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异的再认识:一个权利、责任与利益的分析

2015-05-30 03:03王玉娇
2015年28期
关键词:权利利益责任

作者简介:王玉娇,云南财经大学财政与经济学院,财政学。

摘 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巨大差距存在已久,它严重影响到了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成了解决社会公平问题,缓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方法,同时它也是我国目前所面临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本文从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政府的角度出发,分别阐述了其享有的权利,承担的社会责任以及在公共服务提供过程中所存在的利益等内容,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政府的错位,根据分析的内容,提出了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权利;责任;利益

一、引言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城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公共服务的差距越拉越大,城乡公共服务供给的失衡使得农村居民尤其是困难居民难以获得基本的公共服务,限制了三农的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因此,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仅是人民群众的现实要求,也是我国实现社会快速和谐发展所面临的严峻课题。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上的差距,加快均等化的实现有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的稳定,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同时,它也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从而为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奠定物质基础。

二、政府的权利、责任与利益及其错位

(一)政府的权利和义务

政府的权利经常同时就是政府的义务,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要建立服务型政府,为公民提供满意的公共服务,所以政府当以提供公共服务为天职。

做为服务型政府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完善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体系,做到公共服务不“缺位”。二是根据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努力提高公共产品的总量与质量,使公平服务与经济增长协调发展。三是建立适合省情的公共服务模式,创新公共服务的方式,将竞争机制引入公共服务领域。四是协调好各公共服务接收主体间的利益,做好各主体间公平与合理的分配,使公共产品和服务资源得到更高效的使用。五是明确公共服务供给的责任,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合理的服务产品做为目标和方向。

(二)政府的利益分析

公共服务是一个关系社会正义的利益问题,缩小公共服务差距属于公共利益范畴。在具体实践中,公共服务均等化面临着一些现实挑战,特别是利益冲突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预算最大化倾向;二是利益部门化的决策取向;三是消极决策倾向。执行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核心工作,也最容易受到利益冲突问题的干扰。主要表现在:一是执行的偏私性;二是执行的消极性;三是执行的谋利性;四是技术运用的偏私性。

对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进行监管是政府的重要职能。政府进行监管存在漏洞和缺陷。比如在进行监管时,部分政府单位的工作人员会对利益相关者进行偏袒,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故意减少投资者的数量,从而确保对其有利的参标单位获得有利地位,并最终赢得项目投资权。此外,政府行政人员还存在利用职位优势为自身直接进行牟利的行为,收费、罚款名目众多且毫无依据。还存在一些情况是监管人员对不同的单位团体采用不同的区别对待的标准,对自身管辖范围内的社区采取宽松的监管态度,而对非辖区内的则变得严苛,监管态度不统一。

由此可见,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存在各种形式的利益冲突问题与政府部门自身的机制设计、行政水平、伦理素质及意识等有关。要想缩小城乡公共服务的差距,就必须处理好政府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冲突的问题。

三、基于政府权责利分析的政策探索

前面已经分析了政府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及其错位,那么要想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异,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从政府的角度来说就应该做到权责明晰,利益均衡。

1.划分好各级政府的职能,建立起“有效”且“有限”政府职能的概念,使各级政府形成一个有机的政府责任体系。有效政府通过提高配置效率可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为公民提供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有限政府的概念则很好的明确了政府的职能范围。从政府利益的角度分析,要坚持完善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问责制。对于可能发生的利益冲突,相关政府工作人员应及时提出回避申请,不直接参与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的执行工作。

2.各级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要完善社会参与机制,让社会公众参与公共服务均等化决策的全过程。各级政府在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中要拓宽利益表达渠道,广泛了解社会公众的公共服务需求,保证各方利益主体都能参与其中。并要从政治层面入手让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监督预算工作,这样可以让部门预算纳入社会公众监督视野,保证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防止一些政府部门利用权力优势在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优先谋取部门利益。

3.各级政府应把各利益相关方团结起来,以达到共赢的目的建立起各方良性竞争的机制。即要引入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打破政府垄断供给和分配公共服务的地位。政府不能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为此,一方面要求政府加强义务担当,划分好公共服务这块蛋糕,保证其得到合理公平的分配。另一方面要创新公共服务资源的配给和划分模式,吸纳民间更多的新鲜力量参与到竞争中来,让分配达到帕累托最优。

4.各级政府应完善社会群体的评价打分机制,让人民群众和各社会团体参与到对政府工作的评判中来。建立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为主体内容的绩效评价机制,把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作为基层政府官员政绩的新“增长点”,提高基层政府对农村投入的积极性。社会公众参与评价工作的途径可以包括网络打分、回答问卷、专项投诉等。总之,我们应以社会外部的评价力量推动政府内部的行政沟通,让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无时无刻不处在阳光化的监视区域内,以预防潜在的利益风险发生。

四、结论

城乡之间公共服务的差距巨大,而且该问题由来已久,要真正从内部解决好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问题还有许多困难需要克服,除了给利益主体间的合作外,尤其是需要政府方面做出积极的调和。政府作为人民的政府,应该公平有效地利用人民赋予其的权利,做好“服务型政府”的本职工作,减少其自身利益的干扰,扩大和充分发挥其社会公众利益。近几年来,我国城乡间公共服务的差距虽然依然存在,但党和国家越来越重视这个问题,从出台的“十二五”文件,以及十八大报告中宏伟目标的提出都可以看出中央改革的决心。当然,我国在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也取得了突破性的成绩,大力增加了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初步形成了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框架。但在未来的改革道路上,还需要政府作出更大的努力。

(作者单位:云南财经大学财政与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 丁焕峰,曾宝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综述[J].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

[2] 安体富,任强.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问题与对策[J].财贸经济,2007,(8):48—53.

[3] 吕炜,王伟同.我国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均等化问题研究[J].财政研究,2007,(7).

[4] 王伟同.城市化进程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J].财贸经济,2009,(2)

[5] 安体富.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J].东北师大学报,2007,(3)

[6] 蔡东东.中国财政分权体制下地方公共产品供给研究[D].沈阳:辽宁大学,2007.

[7] 庄德水.公共服务均等化领域防止利益冲突问题研究[J].政治与社会,2011.

猜你喜欢
权利利益责任
我们的权利
使命在心 责任在肩
论确认之诉的确认利益
每个人都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论不存在做错事的权利
环保从来就是利益博弈
权利套装
绝不能让“利益绑架科学”
利益链与新垄断
期望嘱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