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君喜
摘 要:媒介技术的发展引发了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传播革命,大众传播媒介的信息生产、消费等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传统的新闻生产方式也在发生巨变。由于技术发展而导致的传播渠道的多元化,新闻信息的生产已经不再完全由专业化的新闻媒体机构来完成,任何拥有传播渠道的机构或受众都具有新闻生产和传播的能力。而且获得传播渠道的成本很低,信息生产的方式呈现多元化趋势,因此,传统形成的新闻专业主义理念和新闻专业化规范都面临着新的问题。新闻的真实性、媒介公信力、信息的完整性,以及新闻的独立性等问题都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关键词:信息多元化;新闻专业主义;真实性;公信力;完整性;独立性
中图分类号:G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5)10-0004-03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以互联网为主体的各类新兴信息媒介不断出现,自从以印刷媒介为标志的传播革命以来,人类社会进入了又一次信息爆炸式发展的社会阶段。毫无疑问,由信息通讯技术发展主导下的真正的信息传播革命时代,不但已经发生而且向更加深入的方向发展。
一、媒介技术与信息多元化
媒介技术不断更新,各类新兴媒体不断出现。以互联网技术为主体的媒介技术革命,引发了人类信息文明的根本变化。其中最为突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媒介技术的发展使得人们利用传播渠道的成本大大降低,这为信息的自由生产提供了基本的技术条件。同时,由于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人们的社会交往更加频繁,加之自由的信息交流本来就是人们组织社会生活的必需,这些则都成为信息自由流动的社会和文化基础。因此,对于大众传播而言,新闻生产、传播与接受的方式也出现了全面的变革,可以说,新兴媒体已经彻底逆转了传统的大众媒介传播模式。
这其中更为重要的是,作为以“专业主义”为基本理念的新闻生产机制,也发生了“哥白尼式”的革命。新闻生产由专业的新闻机构独自垄断的局面彻底被颠覆,在拥有相应的传播渠道和传播手段之后,新闻生产则完全可能由专业新闻机构之外的其他社会组织,甚至受众来完成,特别是作为传统大众传播终端的受众,由于掌控和介入了传播渠道,由此不仅主导着新闻产品的使用权,同时还完全有条件可以介入新闻产品的生产领域,由此掌控新闻产品的生产权,并进一步决定着新闻作为社会话语的基本走向。如果把新闻作为社会化的产品看,那么新闻信息的生产和消费已由单向的媒介机构垄断走向全面的市场化,新闻生产的市场化时代已然来临,信息多元化已成为当代传播革命的基本特征。以专业机构为控制的媒介生产体制,以印刷媒介为主体的媒介形态等传统大众媒介,则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在此发展背景之下,作为传统发展形成的新闻媒体的专业性又如何体现,新闻生产的专业主义理念又如何贯彻并得到有效地保障呢?显然,这成为信息多元主义时代新闻传媒业所面对的基本问题。
二、新闻专业主义的本质
伴随着印刷技术革命及大众传媒业的发展所形成的“新闻专业主义”(professionalism)理念和专业规范,其基本内涵主要包括公共性、客观性和独立性等特征,它不仅是大众传播活动的基本理念,也是作为专业新闻媒体机构所应恪守的最主要的新聞职业规范。由此可见,为了保障公共性特征的实现,作为新闻专业主义精神的基础和核心,主要包括新闻产品的客观性和独立性两个方面。新闻的独立性具体体现为新闻机构的独立性和新闻工作者的独立性。客观性和独立性相辅相成,构成了大众传播历史发展中的基本理念和要求,成为考量一个社会的新闻传播媒介是否保证良性发展的基本标准。
