树立正确的法律信仰和价值取向为核心,探索检察文化发展繁荣有效途径,坚持与理论武装、能力建设、业务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检察文化对法律监督工作服务保障作用。创新文化建设载体,繁荣文艺作品创作,丰富检察文体活动,培育文明风尚,促进全体检察人员自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严格公正执法,要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全面实施依法治国,还需要从本职工作做起,我们有信心、有能力为保护宪法贯彻实施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