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老龄人服务业发展初探

2015-05-30 13:37熊小四袁勤
2015年26期
关键词:养老服务老龄化

熊小四 袁勤

摘要: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龄人服务需求增加,但老龄人服务业供给发展不平衡、体现在老龄人服务业体制机制不够完善、老龄人服务队伍建设严重滞后。未来如何发展老龄人服务业、需要从健全和完善老龄人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发展社区服务建设、大力发展居家便捷服务、发展老龄产业开拓市场等方面加强老龄服务业发展。

关键词:老龄化;老龄人服务业;养老服务

根据国际上对人口老龄化的定义,即指60或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超过10%或7%。按照合国标准,在发展中国家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0%,或在发达国家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就被称为“老龄化社会”。①我国已进入未富先老的社会现状,随着社会老龄化的日益加重,我国老年人越来越多,“目前我国有失能老年人3600万、高龄老人2200万、空巢老年人9900万、贫困和低收入老年人2300万。预测到2033年老年人口占总口比例会上升到25.4%,2034年突破4亿,2050年将会上升到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到2054年,突破4.72亿。”②

规模庞大的老年人口呈现出复杂的特点。一方面,老年人高龄化趋势日益明显,高龄和失能老年人继续增长,慢性病和空巢老年人持续增多;另一方面,有无子女老年人和失独老年人增多。可见,未来我国面临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缓慢,区域、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等困境,为老龄人提供需求服务的老龄人服务业发展越来越引起重视。

一、当前老龄服务业发展现状

老龄人服务业是国家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完善及国家重视和政策的正确引导,我国老龄人服务业取得一定发展。

(一)老龄人服务业基本项目有所发展

首先,养老设施建设加快。许多地方建立了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许多城市社区服务和卫生、医疗服务机构不断增加,并建立老年病专科医院、老年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多地相关部门和行业兴办老龄人专门医疗和护理服务机构,许多医院和大学设立老龄人重大病和特殊病科研项目和研究组织,设立专门基金,并有专门机构负责统筹和管理,同时注重医学人才的培养等。

其次,老年人精神文化不断丰富。社会各类文化体育设施和场所向老年人优惠开放,全民健身工程覆盖城乡。老龄人学校数量不断增加,老年教育的内容相当广泛,有文学交流、时事报告、养生保健等。多地利用广播、电视、多媒体和网络等开展老年再学习教育,并开办了电视和网络学校,发展老年远程教育,进一步开拓了老龄人在学习渠道。

再次,老龄人社会优待和利益保障取得新进展。如增建了老龄人维权中心 、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老龄人专项事务处理信箱和老龄人利益保护协会等。各地在老龄人在坐车、看病、旅游、娱乐、买票和和一些特殊产品购买等方面给予了优待或减免,这些做法得到社会广泛认同。

(二)服务范围扩大,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我国老龄服务业服务目前已广泛涉及高龄、失能、孤寡、残疾、空巢、三五、贫困等老龄人,许多地方对贫困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采取了特殊的措施。建立老龄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殊老龄人救助制度、基本养老保障制度、老龄人医疗保险制度和重大并救助补助制度等,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老年文体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老年休闲广场等服务设施不断增加,农村的护理院、养老院、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不断增多,老龄人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许多地方已形成了以老龄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定点和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以日常生活、文体娱乐、医疗卫生、精神慰藉和权益保护等为主要服务内容的养老服务,且服务内容不断增加和范围不断扩大。

二、老龄人服务业发展面临的困境

(一)老龄服务供需矛盾尖锐

我国老龄人口总量大,增速快,结构复杂,服务项目少,适应不了新时期老年人对养老服务业的要求,供需矛盾突出。随着我国高龄老人、失能老人和空巢老人等的日渐增多,社会在医疗康复护理方面的需求也在不断上升。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城乡老龄人当中需要康复治疗的比例为36.5%,需要上门护理服务的比例为36.9%,而在失能老人的比例中,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仅为16.6%。可见,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人对于居家养老健康服务,尤其是上门提供专业康复护理服务的需求缺口,还是很大的。

(二)体制机制不够完善

首先,发展老龄服务业的政策不完善、不配套,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差,硬件设备和服务水平跟不上需要,设施功能不完善、利用率不高,结构不合理;其次,政府投入不够,缺少政策性的优惠措施,资金筹措比较困难,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缺乏有力的行业监管机构等;再次,政策法规不健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某些方面不具体,不够细化,操作性不强,《民办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养老机构管理条例》、《老人福祉法》、《老人保健法》、《护理保险法》等法规不健全或缺失,需尽快完善或新出台。

(三)整体发展不平衡、差距大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水平不高,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区域、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东西部城市或地区间差距大。许多地方老龄服务尚未起步,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特困人口救助等制度还没建立,农村老龄服务业发展非常滞后,无稳定经济来源的老年人养老难。虽然国家和政府对老年人的生活进行了补贴,实行养老金制度等,但还有许多地方由于经济基础薄弱还未实行,老年人的生活靠子女供养,且在一定程度上不稳定,尤其是子女生活条件差的老年人,生活随时面临窘况。

