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燕
摘要:现阶段我国正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体制,也在不断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层次改革,各项事业都面临不同层次的建设和转变。尤其是在经济领域,企业所得税改革引起的企业投资结构和资本结构变化较大,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于市场公平、经济稳固发展以及制度平缓转变等问题的重点关注。文章立足于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原因和意义分析,论述了企业所得税法变化在利用外资的项目上影响。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改革原因;意义;影响
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是一项不断改革、不断完善的法律,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变化。同时,其改革也伴随着我国不同时期内的不同经济需要、不同的收入调节机制、不同的企业制度以及不同的政府宏观调控政策,这也是我国企业所得税法改革的内在动力。1994 年以后的10多年来,经济界、理论界以及各有关方面都在呼吁改革现行的“两税分离”,建立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实现“两税合并”。在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一、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原因
我国经历了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分别立法的时期,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当时运用内、外两套税法是当时阶段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需要的,为我国引进外资推动发展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但是,近些年来,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逐步深化,随着我国在进入世贸组织之后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对“两税合一”的内在需求也在逐渐升温。尤其是在 WTO 的过渡期之后,内、外资竞争环境发生比较大的变化,当时实行“两税”所追求的目标已经不再是难题。反而是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负不一的事实阻碍了我国内资企业进军全球市场的步伐,而且对内资造成了非常大的损害。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税制建设和贯彻世贸组织有关税制的基本原则,尤其是在国际化要求和公平原则的指导之下,我国必须在当时“两税”问题上谋求一定的解决策略。换言之,唯有通过“两税合一”制定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都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制,才符合全球化背景和WTO阻值对我国税制的内在要求,才能提升我国内资企业的竞争力,进而为我国企业走向全球化市场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意义
(一)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和市场经济体制完善
改革后的企业所得税法实现了税法覆盖范围、税率、扣除办法以及优惠政策在内的四个方面的统一,新税法对所有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全部采用25%的税率,以统一的税前扣除办法进行税款的收缴。在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消除了以往内资和外资企业差别对待的问题,转而将产业优惠作为主导,区域优惠为辅,减轻了内资企业的税收压力,让所有的企业享受公正、平等的税收。这样,有利于企业间竞争的公平和公正。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巩固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促进我国社会和经济稳固、持续、快速的发展。
(二)有利于提升内资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现阶段25%的税率相对于我国在1994年时内资企业所得税的33%已经有很大程度的降低。虽然33%的税率水平相对于当时世界的税率水平而言属于中等偏下,但就现阶段的世界水平来说滞后不少。税改之后,税率降低了 8%,加上对内资企业扣税标准的提升,就税收而言,减免了将近1000亿元。总的来说,“两税合并”是以减税为主题施行的,尤其是对内资企业的税负减免。这样一来,我国在税制问题的国际竞争力得以保持,增加了外资流入的趋势,又提升了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之中的竞争力。
(三)有利于我国完善税收制度,提升监管力度,实现税制现代化
新税法在法律规范和保障的问题上有了更深层次的探讨,在以法律加以规范的同时又将具有变动性的规则交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等进行规定。例如扣除范围、计算标准、资产处理办法等。这样一来,就将属于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各自承担的内容进行了比较明确而清晰的划分。除此之外,新税法还对世界各国新税改的经验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总结,在扣缴、纳税调整、纳税地点等方面加快与国际的接轨,提升了我国开展国际税收协调合作的能力,推动新税法朝着科学性、完备性和前瞻性的不断迈进。同时,也让我国在税负征管上的力度得到进一步强化,成本、效益进一步提高,服务得到了更深层的优化,为我国税制的现代化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三、試析企业所得税改革对利用外资造成的影响
改革开放、引进外资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主要战略之一,也是我国经济全球化竞争中站稳脚步的主要力量。尤其是在面对日趋激化的国际竞争时,我国不会取消对外资的税收优惠,这是我国对外资引入政策的贯彻和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目的在于促进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税收政策上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同时,也加大我国在外资利用中的技术实力和综合实力,优化我国各产业之间的配置,积极促进我国完成经济制度的深化改革。
(一)以规范的产业优惠和区域优惠取代普遍的外资优惠
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我国进行经济总量、经济结构、经济增长速率以及社会收入再分配等方面的调控具有重要作用,但不乏消极因素夹杂其中。尤其是改革前的“两税”体制的问题,这样不但导致了不公平政策的产生,也造成政策泛滥。同时,过多的优惠和扶持冲淡了产业性目标。在进行新所得税改革之后,优惠政策进行了重点调整,其主要措施就是以规范的产业优惠和区域优惠取代普遍的外资优惠,从而集中力量在国家战略性目标产业、技术以及区域内进行政策性倾斜和辅助。辅助和优惠需要做到一视同仁、公平公正,而且税负优惠政策的力度会进一步加大,政府干预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也会有显著程度的提升。
(二)新所得税制对外资依旧保有吸引力
就新所得税制而言,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相对OECD国家而言还具有一定的优势,即使是在亚洲与中国临近的国家也具有一定的相对优势。因此,所得税改革之后我国对外资依旧保有吸引力。除此之外,即使是在税改之后我国仍旧对现有的外资企业保有过渡性的优惠政策期的照顾,尽可能减轻由于所得税制度改革而对外资企业所带来利益损失。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战略性目标产业发展的外资企业将会受到非常客观的优惠政策,例如清洁能源、节能降耗、治污减排等项目。加上部分外资在这类科技上发展程度,会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保有较大竞争优势,从而获得更多的政策倾向和优惠。尽管新所得税制会影响外商在中国的投资部署,但不会引发大面积的外商撤资。这是因为多年来外商进军中国市场的根本原因没有发生改变,既中国廉价的劳动力、原材料、优惠政策以及中国广阔的消费者市场,这也是外资人对中国抱有信心,仍然青睐中国市场的主要的原因。尤其是21世纪以来,外资看重中国日趋成熟的劳动力市场、消费者市场和原材料市场环境等方面的优势。加之日益提升的政府办公效率、不断完善的交通和基础设施等,外资已经不会把税收优惠看得太重,毕竟政策只是辅助,更多的还是在于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四、结语
企业所得税改革并不会让外资的热情降下来,然而对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有经济作用,让进入中国的外资与中国的经济产生“化合反应”。虽然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外资的扶持力度和优惠政策不如往昔,但并非是中国政府和中国经济否定外资对国家做出点额共享,不再鼓励外资促进中国经济。恰恰相反,这正是中国出于构建内资和外资平等竞争环境的考虑和希望,因为只有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才是中国经济发展的趋势,才是符合社会发展的主流方向,更是符合WTO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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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西铭矿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