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妍 潘孟辉
众所周知,儒家思想中有着成熟的人性论思想,心性之学也是中国哲学中逃脱不了的一个问题,关于人性的问题影响着我们的道德判断和价值选择。而在西方基督教的思想中,也不乏关于人性问题的看法,并且中西对于人性问题的讨论既有相背离的地方,又殊途同归处。那么两者关于人性的问题上究竟存在怎样的相异,又具有怎样的想通?这样的差异与相似存在的原因有是什么?我们该如何看待这样的差异与不同?
一、基督教与儒学人性论的冲突
基督教的人性论是与原罪说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从《创世纪》中可以看出,人类的罪行来自于最初对于上帝意志的违背。在中世纪,经过教父哲学代表人物奥古斯丁对于《旧约·创世纪》的诠释,他发展处一套“原罪”、“恩宠”和“预定”的理论,他认为,“至善的上帝创造的一切都是好的。由于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违背了上帝不得偷吃智慧果的禁令,导致整个人类具有与生俱来的原罪,别切这种罪行通过遗传代代相传永驻人世,由于人类的罪行,因而,種种灾难将随着人类的罪恶不可避免地降到人间,唯一的办法是依靠上帝的恩宠方能得救”。我们不难发现,基督教中关于原罪的说法可以理解成在人性论上的性恶论主张。
先秦儒学中人性论问题是一个大问题。孔子很少提及人性问题,他曾说过“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只是肯定了人的天性是十分相近的,并没有直接对人性论问题进行讨论。孟子明确提出“性善论”,“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他认为人皆有“四善端”,教育的目的就是在于要发挥和扩充人先天就已经具备了的仁、义、礼、智四善端,让人的本性不为邪恶所遮蔽,即要“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虽然,孟子之后的荀子提出了“性恶论”,但是纵观儒学发展史,我们可以认为依然以“性善论”为主流。
有关于基督教的性恶论与儒家性善论的冲突,历来被许多学者津津乐道,强调两者的差异。根本的一个理由是:原罪说来自圣经的启示,而性善论以人类理性为基础。但是,我认为我们无需将两者的冲突扩大,两者关于人性论的探讨只不过是支撑各自理论的垫脚石而已,两种理论的归结点都是人性的完善上,这就足以让我们忽视其内在的差异性。毕竟,基督教是一门宗教,它的原罪说来自天启,或者更直白地看来自于一种主观的臆测。任何宗教都是一种情感体验,无需理性思考,我们也无从对其考证。而儒学理论不是宗教,它是关于世俗问题的探讨。孟子性善论的提出也是出于自己对于人生问题的思考,它以现实理论为基础。所以,我认为我们可以磨平两者在人性论上的冲突,将关注的焦点放在两种理论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的应用问题。
二、从人性论的冲突看教化与惩戒
基督教与儒学关于人性论的冲突直接导致了他们在关于人性教化的方法上的不同,简言之,以人性论为基石的基督教重视他律,而以人性论为基础的儒学则重视自律。
西方的道德观强调在他律的原则基础上进行惩戒与法治,对个体教化不太看重。人去恶从善主要是外在律法的要求,而人之善行与恶行都有一个外在的他者——上帝的监督。基督教的道德观主要体现在摩西《十诫》里。《十诫》的前三条以“爱上帝”为中心,后七条的核心在于“爱人如己”。通过《十诫》这样的外在戒律要求什么行善,为信徒如何达到善提供了非常直白并且易懂的实践路线。
先秦儒家偏重自律,人的道德化的实现从根本上说不是出于外在的禁锢与约束,而是基于对自我的反省基础上获得的道德认识,“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儒家把“仁”概括为人的道德的最高原则,认为其他的具体道德准则都是由“仁”衍生出来的,这种“仁”的根本含义就是“爱人”。孔子认为人与人之间要充满爱心,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孟子继承孔子的仁爱思想,认为人都应该有“恻隐之心”。
两种文化在自律与他律上的不同,在当今政治生活中也有所折射。西方政治文化,讲求公平正义问题,注重法治建设,西方有非常完善的法治系统,民众也有强烈的法治精神。反观国内,我们当今虽然强调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统一,但是传统的政治思想依然依靠德行教化在规范民众言行方面的作用,更强调以德治国。无论是他律还是自律、法治还是德治,他们并不冲突。一方面,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都必须将两者相结合,差异主要在于自律与他律、德治与法治各自比重大小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社会生活中民众道德水平的差异。另一方面,我们可以认为以法治为代表的他律教化是较为原始的惩治手段,当社会总体的道德水平达到一定境界时,可以将法治排除在外,而主要依靠德治。
三、中西人性论教化目的的殊途同归
原罪说与救赎说构成基督教的基本教义,人通过教化、修身的目的是为了赎罪。原罪说的实质是为基督教学说的中心——上帝服务的。由于人有原罪,只有上帝是至善的,上帝又创造了一切,因此上帝是道德的标准和源泉。基督教将“爱人如己”视为原则,“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因为基督的至善,才有基督徒的善和爱,否则人永远都无法洗脱自己的罪行。因此,基督徒就是要效法基督的榜样,学习基督的爱人精神、牺牲精神,不贪图安逸享乐,而是去恶从善,追求品格的塑造,也就是说,要像基督一样活,活出基督的样式,是基督徒最高的生活目的和人生信仰。
总合来看,无论是基督教“活出基督的样子”,还是儒学“人皆可以成尧舜”,两者在人性论教化目的上殊途同归之处就在于达到至善的境界。因此,我们可以说两者存在想通之处。对于基督教与儒学在教化目的上存在想通之处我以为也并不奇怪,因为基督教与儒学本质上都是非常入世的,他们都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对于人的教化修身都是具体而行之有效的方法。我相信任何一种积极入世的思想,追根到底都是以向善为目的和内在要求的,因为每个人都有积极进取的内在品行,只有迎合人性的这种需求,无论是思想还是学说才能有永续性的意义。正是因为基督教和儒学都是面向社群的,他们存在的目的都是调和社群关系、抚慰人心,他们思考的问题都是如何能够帮助人们在社群中更好地生活,如何能够给我们带来力量。所以,两者存在一致性的共同之处,可以相互融合。
基督教和儒学两种人性论虽然冲突,但对人心向善的教化目的上又有融合之处,教化的手段虽然不同但同样可以相互借鉴,都具有合理性。只有中西两种人性论相互融合,才能使人之为善的教化更有成效,通过善的教化作用,帮助更多的人达到至善的境界,达到人皆可以成尧舜的目的。只有人人都生活在一个充满善的这回中,世界才能变得更加和谐。这也是任何一种道德、哲学、宗教的终极目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