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盼
摘 要:自今年年初,对网上购物环节的征税问题再次引起热议。网购发展至今,已经开始慢慢成熟,没有征税主要原因是相关政策的空白,网络卖家盈利少,达不到征税标准,网购模式的多变难以确定征收办法,以及出于对网购这一新兴事物的保护。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网购征税早已是大势所趋,政府应尽快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对电商实行差别化的税收征管,促进网购规范化。
关键词:网购;征税;政策
一、背景
今年初,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增加了要对网上交易行为进行纳税的内容,其中,第十九条说:从事网络交易的纳税人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税务登记的登载信息或者电子链接标识。
人们,特别是年轻人對网购的依赖甚至达到了近乎疯狂地地步。就拿去年“双十一”来说,淘宝销售额达571亿元,刚开始3分钟的销售额达10亿元。对于消费者而言,价格优势是网购相比传统商业最有吸引力的因素之一。但很让人不解的是,国家对对网上交易这一交易行为却基本不征税。这其中的原因值得我们深思。
二、分析原因
首先,我国现有针对电商征税的法案不健全,网上交易征税“无法可依”。许多网络卖家都表示自己当初在网上开店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电商不要交税,可谓避税天堂。美国和欧盟前段时间相继出台规定对互联网交易行为交税。这些对中国进一部完善税收征管体系或许可以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但如今中国的税收征管草案虽然已把电商征税纳入,但距离完善还有距离,而且不得不考虑的是,这是否会限制互联网购物的发展,或许那些看重网络这个避税天堂的卖家会因为征税时代的到来而放弃网店业务。另外,网购商品的价格低于实体店的原因除了店面和运输中间环节就是税收,开始征税无疑就意味着价格的提高,那些热衷网购的消费者会不会因此望而却步选择质量更有保障的实体店呢?我们不得而知,一切都要等到法案真正落地时才能验证。
第二,大部分淘宝卖家达不到征税标准。根据我国现行税法,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至20000元,各地政策不一。连续经营满12个月累计销售额不足80万元的商业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其增值税税率为3%,超过80万元则为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据资料显示,在缴税的起征点以下的淘宝卖家占了近九五成。他们大都前期投入极少,一个人忙里忙外,又当老板又当小工地忙活,赚些外快罢了。这样看来,我国网购这近二十年来没有征税也是情有可原。
第三,网购模式新,尚未稳定下来,且电商不同于传统的商业,其模式变化迅速,从淘宝到团购到P2P,征管的办法跟不上市场节奏的变化。此外,电商的经营内容随市场变动而不断调整,这直接导致单个货品的征收税率不一致,给征税带去不便。这就给征管带来了不便。除此之外,征管的成本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由于网络卖家的信息难以做到充分的透明,工商登记很难在电商这块推行,这导致征收部门难以对其登记核查相关税务信息。
第四,之前出于对新兴事物的保护不征税。网购自21世纪初才开始逐步进入我们的生活,属于新兴的需要政策扶持的事物。在这些事物发展的初始阶段,经营难免会有一些困难,对其不征税就可以避免为数不多的利润被瓜分,这有利于网络购物更加蓬勃的发展。但笔者认为,现今网络电商的发展已经进入成熟阶段,还要依靠不纳税来生存实在是荒唐,所以征税将是大势所趋。
三、网购征税的必要性
翻阅中国税法的规定,清楚地写道,没有任何一种商业业态应该游离于国家法律监管以及税法征收范围之外,所以,网络平台的商业交易行为本身是应该征税的。而且,京东、国美以及天猫等电商平台的卖家已经开始征税,若淘宝迟迟不征税必然是不公平的,时间长了会引起市场的反抗情绪。对于消费者而言,采取纳税的征管方式会使卖家的商业信誉大幅提升,那些靠卖假冒伪劣的商家们很难在这块相对越来越趋向透明和监管严格的平台上生存,这使得网购的品质真正有所保证,这是消费者亦或是正规守法的卖家所乐于见到的。
四、应对措施
网络购物要想真正进入征税时代,最主要的还是政策。征管前期需要经历很长的准备阶段,需要对每个商家的店铺信息进行税收登记核查,需要出台相关法案强制执行税收征管。值得一提的是,我国早在2010年就正式推行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卖家必须实名制注册,才能开展交易行为。这为网购征税打下了很好的前期准备基础。另外,还需要规范网络发票的开具制度,提高消费者及商家获取发票的便利性。管理者要深入了解网购经济的特点,制定适合国内的网购征税管理办法,做到在规范中维护商家特别是小商家的利益。
网购不同于实体,通常规模较小,税务部门在网购征税的起征点的确定上与实体店也应区别开来。为网店与实体店之间有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起征点的设立既能起到征税效果又不打压相对弱势的网店。同时,为了扶持创业者,对于电商的征税也可以模仿实体规定一些免税减税的项目措施,保护网购参与者的积极性,也保护网络平台更加深入渗透到生活中。
网络卖家,特别是此前在避税天堂的淘宝卖家要自觉遵守规则,进行纳税登记。相比实体经营,由于网络在透明度上的局限性,网络经营将会出现的偷税、漏税、逃税的现象或许会更加严重,除了法律规范,卖家也应该检视自身,自觉规范纳税,不抱侥幸心理。
网购开始慢慢步入征税时代,这在我国互联网购物发展的历史上将是一个里程碑,这意味着网购开始走向规范,与实体的联系将越来越紧密。或许这对减少网络上的假货数量将或多或少有一些促进,因为在上文中也曾提到,征税模式的开启将使那些经营不善、客户口碑不高的卖家逐步进入淘汰的行列,优胜劣汰,留下的卖家口碑、信誉将有一定的保障。对网购的征税已落地,这对各个部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从市场参与者的角度出发,制定适合各个层次、地区的税收征管办法,对网购行为的规范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税协[2015]1号).
[2]网购,征税还是不征税?[N] .新华网,2012.
[3]网上开店不应成纳税“避风港”【N】.法制日报,2015.
[4]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工商总局[2014]60号).
[5]管理网店的关键是要把握好“度”[J].IT时代周刊,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