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读

2015-05-30 14:30
新传奇 2015年14期
关键词:韩先生存款人存单

匿名存款,

取款先要告银行?

【案例 】  1999年1月17日,韩先生以儿子的乳名“明明”之名,在银行储蓄所存入87633.92元,存期5年,年利率4.5%,储蓄所开具了一张存单作为存款凭证。2013年12月,当韩先生要取这笔钱时,却遭到拒绝,原因是“明明”并非韩先生的真实姓名。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韩先生诉至法院。

【说法】  赖先生的代理律师表示,存款实名制度是2000年4月以后才实行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10条明确规定:“本规定施行前,已经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个人存款账户,按照本规定施行前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定施行后,在原账户办理第一笔个人存款时,原账户没有使用实名的,应当依照本规定使用实名。”韩先生的代理律师认为,依照该规定,储户凭存单支取之前的存款应该不存在任何障碍。

存单在储户手上,到底需不需要确权?对这个问题,有律师表示,银行和存款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实际上是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存单的存在表明存款人享有合同权利。存款人在要求提取存款的过程中,银行要求存款人确认权利,实际上是确认双方之间的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当存款人持有银行的存单原件,虽然表面上姓名不符,但有相关证据证明储蓄合同成立的真实性时,银行也应承担付款责任。 (《检察日报》)

取走子女压岁钱

还钱还得还利息

【案例 】  浙江女子紫琴(化名)有三个孩子,由爷爷奶奶照料。2012年春节期间,奶奶分别给了孙子孙女一个大红包。孙女11万多元,两个孙子各22万多元。去年7月,紫琴去了趟银行把子女名下的钱取出来并存到自己名下。去年12月25日,大山以自己和三子女为原告起诉老婆,要求紫琴返还存款,并赔偿利息损失。

【说法】  法院认为,作为监护人,父母應该保护子女的权益。奶奶把钱送给孩子,那么这些钱就是3个孩子的。父母除非为了子女的利益,否则不得处理子女财产。因此,紫琴应该把钱还给3个孩子,并且按5.5%的年息赔偿利息损失。

在很多父母眼里,孩子的钱就是父母的钱,父母当然可以随意支配使用。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表示,这其实是个认识误区。长辈赠与晚辈的钱,所有权归受赠人所有,父母可以代为保管,但只能有条件地支配使用。条件就是,所有钱必须用在子女身上,比如给孩子买保险、上学、培训等,不能挪作他用。(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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