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鑫 吕宁
[摘 要]随着高校保卫工作社会化改革的逐步推进,非在编的校卫队职工已经成为高校保卫工作队伍的主体。正确认识保卫部门非在编职工的切身利益,积极维护其合法权益,不仅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也是维护教职工整体利益的充分体现。
[关键词]高校 非在编人员 权益维护
[中图分类号] D41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5)02-0010-02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对教学、行政、后勤、保卫等各类人员的需求也越来越大,除事业编制人员以外,各高校基本上都聘请了一定数量的非事业编制人员。非在编职工的存在为高校的长足发展和维护校园稳定方面作出了很大贡献,成为建设和谐校园不可缺少的力量。
高校非在编人员加入工会组织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的新课题。工会工作应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与时俱进,按照《工会法》要求,高校应吸收非在编人员加入工会,在工会组织的大家庭中,使他们享受应有的权利。因此,进一步规范高校非在编人员加入工会组织,切实保障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更好地调动他们工作积极性的需要。这对预防化解矛盾,规范管理行为,促进高校事业更好、更快、更和谐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而现实的意义。本文主要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为例,以高校保卫工作条线非在编人员为研究对象,提出对这类人群权益维护的认识和观点。
一、非在编人员权益保护现状
一般认为,高校非在编人员主要包括三类:一是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务工人员;二是劳务派遣公司委派的务工人员;三是通过人事代理引进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在对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保卫工作条线的调研后我们了解到,这个群体中绝大多数是退休返聘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保卫工作经验,与后勤部门不同的是,这类人群往往没有专业技术能力,且年龄偏大,工作地点远离学校主校区,与普通教职员工的日常接触又较少,却承担着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重任,相较后勤非在编人员更不易得到重视和关心。
目前学校保卫处校卫队非在编人员,占校卫队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仅仅有一名非在编职工加入校工会,其余职工游离于工会组织之外。虽然主管部门在发放避暑、抗寒用品和劳防用品时一视同仁,但他们缺乏工会组织从机制和制度上的关心,无法享受各种民主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无法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法参加学校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等。调查过程中我们还发现,非在编职工对工会的作用和职能,特别是入会的相关政策制度了解非常有限,入会意愿不强烈。
二、非在编人员权益维护和入会所面临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程度不高
据调研,非在编人员对是否有必要入会的思想认识程度不高,大多表示出无所谓的态度。究其原因,首先是由于大多数非在编人员的人事关系和组织关系不在校内,在思想观念上缺乏对学校的归属感,普遍认为自己的岗位是非正式岗位,地位也远不及正式职工优越,他们没有充分意识到自己既然在学校工作就可以享受与在编员工同样的基本权益。其次,非在编人员更加专注于本职工作,同时部门高校忽视对非在编人员入会和权益保护知识的宣传,导致非在编人员对工会的主要作用和职能的了解非常有限,绝大多数人认为仅有在编职工才能加入工会。最后,很多高校由于校区分散,部分非在编人员又往往在分校区开展工作,不能及时参与工会在主校区开展的各类活动。综上所述,非在编人员往往认为自己不必加入校工会。
(二)会员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入会条件
非在编人员参加学校工作的稳定性不如在编人员,高校不得不考虑有些非在编人员可能在合同没有到期前就离开学校;甚至有的非在编人员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因为这样会对他们产生束缚。类似的不稳定情况太多,这就给工会鼓励和组织非在编人员入会带来了许多顾虑和不便,无形中给原本正常运转的工会工作带来附加成本。这就要求工会应有针对性地建立科学合理适应高校自身的非在编人员入会条件,既不违反《工会法》的相关规定,又能最大限度保护非在编人员入会的合法权益。
2.会费管理
在与这类人群的沟通过程中我们发现,由于非在编人员身份情况各不相同,工作状况不稳定,对加入工会的依赖性和必要性程度不高,加上他们的报酬普遍较低,使得他们普遍更看重眼前实际利益,不愿支付额外的会费。目前上级管理部门还未对非在编人员加入工会问题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因此他们加入工会后可能会出现的许多问题,得不到有效的政策支持。
(三)权益维护及参与活动
调研发现,另一个导致非在编人员对入会表现出无所谓态度的原因是在遇到劳动纠纷时,他们首先会想到的是政府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而非校工会,校工会往往有心无力。同时,高校工会在组织各类活动时,校卫队多数非在编人员要承担保卫工作任务,岗位性质决定了他们往往无法直接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这给工会组织这些会员开展活动带来了难题,而一旦忽视了这部分会员,往往会造成较大的影响。
三、对高校保卫工作条线非在编人员权益保护和入会问题的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转变思想观念
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非在编人员在入会和权益保护问题上的重要性。学校要打破体制牢笼,将非在编员工视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的普通一员,正确对待非在编人员的入会问题,为这部分人交纳会费、提供政策咨询及处理相关问题给予应有的帮助。同时健全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高校民主管理制度,积极发挥非在编人员的作用,倾听他们对于学校发展改革的意见和建议,把他们团结到工会组织中来,提高他们入会的积极性。工会还应制订非在编人员入会及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非在编人员入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鼓励非在编人员积极加入工会组织。
(二)创新非在编人员的入会形式
一般认为,非在编职工的工会组建可以有四种形式:融入形式,即将非在编人员编入原先所在部门的工会小组;直管形式,即成立非在编人员独立的工会小组,直接由校工会管理;协管形式,即非在编人员独立工会小组由所在部门工会协管;托管形式,即非在编人员独立工会小组由某一部门(如机关工会等)托管。高校可根据自身以及非在编人员的实际情况,探索和创新非在编人员入会及工会小组的组成形式,进行分类指导,不走过场,实实在在为非在编人员谋福利,增强非在编人员入会和权益维护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非在编人员的会员管理
非在编人员的流动性大,往往会发生不办理入会或离会手续,这导致校工会无法掌握实际非在编人员情况。鉴于这种情况,学校工会可在非在编人员入职时动员其入会,分发入会的相关资料,增强非在编人员对工作的知晓度,同时对入会的会员发放工会会员证,强化非在编人员的会员意识。针对非在编人员离校时常常未能及时告知工会的情况,在加强对工会小组长培训的同时,可在学校离校系统上增加工会会员管理,对流入、流出的非在编人员进行信息化管理,及时掌握这部分会员的流动情况,便于工会对人员情况的及时把握。
(四)增加非在编人员的活动经费
由于非在编人员普遍收入较低,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适合非在编人员的会费缴纳标准,必要时适当的使用行政经费,保证非在编人员的基本活动经费,鼓励和吸引非在编人员积极入会。在收取会费时,由于非在编人员的特殊性,不能像普通会员一样直接从工资中抵扣,可考虑根据非在编人员的实际情况,一年、半年、季度甚至每月一交,消除非在编人员对入会缴纳会费的顾虑。同时工会应充分运用好非在编人员的活动经费,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切实组织各种适合非在编人员参加的活动,可能的话可以组织专项活动,如岗位技能竞赛等,满足非在编人员对工会提出的合理要求,在把非在编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来的基础上,把非在编人员的心也留在学校,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基础保证。
[ 参 考 文 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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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于险波.中外合作办学高校内部运行机制探究[J].大学教育,2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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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