对于新闻专业主义,学者们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阐释。有学者认为,所谓“新闻专业主义”的内涵比较宽泛,其理论的出发点和基础在于客观性和独立性,由此出发,进一步探讨新闻业所应该具有的社会功能、职业角色和专业操守观念和具体要求。与政治和经济所强调的政治权力逻辑和自由市场逻辑不同,新闻专业主义理念重点关注的是新闻实践的自治(autonomy)逻辑,并特别关注服务公众的自觉意识[1]。 “新闻专业主义”观念从理论层面界定和规范新闻专业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自20世纪初在美国诞生和形成以来,随后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并成为新闻专业的基本原则。“新闻专业主义”理念突出强调的是,新闻报道的客观性的实现,必须基于非党派、非团体的立场客观地报道事实。新闻专业主义要求新闻为全体社会公众服务,而不能从属于某个社会利益集团。从这个意义上看,新闻专业主义其实是一种理想主义的表达,它特别反对任何权力对新闻的影响和干预。因此,新闻工作者必须展现事实的原貌,务必客观、真实、准确地报道事实,从而向公众展现事实真相[2]。在具体的新闻实践中,新闻专业主义形成了其可供实践操作的基本原则,具体包括:第一,传媒是社会公器。新闻媒体必须服务于公众利益,而不是政治或经济利益集团的附庸;第二,新闻不等同于宣传。新闻媒体必须要真实客观地报道事实,展现社会全貌,不能成为特定利益集团的宣传者,从而成为某些政治或经济利益立场的代言人;第三,新闻媒体是信息传播的“把关人”,新闻选择的基本原则是基于当代社会主流的价值观念,不能将任何意识形态强加于社会公众;第四,实证科学的理性标准。基于理性科学的原则探究事实真相,任何时候服从于事实,而不是政治或经济权力;第五,接受专业组织的监督。新闻媒体必须由专业机构进行批判和监督,而不能屈从于专业之外的政治和经济权力的控制[1]。
究其内涵,新闻专业主义理念的实质在于社会权力的分配和制衡。由于现代社会的技术和社会经济的高度发展,公民可以普遍参与各类社会与公共事务,因此,在国家权力(政治)和市场权力(经济)之外,为了保障公民的社会权力的实现,新闻媒介则成为主要的途径和手段。因为只有自由独立的言论表达和舆论监督,才能有效保障国家公权力和市场权力之外的公民权力的最终实现。由于客观现实的需要,作为公众舆论的代言者,新闻媒体机构和新闻从业人员则自然成为社会公共权力的显示载体和实际操作者。故此,新闻媒介则必须基于公共利益而非集团或个体利益而存在。有鉴于此,新闻媒介作为公共权力话语实施的专业机构,建立在客观性和独立性基础之上的公共性等特征,则成为其基本的圭臬和行动规范。进而言之,从逻辑上看,只要新闻媒介具有足够的专业精神,即秉持专业主义的基本理念,那么,不仅新闻媒介本身能够保证其良性发展,而且也能实现社会权力的制衡。虽然,就目前世界范围内来看,新闻专业主义的现实发展也不尽人意,尚没有一个国家和地区能够使得新闻专业主义精神得到彻底的贯彻和全面的实现。
三、信息多元化对新闻专业主义的影响
就目前现实发展而言,由于信息通讯技术发展形成的信息多元化的社会,使得新闻专业主义精神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以互联网为主体的新媒体技术给人类社会建构了十分便捷的信息传播空间的同时,也为新闻媒介体制带来了严峻的现实挑战。在信息多元化背景下,总体而言,作为社会公共权力的新闻媒介,不再具有公众利益代言人的垄断地位,虽然在现实中也并非完全如此。作为媒介受众的公民个体,完全可以独立地或者自己组织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干预和管理,从媒介实践可以发现,发达的社交媒体(social media)就已经为这种公民的全面参与公共事务提供了最大限度的可能。在此背景下,新闻专业主义所坚持的基本理念则受到不同程度的挑战和影响。
首先,如何在实践中保证新闻真实性的实现。如前所述,真实客观性是新闻专业主义的核心,就传统的新闻理念而言,所谓真实性即新闻与事实的契合度。在传统的信息环境下,信息传播渠道大多被专业的新闻机构所完全掌控,所以,真实客观性的保障主要取决于媒体机构的专业程度,也就是媒体机构的专业立场和价值导向是否以真实性为目标。此时新闻真实性实现的途径比较单一,理论上看,只要新闻机构做得足够专业,那么新闻报道就越接近现实。但是,新媒体环境下,由于传播渠道的多元化,使得新闻真实性现实的客观要求更加复杂。因为新闻信息生产主体的多元性,使得对其专业程度亦难以全面监控。显然,没有经历过专业教育的新闻从业人员,很难具备高度的专业精神,但是,新媒体较低的准入门槛,又使得新闻教育去繁就简。由此导致的各类媒体渠道之间的恶性竞争,信息市场混乱不堪。由于信息发布的便捷性和随意性,从而使得个人化的表达很容易成为社会舆论的主导。从互联网中那些委曲事实、造谣生事,夸大其词甚至互相攻讦的言论就可见一斑,乱象纷呈,监管无从入手。因此,新媒体的真实性大打折扣,由此蔓延到社会公众对整个新闻行业的公信力的普遍怀疑。
