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慧娟
“其实,睡你和被你睡是差不多的,无非是
两具肉体碰撞的力,无非是这力催开的花朵
无非是这花朵虚拟出的春天让我们误以为生命被重新打开
……”
一首《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让余秀华火了,并且,火得一发不可收拾,朋友圈、微博话题、报纸、网站、杂志、电视台……没有不被这个农村女诗人刷屏的地方,在这个被信息裹挟的时代,想屏蔽这些,都难,想不知道余秀华是谁,更难。
“脑瘫”“农村”“妇女”“诗人”,在这个随时都渴望眼球的时代,可以说,余秀华的这些“标签”,无论哪一个,都可以掀起一阵喧嚣,而这些加在一起的效果,就是这份喧嚣搅动了大半个中国。从余秀华本人,到她的家庭、村庄,再到首都北京,还有那从四面八方追赶来的记者,都在这场喧嚣中持续加火,以至于想获得点平静和安宁,都难。
喧嚣和热闹,终将过去,余秀华坚信这一点,只不过,时间长短而已。我们也相信,再火热的东西,过后,能留下的东西,其实很少。但是,对于“余秀华热”过后留下的东西,我们却格外在乎,因为,我们一向关注每一件和农村相关的事和每一位与农村相关的人。对于这位“农村妇女”的关注,我们不妨从一个起点开始。
“我写的第一首诗的名字是《印痕》,写在1998年,说我自己在泥水里匍匐行走,现在想来,几乎预言了一生的命运。当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写,也许拿起笔来想的就是这个。我的第一个读者是我自己,我觉得这就是诗歌了,也没给别人看过。”
这就是余秀华的一个起点。无论是在故乡横店村,还是在她的日常生活中,余秀华都没有读者。多年来,她似乎已经习惯了自己与自己的对话,或者说,她的创作,需要这样孤芳自浸的自我对话,以前是,现在是,今后,还是。
故乡
2015年2月7日,湖北省钟祥市石牌镇横店村。一个水塘密布的毫不起眼的村庄,田间小路,曲折而有些颠簸。田野在冬天显得格外萧瑟,冬小麦和油菜稀稀落落地长出地面。一看就“不富裕”,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湖北农村。
但是现在,这个横店村比“大名鼎鼎”的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的横店村出名,虽然那个横店村已成为全球规模最大、中国拍片最多的影视实景拍摄基地,被誉为“中国好莱坞”。但是,它都不及这个横店村“有名”,因为,这个横店村,有余秀华。
“一年365天,好戏天天有,明星处处见。”这是对那个横店村的描述,宾馆、酒店、商场,生意兴旺,往来的人群中,有剧组工作人员,有明星,有追星族,还有记者和游客,人气之旺,可想而知。
但是,余秀华所在的横店村,在被各路记者和“上面的人员”连番“轰炸”半个多月之后,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鸡鸣、狗吠以及麻将声。当然,也有不平静的热闹时候,那就是临近年关,村里留守的老人、媳妇和孩子,都在忙乱而欣喜地准备着各种各样的年货,等着在外打工的男人们回家的脚步。这种等待,漫长而近乎“黑暗”,但是却很宁静,也会不时地被村里几声杀猪宰羊的声音所打破,但是会很短。
“外面再波涛汹涌,这里终会恢复宁静”,这就是,这里永恒的主题。
5间平房两道门,1983年建的,两个垂下的箩筐盛放着细瘦的菠菜和萝卜,这是余秀华的家,冬日阳光煦暖,房前的湖水反射出刺眼的光芒,屋子有些破旧,但却干干净净。平日里,余秀华常常拿着扫帚扫地,和常人无异。因为残疾,她走路摇摇晃晃,说话也模糊不清,但干起活来,骨子里就透着农村妇女的干练和吃苦耐劳。
在月光里静默的麦子
它们之间轻微的摩擦
就是人间万物在相爱了
如何在如此的浩荡里,找到一粒白住进去?
