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召胜
[摘 要]辅导员参与的思政课实践教学能够达到稳定德育工作队伍、提升思政课和德育工作实效性的目的,但是辅导员参与思政课实践教学面临诸多现实困境,需要高校从自身实际出发构建有利于辅导员参与思政课实践教学的组织保障制度、沟通协调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和激励约束制度。
[关键词]辅导员 思政课 实践教学 制度保障
[中图分类号] G6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5)03-0005-03
思政课实践教学不是以技能学习为目的,而是通过创设一定的情境让学生参与其中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必要教学手段、途径和环节,是提升思政课教学实效性的有机组成部分。当前,思政课实践教学虽然取得了很多成果,但是各高校普遍存在学生管理体系与思政课教学体系严重脱节,德育资源不足与浪费并存的现象,致使思政课教学绩效和德育工作实效整体不高。因此,探讨政治辅导员参与思政课实践教学的体制机制与制度保障,构建能够同时发挥政治辅导员与理论课教师比较优势的思政课实践教学体系,对于缓解高校思政课人员配备不足、辅导员出口单一、提升思政课以及德育工作实效性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辅导员参与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当前,以政治辅导员为核心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体系和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专兼职教师为中坚的理论教学体系是高校德育工作的“两条腿”,共同支撑着高校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历史使命。近年来,随着教育理念改变、教育技术的改进和教育体制的改革,高校思政课越来越重视实践教学,因为“强化实践性教学环节,完善高校学生的知识结构,加强能力素质的培养,是关系到高等教育能否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战略问题”。[1]
2004年中共中央16号文件颁布后,实践教学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普遍推行。经过近10年对思政课实践教学内容与形式的广泛探索,实践教学已经成为思政课教学的必要环节,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可喜的是,近年来在理论探讨和实践探索两个方面,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开始突破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专兼职教师为中坚的理论教学体系,逐渐与以政治辅导员为核心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体系融合,政治辅导员参与思政课实践教学成为众多高校关注的领域。
(一)辅导员参与思政课实践教学有利于辅导员队伍建设
长期以来,由于职业发展比较狭窄,辅导员队伍流动性相对较大。虽然近年来党委政府逐渐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但辅导员更多是作为“办事员”与“消防员”处于高校教育与管理体系的底层,在“人生导师”的魅力光环与“学生公仆”的现实之间挣扎与徘徊。大体上,辅导员在高校内的职业发展有三个方向:被提拔进入行政管理岗位;转入教学岗位;做职业化辅导员。第一个方向由于岗位有限,以及来自“学而优则仕”的教授们的竞争压力,专职辅导员提升为高校中层领导需要提升学历或者职称。就第二个方向而言,辅导员专业荒废多年,如不提升学历或者职称从事专职教学会力不从心。第三个方向,大多是学历或者职称无法提升,既不能提干也不能转岗者,职业前景充其量成为正处级辅导员,工作积极性不会太高。这就造成很多人因为辅导员的事务性工作太多而觉得辅导员没有意义,同时由于辅导员职业出口狭窄又把辅导员工作当做过渡性或者临时性工作,辅导员队伍难以真正稳定。
如能理顺辅导员参与思政课实践教学的体制机制,无疑既为辅导员搭建了施展才华做大学生人生导师的价值平台,又为辅导员开辟了职业发展的新途径,十分利于辅导员队伍建设。辅导员参与思政课实践教学,一方面可以促使辅导员将管理、教学、科研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他们的学科归属感和事业成就感,提升他们对辅导员的职业认同感,从而达到稳定高校辅导员队伍的目的。另一方面,辅导员承担思政课的实践教学工作,可利用倒逼机制促使他们自觉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的学习和研究,提升德育工作技能与水平,使其理论与实践、教育与管理相得益彰,并逐渐成为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专家,从而愿意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这也是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必要保障。
(二)辅导员参与思政课实践教学有利于提升思政课实效性
思政课不断强化实践教学,其基本动因在于解决思政理论课教学实效性不高的问题。相比思政课理论课教师而言,辅导员具有年龄小、精力旺盛、综合素质强、更了解学生、具有更多实践教学资源等优势,有利于提升思政课实效性。
辅导员年龄较小,与学生心理差距小,基本无代沟,可以借助朋辈优势提升思政课实效性;辅导员入职门槛较高,高校一般会选拔政治素质过硬、综合素质强者担任政治辅导员,这样其组织学生进行实践教学具有较大优势;辅导员成天与学生打交道,更了解学生,更清楚当代大学生的所思所想,更能有针对性地设计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学生参与思政课实践教学的积极性;辅导员队伍同时也是高校进行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主力军,辅导员参与思政课实践教学,可以把思政课实践教学与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使教育资源不断丰富,教学平台不断拓展,教学方式不断多样,实践教学效果不断增强。