其次,如何保障媒介的公信力。与新闻真实性随之而来的,就是媒介公信力的普遍降低的问题。在传统媒介环境下,媒体机构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以及自身长期发展的功利性需要,便自然会把公信力作为其立身之本。反之,那些为了经济利益或是政治目的而丧失基本的专业主义立场的媒介,自然就没有所谓公信力可言,极可能会随时被公众所厌弃。虽然专制社会的统治者和政府,可以通过控制新闻业为其政治利益服务,但毋庸置疑的是,媒介公信力的丧失也是必然的。信息多元化发展导致媒介渠道多元化,信息生产多元化,以及信息的责任主体多元化,由此自然引发的是谁究竟为公信力买单的问题。没有权利主体,自然也就没有责任主体。如果公民可以通过自媒体任意发言,罔顾事实,颠倒黑白,那么,社会舆论可否能够监督其公信力?如果进一步要问责的话,谁又是问责的主体呢?诸如社交媒体中的各类所谓“谣言粉碎机”之类的组织,试图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利,结果自身也陷入了公信力不足的境地。由此,面对媒介公信力的挑战,新闻专业主义则面临现实的公信力行使主体缺位的困境。
其三,如何实现信息的完整性。从大众传播的历史发展看,传播媒介是人们了解社会的窗口,是人们获取信息,并从事行为决策的基本依据。行为科學研究也发现,完整的信息是科学决策的基本前提。人们的社会行为是否合理,取决于行为决策所依据信息的完整性,现实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偏激行为的发生屡见不鲜。因此,以印刷媒介为主的传统信息传播手段,虽然存在信息传播的时效性较差的问题,但对于实现信息的完整性则具有绝对的优势。系列报道、深度报道、读者反馈等各类新闻形式,都有可能完整地揭示和呈现事件的全貌,从而给人们理性的判断提供了依据。以互联网为主的新兴媒介,虽然具有信息的快捷性、反馈的灵活性等优点,但是,新兴媒介传播信息的碎片化,也成为信息多元化背景下信息完整性的困境。由于媒体本身的限制,或是传播者为了利用时效性的优势,以便占得先机,使得信息内容愈加单薄,甚至失真。例如,不久前世界各大媒体机构都被动卷入的前新加坡总理“李光耀被去世”的消息,就是信息战背景下的信息碎片化的经典案例。完整性是真实性的基础,没有信息的完整性,所谓信息的真实性亦为盲人摸象,徒为空中楼阁。所以,信息完整性与新闻真实性相辅相成,多元化信息传播背景下,信息的完整性问题亦是在理论上需要深入讨论的问题。
最后,如何保障媒介的独立性。媒介的独立性是新闻专业主义得以实现的实践层面的基本条件,没有独立于政治、经济等权力之外的媒介理念和制度保障,所谓新闻专业主义则仅仅是一种理想主义的奢望。伴随着现代社会发展而产生的大众传播媒介以及相关机构,为了保证其能够实现新闻的真实性,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则在实践中首先确立了其独立性的地位,新闻独立必然是新闻专业主义的制度保障。因此,在实践中,任何组织、团体或个人都不能基于自身的利益而操控媒介,历史发展不断证明,不论基于何种目的,任何试图控制媒介独立性的行为最终引发的都是灾难。但是,显而易见,信息多元化发展使得这种操控一方面变得十分易行,另一方面又变得十分隐蔽。没有人知道,在浩如烟海的信息大洋中,有多少暗流涌动,推波助澜,甚至引发海啸。由于媒体的独立性无法保障,被操控的媒介极易沦为他人的利益工具。由此引发的上至危害国家安全,下至侵犯公民隐私的信息犯罪,成为现代社会防不胜防的信息病毒之殇。
总之,媒介技术引发的信息革命,信息多元化发展给人类的自由交往得以充分实现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负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对人类社会发展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道德伦理观念、法律制度、社会文化传统,乃至日常生活习惯等都构成了严重的挑战。显然,这些问题不仅仅涉及新闻传播学理论所探讨的领域。因此,对于现代大众传播媒介研究而言,如何结合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乃至人类行为研究的成果,直面这些问题,探究解决之道,重构现代社会背景下的新闻专业主义,仍是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陆晔,潘忠党.成名的想象: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新闻从业者的专业主义话语建构[J].新闻学研究(台湾),2002(71).
[2]郭镇之.舆论监督、客观性与新闻专业主义[J].电视研究,2000(3).
[责任编辑:思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