深夜,看见父亲背着月亮吸烟
——那个生长过万顷麦子的脊背越来越窄了
父亲啊,你的幸福是一層褐色的麦子皮
痛苦是纯白的麦子心
我很满意在这里降落
如一只麻雀儿衔着天空的蓝穿过
如果不是读到余秀华的这首《麦子黄了》,真的很难想象,这个有些残疾的农村妇女,有如此丰富的内心,并能用这种凝练和浓缩的方式表达。余秀华说,她看到了自己家门口的麦子黄了,而我,看到的却是汉江平原上一块被各种杂物裹挟却依旧能露出亮光的“金子”,那是余秀华本人。
只是可惜,在横店村,扫地、割草、喂兔子的余秀华,大家都认识,但是写诗的余秀华,大家都不认识。“字都认识,但不知道她写的啥,你说,她写得行不行啊?”在村口的小卖部,一位村民说,被媒体报道后,大家才知道,余秀华写的原来是诗。
即便如此,余秀华从未觉得她与横店的人“格格不入”,“无非是我写了很多的诗,他们打了很多的麻将。”她说。小卖部是余秀华经常去的地方,看人下棋、打麻将,一下午就过去了,时间正好,不快也不慢。但她对横店村的这种生活,爱恨交织,充满矛盾。
“小时候很喜欢放牛,现在山也没有了,牛也没有了。”余秀华说。从横店村头往余秀华家的方向,本来有一片山,曾经有很多松树,在上世纪90年代时被毁林开荒了。“我生在这里,长在这里,以后还要死在这里,它给了我一个归属。但是这个地方又不是那么好,偏僻穷困,我爱它,又想摆脱它。”在余秀华的诗中,横店村是一个常见的意象。水稻,大豆,芝麻,高粱;布谷鸟,喜鹊,黄鹂,八哥;盛开的桃花,牵牛花,油菜花 ;蓝天、云朵,还有“浩荡的春风”。她都写过,都带给了她无限的灵感。
“她从不吝啬于讴歌每一个卑微的生命,因为她就是其中的一员。她就像‘怀孕的老鼠,刚出壳的麻雀和野鸡一样,躲藏在稻田中,获得食物与安全感,也同样是这富饶的田野的一部分。在余秀华心中,横店就是美丽而丰饶的庇护所,有着‘原野般广阔的胸怀,接纳她,哺育她。尽管她不完美,但故乡没有嫌弃她。”有人这样写道。
生活
余秀华的家在江汉平原的西部边缘,石牌乡最出名的是豆腐,全乡有3万多人外出做豆腐。与很多中国的农村一样,横店村里多是留守的老人和孩子。打工赚回的钱,给孩子交了学费,给家里起了新屋,延续着村庄表层的生命力。余秀华的父母,也都是最普通的农民,耕种着七八亩土地,一茬麦子,一茬水稻。为了多赚点钱,父亲余文海还包下了一片鱼塘。平时冬天,他要去邻近的地方打零工,主要是帮人做水渠的防水。她的弟弟在钟祥市当数学老师,基本脱离了乡村生活。一家务农,每年有2万多元的收入,日子过得艰辛。
洗衣服、烧柴,这是余秀华能做的简单家务,去年,家里买了几十只兔子,让余秀华养。余秀华很爱兔子,每天早上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喂兔子,然后再自己吃饭。但是她火后,兔子接二连三地死去,她还开玩笑说,是人多带来了病菌。
余文海说,女儿小时候曾经写过一篇日记,她幻想自己在出生时就死去了,父母号啕痛哭,阎王爷看他们可怜,便将她放回了人间,代价是无法正常地行走。有人认为,这种与生俱来的痛楚与不公感,无从化解,无法回避,成为余秀华诗歌的母题——“这个身体,把我在人间驮了38年了,相依为命,相互憎恨。”
刚读小学时,余文海背着余秀华去上学,后来又用棍子支起滑轮,做了个类似于学步车的工具,小学高年级时用拐杖。而读中学时,比她小两岁的弟弟载着她上学。余秀华说,小时候的经历,自己大都忘了。母亲周金香说,小时候她被其他小朋友嘲笑过身体的疾病。“那肯定会受伤害,过去就过去了,依然在一起玩。”余秀华说。
