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欢
【摘要】本论文探讨了新课程改革下中学语文教学应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笔者将从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观、平等的师生观、教师课程参与观、终身学习观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关键词】主体;平等;参与;学习
语文新课程标准诠释了教育的本质,它的核心是使全体学生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提高学生整体素质,全面提高人文素养,着眼于人的终身学习,并且在课程性质、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资源和课程评价等方面都有创新。标准在“课程的基本理念”中指出,“语文课程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是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①语文新课程标准以其鲜明的教育理念和浓郁的时代创新氣息,呼唤着语文教师的角色转换。为此,我们将义不容辞地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投入到这次新课程的改革实验中去。就此笔者有几点思考。
一、建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观
传统的教学课堂上,以教师为中心主体,教师贯穿课堂始终,学生始终处于被动接受知识的状态。现在提出以学生为主体的观念,就是尊重每一位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传统的教学理念重视积累,以知识为中心,讲究“双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培养。而语文新课程标准要求学生学习认识自然,认识社会,认识自我,规划人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把“育人”确立为教学的最高境界和最终目标②。
笔者在讲授《再别康桥》这首现代诗时,笔者一改往日传统的讲授方式,笔者把课堂还给学生,让他们选择喜欢的诗节,通过抓意象,品味情感,然后把两者联系起来,请学生在黑板上板书结果。在这节课上,笔者发现学生讨论很积极,思考问题很全面,板书的时候也比较注意整洁与美观,笔者认为学生得到了很大的满足感。
由此可知,我们应把语文教学看成是生命与生命的交流,是生命之间和谐的律动,语文教学是教师、学生、文本乃至更多方面、更多范畴的对话。我们应抛弃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话语霸权地位,重视构建师生充满生命力、和谐发展的语文课堂。
二、建立平等的师生观
传统的课堂教学,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常常是“教师问,学生答;教师写,学生记;教师考,学生背”,使学生变得机械、沉闷和程序化,缺乏应有的生气和乐趣,缺乏对智慧的挑战和对好奇的刺激,有些即使有,也是很有限的。新课程强调,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合作者、引导者和参与者,教学过程是师生交往、共同发展的互动过程,提倡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③因此,我们应抛弃教师在行为活动中的话语霸权地位,重视构建师生充满生命力、和谐发展的语文课堂的“学习共同体”,教师要成为语文活动的合作者,与学生一起学习,敢于承认自己有不如学生的地方,主动放下架子,成为“平等中的首席”,要乐于向学生学习。
三、建立教师课程参与观
教师作为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是指教师在实施课程的过程中,创造性地进行课程建设和开发。在传统的教学中,教师只是既定课程的阐述者和传递者,教学活动也就被规定和限制在狭小的操作层面上了,很少有发挥教师自主性的余地,所以教师教得辛苦。新课程倡导民主、开放、科学的课程理念,要求课程必须与教学相互整合,教师必须在课程改革中发挥主体作用。教师不能只成为课程实施的执行者,教师更应该参与课程的建设和开发。
在新课程改革指导思想下,我校在教案的编写方面实行学案导学模式。主要分为课前预习案、课内探究案,和课后训练案三大版块。改变以往的“三无”课堂,即无教学目标、无问题思考、无作业训练。学案导学变先教后学为先学后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当然,教师在编写学案时应该对教材进行钻研和处理,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教学内容。
四、培养终身学习观
新课程标准的主体是教师,新课程的实施是通过教师来实现的。新课程在改变教育理念的前提下,也潜在规定了教师的基本素质结构。新课程标准要求教师不仅仅是对教材的钻研,更应该是专业水平的提高,拥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具有终身学习理念和创新精神,勤于学习,提高自身素养,积极让学生参与,乐意与学生合作交流的创新型教师。
笔者作为一名年轻教师,目前所面临的挑战,是保持开放的心态,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不断对自己的教育教学进行研究、反思,对自己的知识与经验进行重组,这样才能不断适应新的变革。还要转变传统的教育思想和观念,学习学科相关领域的知识。新课程呼唤综合型教师,一个语文老师除了掌握扎实的语文知识之外,还要了解历史、地理、政治、经济、以及各种艺术等知识。此外,还要不断地学习新技能,以适应新时代的课程改革。
新课改在全国如火如荼地进行中,已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作为一名中学教师,我们需要改变,应坚定不移地投入到这场教育改革中,在学习中实验,在实验中学习,尽快掌握新教材的教学规律和特点。当然,我们也相信,我们能够改变,为语文新课程改革奉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注释:
1.教育部:《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M]: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4
2.教育部:《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M]: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4
3.教育部:《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M]: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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