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乃香 李梅英
摘要:文章根据《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将实施以来遇到的问题分别就转让固定资产问题、中小学校基本建设资金并入学校大账问题、增设“财政补助支出”科目问题分析存在问题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旨在完善《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提升会计核算信息质量。
关键词: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在建工程;待处置资产损溢;财政补助支出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下称“《学校会计制度》”)于2013年12月27日由财政部发布,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一年多来,总的说来,效果显而易见。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因为《学校会计制度》新,变化大,加之中小学校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学校会计制度》学习培训走过场,系统执行《学校会计制度》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出现。笔者通过学习《学校会计制度》,贯彻执行《学校会计制度》,深感《学校会计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有许多问题需要加以研究。在此,本文拟对执行《学校会计制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谈一点粗浅看法,以期得到广大会计同仁批评指正。
一、转让固定资产问题
《学校会计制度》在“1701待处置资产损溢”会计科目规范中明确规定,“5.处置完毕,按照处置收入扣除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借记本科目(处置净收入),贷记‘应交国库款等科目”。可见,中小学校的存货、固定资产转让时,取得的净收入不得列作单位的收入,而不论称为何种收入,哪怕是其它收入。这就要求中小学校领导如何经营中小学校。
1. 中小学校存货、固定资产不得随意转让,确需转让取得的收入一律上缴国库。按照《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四章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二)事业收入,即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因此,与《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相对应,《学校会计制度》规定处置固定资产取得经收入不再列作其它收入,作为学校收入的一部分处理。
2. 中小学校固定资产转让应经过审批程序。《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八章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小学校资产处置是指中小学校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中小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可见,中小学校处置存货、固定资产,不论是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还是转让、置换、报废、报损、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都不是随意的,或由学校自己决定。而是由一系列审批程序,经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置。而这种处置活动则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遵循,防止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发生损失。
3. 中小学校固定资产转让与取得发生的收支活动应分别核算。学校转让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上缴国库,同样,学校购买固定资产应经上级部门审查批准,批准后取得资金用于购置固定资产。《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八章第五十五条规定,“中小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
二、中小学校基本建设资金并入学校大账问题
《学校会计制度》要求中小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并入大账,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但是,要求中小学校会计人员采用编制合并报表,或者进行合并会计业务核算,没有具体说明。只是要求在建工程中非基本建设项目如何做出账务处理,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由基本建设账套并入在建工程成本。什么是基本建设项目,什么是非基本建设项目,《学校会计制度》并没有明确说明。这里,笔者认为中小学校会计人员根据学校基本建设活动大小分别处理。
1. 建设活动时间较短(一般按一年为限)的项目直接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加以核算其实际成本。这里的在建工程是指中小学校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这些工程项目可以是新建、改扩建、修缮项目,也可以是设备安装工程。学校会计人员直接加以核算,记账、算账,并编制会计报表。具体核算方法如下。
(1)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发生成本时,按照其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改扩建固定资产成本,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或者,按照其实际支付的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实际发生的固定资产成本,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科目。
(2)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归集的建设工程成本合计数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2. 对于基本建设资金较大,建设活动周期较长的项目可以采用编制合并报表,或者进行合并会计业务核算。
(1)合并核算方法如下:每月末,基本建设单位会计部门转来单独建账、单独核算资料于学校会计部门;学校会计部门根据转来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资料,编制相关会计分录,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实际发生的固定资产成本,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科目;经过上述会计处理,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2)编制合并报表方法如下:每月,学校基本建设单位会计部门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并于月末编制会计报表,基本建设部门应将编制的会计报表备份的同时,基本建设单位会计部门及时将会计报表送传学校会计部门;每月,学校会计部门编制本单位会计报表(不含基本建设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部分);学校会计部门以学校会计部门编制的会计报表为基础,结合基本建设单位会计报表,分析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资产合计数额、资金来源,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甚至是长期借款数额;将资产合计数额增加部分并入学校资产负债表“在建工程”项目期末数额,同时,记入资产负责表“非流动资产基金”项目期末数额;并把本期收到的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或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分别记入收入支出表(月报)的“公共财政预算拨款”项目“本月数”栏或“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本月数”栏,这部分数额应与收入支出表(月报)的“事业支出”项目“本月数”栏相等。
上述处理方法是手工会计处理常见的方法。但是,按照《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中小学校应当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套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可见,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政府采购模式为所属中小学校购置一套中小学校会计软件进行会计处理,更为方便可行。
三、中小学校食堂收支并入学校收支问题
《学校会计制度》除了要求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并入学校大账外,也要求食堂收支实行单独核算。中小学校食堂收支并入学校收支核算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
1. 学校食堂外包的会计核算问题。学校食堂业务存在外包业务,可能食堂包给学校内部有关人员,也可能外包给某餐饮公司,学校除了管理食堂卫生,代理买卖饭票外,一般只收取承包费用。学校收到承包费时,应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期末,将承包费收入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借记“其他收入”科目,贷记 “非财政补助结转——食堂资金结转”科目即可。
2. 学校食堂自己管理的问题。就是中小学校自己管理学校食堂,买卖饭票,采购食材、发放员工工资等。中小学学校自己管理食堂发生的收入业务一般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学校收到饭票款时,计入“应付账款”科目。借记“库存现金”科目或者“银行存款”科目,贷记 “应付账款”科目。发生支出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或者“银行存款”科目。期末,将食堂经营活动获得的结余数额转入“其他收入”科目,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年末,将“其他收入”科目中的食堂收支净额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借记“其他收入”科目,贷记 “非财政补助结转——食堂资金结转”科目即可。
四、关于增设“财政补助支出”会计科目问题
目前,《中小学校会计制度》(2013)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一样将各类财政补助收入开支的项目均计入“事业支出”会计科目。也就是说,《中小学校会计制度》(2013)将“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会计科目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会计科目,甚至“上级补助收入”会计科目发生额,本期这些会计科目支付方向均计入“事业支出”会计科目,形成“一对多”的结转现象。
1. 虽然财政补助用于学校的事业支出,但不符合配比原则。学校的经营收入与经营支出配比,其他收入与其他支出配比,事业收入却不能与事业支出配比。当前,中小学校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不少学校的会计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加之《中小学校会计制度》(2013)刚刚发布实施,造成会计核算质量差、会计处理不及时现象。
2. “事业支出”会计科目包罗万象,令人费解。“事业支出”会计科目核算的支出均为学校事业业务活动发生的支出,而不考虑事业支出的来源问题,不考虑这些支出是用什么资金提供的,是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还是上级补助收入。支出来,支出去,现计入“事业支出”科目,到头来,只能秋后算账。
3. 影响学校会计报表的编制。《中小学校会计制度》(2013)规范的《收入支出表》中,将上述收入与支出分列反映,分别填制财政补助收入与财政补助支出对应项目,包括基本支出项目与专项资金项目,最终形成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那么,所有财政补助收入花费在一个“事业支出”科目,这就带来平时核算简化,年终决算繁琐问题。
笔者认为,增设“财政补助支出”科目,将“事业支出”会计科目核算的各类财政补助资金的开支一律转而计入该科目。该科目分为两个或四个二级科目:“日常支出”科目、“专项支出”科目等,用以核算财政补助收入开支的日常支出和专项支出。这样,上述问题迎刃而解。既简化会计核算,令人一目了然,又便于编制会计报表。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小学校会计制度(2013)[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4.
(作者单位:徐乃香,济宁市高级职业学校;李梅英,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