(四)观念滞后,服务队伍素质不高

首先,民间参与不充分。真正投身老龄服务业的人不多,发展老龄服务的社会氛围没有形成;其次,服务人员认识不够。受传统世俗观念的影响,生活中有很多从事老龄人服务工作的人觉得服侍老龄人的许多工作既脏又累,是下等人干的事,大多数人不愿也不想干下去,致使许多老龄人服务项目人员短缺,这严重制约了老龄人服务业的发展;再次,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素质有待提高。服务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从业水平还比较低,据了解,现实中很多从业人员未经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培训,缺乏爱心和责任感。

三、构建老龄人服务业发展体系

老龄人的问题是一项牵涉到社会人口、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等各个方面的综合性社会问题,需要国家和政府应给予高度的重视,建立健全复杂性、长期性、前瞻性的制度体系,方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到来。

(一)健全老年人保障制度,建立社会保障体系

首先,完善城乡老龄人生活保障制度。加大对贫困、残疾、高龄、独居、空巢和失能等特殊老人保障力度,完善老龄群体的服务保障制度;改革和完善老龄人住房保障制度,建立老龄人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效地解决住房困难老龄群体的住房问题;加快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围绕留守老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再就业、思想卫生教育、身体健康和情感等实施有效的关爱服务;健全残疾老人权益保障制度,大力营造尊重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让残疾老人平等享有各种社会权益;完善困境老人分类保障制度,让困难老人生活有明确的保障。

其次,整合农村和城市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建立有层次、多层级的养老保障制度,不断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建立老龄人身份认证识别制度、特殊老龄人家庭或身份认证制度,有针对性的对农村和城市的的贫困、残疾、失独和失能等特殊老龄人建立特殊养老保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分不同档次发放养老金和补助金,并建立老龄人养老保障基金,加强基金的监督和使用。扩大社会参保缴费覆盖面,增强国家、社会和家庭养老基金的平衡能力,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进一步平衡国家、社会和家庭个人的负担。

再次,加快城乡制度和待遇的整、衔接,大力发展社会保、商业保险和专项保险等,对其实施免税和延期征税等优惠政策,进一步发展企业和职业年金等补充社会保险和各类商业保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二)加强城市养老设施建设,完善社区老年服务

完善社区老龄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增建或增设城区或社区老龄人服务点、服务站,加强地区、城区和社区及城市区域之间、城区之间和社区之间日常生活、卫生文化、体育锻炼等老龄设施的功能衔接,不断完善和丰富老龄人服务。大力兴建公共养老设施、扩大老年活动场所,公共设施安排要方便老年人活动,加快推进坡道、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改造。逐步建立起城市和农村不同内容、功能和针对性更强的地区、城区和社区老龄人服务业体系,为老龄人的生活学习、社会交往、文体娱乐和医疗康复等社会活动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其次,支持和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城市和社区老龄人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各地各类具有老龄人服务功能的设施要向老龄人开放或优先、优惠得到服务,让老龄人得到更多、更满意的服务,比如老龄人在居住附近就能享受到方便的日常照顾、帮助购物、医疗护理、生活咨询和关怀陪伴等各种服务。还可有针对性的组建城市和社区养老院、老人村、敬老院和托老所等社会福利机构,根据其自身的给付能力和自身需求,提供适当的、更有针对性的老龄服务,保证老年人有满意的容身之所。

(三)强化便民服务,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首先,实行老龄人服务行业的准入制度,立足城乡地区和社区发展老龄人服务业,制定扶持和优惠政策,培养专业化的老龄人服务业人才,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逐步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引入社会组织如家政、服务和物业等,进行老龄人日常照顾、代理购物、看病护理、生活咨询和关怀陪伴等形式多样的居家养老服务。

其次,有针对性的强化老龄人便民服务,特别是针对失独老人、高龄老人、失能老人和贫困老人等特殊老龄群体开展的便民的居家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为特殊、困难的老龄人提供吃、穿、住、行、医等方面的定制服务,建立以社会企业和机构为主体、社区为纽带和满足老龄人各种服务的居家便民养老服务体系。

(四)丰富老龄人服务业,培育老龄人产业

针对老龄人口问题的严峻性,制定老龄人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扶持和保护政策并保证督促实施,积极发展老龄人产业,拓宽老年消费市场。健全和完善老龄人服务业标准和规范,保证老龄人服务产品质量,为老龄人生命安全营造良好环境。对不适合社会发展的老龄人产业进行整改,生产老龄人需要的产品,支持、鼓励和引导老龄人产品的开发,让老龄人服务更加丰富。同时,加强老龄人服务业政策引导,科学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培育龙头企业,鼓励老龄人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服务品牌战略,提高创新能力,逐步形成老龄服务业产业集群。

我国老龄化是未来社会发展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重视发展老龄人服务业需要国家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作者单位: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J/OL].《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3(27).http://www.cqvip.com/QK/80183X/201327/47496987.html.

[2]苏振芳.人口老龄化与养老模式[M].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

[3]姜向群,杜鹏等.中国人口老龄化和老龄事业发展报告(中国人民大学研究报告系列)[M].北京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9-1.

[4]《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J].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3).

[5]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 养老保险卷[M].北京市:人民出版社, 2011.

[6]詹成付.新形势下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纲领性文件[J].中国社会工作,2013(32).

[7]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J].中国经贸导刊,2014(18).

注解:

①日本超老龄化的困境与出路[J].半月谈杂志社《时事资料手册》双月刊.2013年第5期90页共128页.

②我国养老的困难及改革选项[J].半月谈杂志社《时事资料手册》双月刊.2013年3期 74页共1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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