(三)辅导员参与思政课实践教学有利于提升高校德育工作实效性
国家在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目的,不仅在于向青年大学生传播马克思主义理论,传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还在于引导学生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问题,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政课是高校德育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但是仅有理论说教,没有实践感知的德育难以真正达到立德树人的目标。学术界已经注意到思政课实践教学的重要性,目前开展实践教学的形式仍然局限在课堂讨论、参观考察等形式,校园文化活动、学生日常管理活动并没有充分融入德育要素。
辅导员参与思政课实践教学,能够有效解决学生“认知”与“践行”的脱节问题,能够有效帮助学生实现思想政治理论由知到行的转化,这不仅仅关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效性,更关乎高校德育工作的大局。可以与思政课理论课专职教师形成互补的是,辅导员在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过程中可以充分挖掘学生管理活动中的生动事例和教育资源,积极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通过课堂教学与学生日常管理的有机结合,在引导学生践行上下工夫,从而提升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二、辅导员参与思政课实践教学的现实困境
(一)在思想认识上,没有把辅导员作为重要的实践教学主体
一些高校领导认为学生工作系统组织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已经涵盖了思政课实践教学,辅导员没有必要参与思政课实践教学。另外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是,由于地方政府维护稳定的压力,辅导员队伍成为了高校维护校园稳定的主力军,用一票否决的考核利器把辅导员绑在维稳战车上面,不允许辅导员分心去思考思政课实践教学的问题。
(二)辅导员与思政课理论教师分属不同部门,缺乏横向联系,难以建立起紧密协作、互相配合的协调互动机制
高校辅导员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两支最重要的队伍,发挥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导和骨干作用。但是他们归属不同部门,思政课的教学责任单位是社科部或者马克思主义学院,是高校内部二级教学单位,而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的责任单位是学生工作处与团委,是高校内部行政机构,两者同为校内正处级单位,职能上各自为政,互不负责。这实际上造成实践教学资源为思政课教学机构和以学工部、校团委、专业院系为代表的学生管理机构分别占有的局面。即使有着共同的实践育人总目标———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但由于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不同又缺乏沟通合作,使得思政课教学机构很难把思政课实践教学延伸到大学生的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专业实践教学活动之中,学生管理机构组织的各种实践活动也很难与思政课教学机构主导的思政课实践教学活动协调对接起来,实践教学资源闲置浪费严重。[2]
(三)辅导员专业背景不一,思想政治理论水平不一
从专业背景来看,高校各院系配备的辅导员在专业背景上大多与本院系相关专业相同或相近,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的相关专业背景的辅导员为数甚少,绝大多数辅导员缺乏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系统知识,也缺乏系统的在职培训,对思想政治理论难以深入了解和彻底把握。
(四)辅导员配备不达标,事务性工作较多,工作压力大
辅导员日常学生管理和服务的事务性工作较多,学生管理考核中又有诸多的“一票否决”,致使辅导员工作压力大,难以有时间对一门课程进行深入系统的钻研,绝大多数辅导员都没有承担理论课教学的任务。另外,有些高校在“双定”后,选择管理编制的辅导员不需要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不需要也不能承担教学任务。所以,辅导员开展实践教学会面临教学投入和教学效果难以保障的问题。
(五)实践教学工作量核算较难达到精准
课堂讨论、课内视频、课内情景教学是思政课实践教学的主要形式,这些形式既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理论课教学沉闷乏味的问题,但是不能真正达到提升思政课实效性的目的。理论课教师不愿意把实践教学拓展到课堂之外,大致有这样几方面原因:一是教学任务重、科研压力大,难以有时间组织课堂外耗时耗力的实践教学活动;二是担心学生走出课堂的安全问题;三是实践课工作量难以计量,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思政课既安排了理论课,又安排了实践课,但是给教师们核算课时量的时候,只统计理论课课时。辅导员参与实践教学的工作量同样难以计算,由谁负担相关经费更是一个难题。
三、辅导员参与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制度保障
作为高校德育工作中坚力量的辅导员参与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的思政课实践教学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解决思政课实践教学形式单一且实效不高的可行途径,须在“德育为先”理念支撑下,整合资源,科学设计,积极探索适合国情、社情、校情的参与模式,构建辅导员参与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制度体系,真正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一)组织保障制度