其实,余秀华的文化程度“不高”,只念完了高二,就退学了。引爆点是老师看不懂她作文的字,给了零分。“其实,我也考不上大学,就不想再念了。”余秀华说。因为写字困难,当别的同学已经做完考卷时,她往往只能完成70%。
那是在1995年,余秀华退学、开店和结婚。父亲盘下了村里的一家杂货店,让女儿去看着,等于给她找了工作。但余秀华脾气不好,客人来砍价,她便不理。实际上,她能干的事情并不多。晚上还要父亲住到店里,看守货物,店没开多久就关门了。之后,有人介绍了一个四川小伙子做余家的“上门女婿”,父母觉得这男人老实,便答应了,但余秀华有自己的想法,“反正他又不是与我结婚的,是和我这个家庭结婚的”。
当然,余秀华也想到过“逃离”,对人,对事,也对故乡。“人一辈子待在同一个地方,枯燥单调。远方的诗比近处的诗更有想象。”她说。当然,她也不止一次地行动过。2012年,在残协的组织下,余秀华去温州的一家福利工厂工作一个月。那是她唯一的一次打工经历。母亲周金香拎着行李,送她去荆门坐上直达大巴车。“她自己连20斤的重量都提不起,自己的衣服也无法洗干净。”周金香说。在温州,工厂给她安排最简单的活,为皮包修剪皮料,她每天都要加班到夜里零点才能完成。实际上,那次打工只维持了不到一个月,新奇劲儿还没过,她就被父亲叫回家了。“他不放心我,而且我手慢,挣不了钱。”那次打工,余秀华不仅没拿到工资,还白贴了两趟路费。来回40个小时硬座,302元钱。但是,在异乡,余秀华第一次感觉自己有了故乡,并写了一首诗《在异乡失眠》。
而2013年春天,余秀华又打算出门打工。但因为晚了一天,她能做的工种被别人占了,没有成行。更重要的原因,是儿子要参加高考。虽然她自认为是个不称职的母亲,但有她在,儿子就会安心。
由于身体的原因,余秀华无法种地,养不了鱼,只能喂兔子。烧火做饭、扫地喂猪、看稻场剥棉花、看书写作,这就是余秀华的生活,乐观而辛酸,但是都很平静。这在村民眼里,有另一番评价,“有父母养着、不用做农活、整天上网。”他们觉得,余秀华是幸福的。但是在余秀华心里,她既挣脱不了那片土地对她的束缚,也没办法彻底融入,对于土地,她常常觉得自己是“没用”的,怀疑自己是个“包袱”和“麻烦”。只有在诗歌中,她才可以在故乡自由地飞翔与流浪。
诗歌
“我眼里的诗歌没有样子,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忘记了从什么时候喜欢上诗歌,喜欢就是喜欢,没有为什么,如同你喜欢一个男人。”余秀华说。于她而言,只有在写诗歌的时候,才觉得自己是完整的,安静的,快乐的。“与其说与病有关系,不如说与生活有关系。或者说是自己的一个爱好,别人打麻将的时候,我写字看书,快乐是一样的。”她说。
因为脑瘫,一个字写出来也是非常吃力,她要用最大的力气保持身体平衡,并用最大力气左手压住右腕,才能把一个字扭扭曲曲地写出来。而在所有的文体里,诗歌是字数最少的一个,所以,当余秀华想用文字表达自己的时候,她选择了诗歌。
余秀华的书柜和衣柜里都有一些书,但不多,包括里尔克、北岛、徐志摩和席慕蓉的诗集。雷平阳是他最喜爱的当代诗人。她没有钱买更多的书,大量阅读是通过网络下载到手机上完成的。莫言获奖后,她就把莫言的小说下载到手机上,在狭小的屏幕上,一点点吃力地读完。在某种意义上,诗歌是她的精神寄托,甚至终极关怀。她曾经写道:“我一直不是一个安静的人,我不甘心这样的命运,我也做不到逆来顺受,但是我所有的抗争都落空,我会泼妇骂街,当然我本身就是一个农妇,我没有理由完全脱离它的劣根性。但是我根本不会想到诗歌会是一种武器,即使是,我也不会用,因为太爱,因为舍不得。即使我被这个社会污染得沒有一处干净的地方,而回到诗歌,我又干净起来。诗歌一直在清洁我,悲悯我。”
确实,余秀华在平静的时候写诗,写诗会让她平静。“那些词语会自己蹦出来。”但读过她诗的人,大多认为,她的诗无法给人带来平静,充满了抗争、愤怒、悲悯和痛苦。就像《诗刊》编辑刘年所评价的:“她的诗,放在中国女诗人的诗歌中,就像把杀人犯放在一群大家闺秀里一样醒目——别人都穿戴整齐、涂着脂粉、喷着香水,白纸黑字,闻不出一点汗味,唯独她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与字之间,还有明显的血污。”
2014年秋天的一个午后,1200多公里外的刘年和余秀华的诗相遇了。那些博客里的句子,给昏昏欲睡的他打了一剂强心针。他飞快地填下稿签:“一个无法劳作的脑瘫患者/却有着常人莫及的语言天才/不管不顾的爱,刻骨铭心的痛/让她的文字像饱壮的谷粒一样,充满重量和力量/让人对上天和女人,肃然起敬。”心情好的时候,刘年写稿签会像写诗一样,分行排列。
随后,刘年在《诗刊》2014年9月下半月刊“双子星座”栏目重点推出余秀华组诗《在打谷场上赶鸡》及随笔《摇摇晃晃的人间——一位脑瘫患者的诗》。刘年还特意为她的诗附了上述稿签。
2014年12月,刘年的同事彭敏给人民大学文学院副教授杨庆祥打电话,说想在人民大学举办一场诗歌朗诵会。主题为“日常生活,惊心动魄”,选择了5位诗人,第一个就是余秀华。《我养的狗,叫小巫》,就是余秀华朗诵的诗。杨庆祥被这首诗打动了,答应帮助组织这场活动。那天晚上,在颤抖中、哽咽中余秀华读完了她的诗。掌声雷动,现场极其热烈,五人朗诵会差点变成了她一个人的专场。
2015年1月13日,旅美作家沈睿在微信公号“民谣与诗”上发布文章《余秀华——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并称她为“中国的艾米丽·迪肯森(美国现代诗歌代表人物,又译艾米莉·狄金森)”。自此,余秀华的诗彻底引爆了社交媒体。
“她的诗完全是从内心里出来到我内心里去的,是用灵魂和生命写出来的诗。”刘年说。在编后记《诗歌,是人间的药》中,刘年写道:“人间有各种病症,所以人类才发明了诗歌。”“她的诗歌写出了这种‘痛感,即悲悯苍生。如果面对那么多的不公正,你依旧无动于衷,肯定是不道德的。余秀华之所以会红,是因为诗坛里最缺的东西就是这种痛感。尤其是女诗人很少能写出这种痛感,她去补了这个缺。我甚至觉得,除了她,中国所有女诗人都写不出这种痛感。”刘年说。
这些年,余秀华写了两千多首诗,有的被人喜欢,有的被称为流水账。但余秀华都不在乎,“诗歌不过是我摇摇晃晃地在人间走动时的一根拐杖。”她说。如果不是刘年的偶然发现,余秀华可能依旧在乡间过着默默无闻的生活——割草、喂兔子、写诗。
村里的公路是四通八达的,只是路面窄了一些,余秀华的家靠近村公路,有一条窄窄的碎石路连着。每年夏天,碎石路两旁长满蒿草,间或一两株南瓜、豆角。余秀华觉得,这些乡间的植物最为幸福,它们享受着最好的阳光,一点一点享受,一点一点老去也值。“好好过日子,好好写诗歌。我希望我写出的诗歌只是余秀华的,而不是脑瘫者余秀华,或者农民余秀华的。”余秀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