树立大德育观念,确立思政课在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明确辅导员参与思政课实践教学对于提升高校德育工作的特殊作用。当前,高校思政课普遍面临生多师少的困境,思政课大多采取大班教学模式,理论课授课教师必须面向不同院系、不同专业的学生,难以实施课堂之外的实践教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作为承担全校思政课教学任务的学院与其他二级学院没有隶属关系,难以单独推动全校的思政课实践教学,必须与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和其他二级学院等构建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动辅导员参与思政课实践教学。在学校层面,成立权威的大学生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把辅导员参与思政课实践教学工作纳入管辖范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是一把手工程,一把手应该亲自挂帅、亲自负责。“各高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实践育人工作领导小组,把实践育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抓好落实。”[3]
(二)沟通协调制度
在学校成立的领导小组中,应该把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作为成员,参与组织协调。在进一步明确学工处、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及其他院系的职责的基础上,统筹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学生工作,保障辅导员与思政课理论教师的互动合作,加强高校辅导员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建立有效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制度,统筹协调,发挥辅导员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优势和特长。这样一定能够形成思想政治教育的合力,形成常态性的沟通机制,就队伍建设、教学内容设计、教学绩效考核与学生日常管理进行统筹安排与协调。
此外,还要通过辅导员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共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研究,通过吸收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兼任班主任、指导学生社团、参与主题班会等活动,推动辅导员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交流互动、协作配合,进一步促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协同优化。[4]
(三)考核评价制度
一是要改变思政课的学生成绩评定方式。在大班教学模式下,思想政治课的考核,主要依托于期末时的理论知识考核,无论是开卷还是闭卷,均存在重考试成绩、轻现实表现,重知识考查、轻行为养成,重课堂传授、轻社会实践等问题。这样的成绩评定方式难以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目的。辅导员参与实践教学后,学生的成绩评定方式必然要发生改变,要把学生的现实表现、行为养成、社会实践等因素纳入考核,真实地检测出思政课的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二是辅导员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的绩效考核。把辅导员开展实践教学的情况与效果纳入辅导员年终考核体系,以实践教学实施计划、工作日志、学生评价以及实践创新活动成果为基本考核依据,引入辅导员与思政理论课教师的互评机制,全方位考查评估辅导员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工作绩效。
(四)激励约束制度
要建立辅导员参与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准入制度,确保师资队伍的质量,制定辅导员在思政课实践教学中的行为规范,并建立平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对于辅导员开展的思政课实践教学经考核合格的,应该按照不低于理论课课时津贴的标准给予课时津贴,并在职称评定、教育培训、职务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待,以鼓励辅导员潜心研究、积极参与思政课实践教学,全面提升高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 注 释 ]
[1] 张天俊.关于实践教学的认识与实践[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5).
[2] 赵增彦.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资源多元化整合与一体化运用[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2).
[3] 中宣部,教育部,财政部,文化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EB / OL].http://www.moe.edu.cn / publicfiles / business / htmlfiles / moe / s255 / 201202 / 129911.html.
[4] 毕明生.“辅教导行”:高校辅导员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模式探析[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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