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婷 江钰媛
摘要:文章是从微观的角度,以微观个体的决策为基础研究分析了信贷配给,主要内容包括类型、动因、博弈过程和解决对策四个方面。文章首先提出了信贷配给三种主要的划分标准,在非均衡信贷配给的基础上分析了信贷配给产生的原因,得出信息不对称是信贷配给的主要动因。之后通过博弈具体分析借贷双方采取策略的过程。最后提出了通过抵押品与贷款利率相结合来解决信贷配给的方法。
关键词:信贷配给;微观;信息不对称;博弈;抵押品
一、前言
信贷配给作为一种常见的经济现象,是经济学家们研究的重要主题,但对它的定义始终没有统一。新古典主义认为信贷配给是政府金融管制引起的短暂经济现象,而之后的新凯恩斯主义推翻了前者的观点,认为信贷配给是银行自发选择的长期均衡的经济现象。本文在介绍了关于信贷配给的不同划分标准的前提下,接受了新凯恩斯主义的均衡信贷配给的观点,从微观角度即微观个体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分析了信贷配给的含义、动因、博弈过程及对策。
二、信贷配给的类型
(一)广义信贷配给与狭义信贷配给
信贷配给具有狭义和广义两个层次的含义。狭义信贷配给是指将仅以贷款银行设定的贷款利率引起的信贷现象。广义信贷配给是指由贷款银行设定的贷款利率以外的其它贷款条件引起的信贷配给;
(二)均衡信贷配给与非均衡信贷配给
均衡信贷配给与非均衡信贷配给是杰斐和莫迪利安尼于1969年首次提出的又一种对信贷配给的划分标准。非均衡信贷配给,认为信贷配给是由于政府的价格管制等外在原因,贷款银行的贷款利率因此暂时无法达到最优利率,使得信贷市场上的供给与需求不等,从而产生的一种短期经济现象。均衡信贷配给,认为信贷配给是由于贷款银行为使自身利益最大化,使得在一定贷款利率的条件下,信贷市场的资金供求不均衡,从而产生的一种长期的经济现象。两者最大的区别是,非均衡信贷配给认为动因是外生因素,即政府的各种管制。而均衡信贷配给则认为信贷配给内生于信贷市场,是微观个体即贷款银行的自发选择。
(三)Ⅰ类信贷配给与Ⅱ类信贷配给
Ⅰ类信贷配给是指在现行的贷款银行提供的利率条件下,所有借款人都无法得到所需的全部借款,而只能借到部分借款。Ⅱ类信贷配给是指在现行的利率条件下,有的借款者能成功借款,有的却被银行拒绝,存在差别对待。
对于信贷配给,还存在其他划分标准。此处仅简述以上三种主流划分标准,不做其他赘述。其中,上述第二种是最为普遍的分类。结合实际,在不存在政府管制的条件下,贷款银行仍对借款者实行了信贷配给,这种现象普遍且长期的存在,有悖于非均衡信贷配给提出的短期性、受外在因素影响的观点。所以,本文将基于均衡信贷配给的概念对信贷配给的动因、模型及对策进行讨论。
三、信贷配给的动因
(一)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是指信息分布不均匀,在经济活动中,交易双方存在信息占有多少的区别,若一方拥有更多或有利信息,则占据优势地位。在信息不完备的信贷市场上,关于所拥有的信息,借款者与贷款银行处于不同的地位:借款者占据信息优势,而贷款银行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借款者清楚自己的经营状况,了解将要投入资金面临的风险程度与收益多少,然而贷款银行并不清楚这些信息。借款者依靠信息优势使利润最大化,即使有偿还能力也可能会违约。然而贷款银行不知道借款者面临的风险有多大,如果借款者投资失败,没有能力偿还借款,或是借款者违约,不償还借款本息,那么风险就转嫁到贷款银行身上。虽然,贷款银行可以通过调查、监督借款者从而获得更多的信息,但同时贷款银行必须付出监督成本。因此,对于某些达到现行利率条件的借款者,贷款银行考虑到信用风险,仍然不会满足借款者的贷款要求,此时就出现了信贷配给。不仅是利率水平,还有贷款银行数量限制的约束作用也在影响信贷市场的资金供求。
(二)利率的选择效应
贷款利率存在两种选择效应:正向选择效应和逆向选择效应。利率的正向选择效率是指贷款利率与贷款银行的收益呈正比,即随着贷款利率的上升,贷款银行的收益也随之增加,利率下降,银行收益也下降。利率的逆向选择效应与正向选择的作用相反,表示贷款利率与贷款银行的收益呈反比,即贷款银行的收益随着贷款利率的上升而下降,随着利率下降而上升。这是因为,投资项目的风险与预期收益呈正比。如果项目风险小,则预期收益也少,贷款利率的上升会导致借款者的借款成本增加,利润减少,借款者会放弃贷款。如果投资项目属于高风险项目,即使贷款利率很高,但借款者也会因为同样很高的预期收益而选择贷款。这样随着贷款利率的上升,高风险借款者占了多数,风险小的、有较大把握收益的借款者被挤出,从而贷款银行的不良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上升,借款者的还款概率下降,贷款银行的收益也在下降。原本贷款银行对贷款利率的调节使得资金供求平衡,市场出清。但由于存在利率的逆向选择效应,所以当其与利率的正向效应相互抵消时,从贷款银行的角度来说达到了最佳利率,此时的贷款利率低于市场出清的贷款利率,没有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但贷款银行为使自身利润最大化,不会再调节利率,信贷配给由此产生。
(三)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指在经济交易中,其中一方为最大化自己的利益而做出的损害他人的行为。贷款银行给予借款者借款后,借款者或因投资失败而拒付本息,或因不还款利润更多而违约,使得贷款银行蒙受了损失。因此道德风险是实行信贷配给的又一动因。
其中,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都是由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逆向选择属于事前信息不对称,即借贷双方订约前,贷款银行不充分了解借款者的信息。道德风险则是事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机会主义行为,即贷款银行与借款者订约后仍然不了解其信息。所以可以说,信息不对称是信贷配给的主要动因。
四、借贷双方的博弈
(一)信息不完备下的融资博弈
本文运用博弈论来具体分析在信贷市场上借贷双方采取策略的过程。考虑到本文是基于均衡信贷配给的观点分析的,即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且假设借贷双方交易过程不止一次,因此属于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博弈的参与者包括贷款银行和借款者两方。贷款银行的行动分为放贷和拒贷两种,借款者有优质和劣质之分,其行动都分为申贷和不申贷两种。假设借款者是优质的概率为p,则劣质的概率为(1-p)。如果贷款银行接受优质借款者贷款要求,会获得利息收入,借款者也获得借款,假定贷款银行和借款者都有一个单位的收益,即(1,1)。如果贷款银行拒绝优质借款者的贷款要求,不仅银行会产生信贷资产的机会成本,借款者也会面临融资困难的处境,假定双方都有一个单位的损失,即(-1,-1)。如果贷款银行同意劣质借款者的贷款要求,贷款银行会增加不良资产的比例,假定贷款银行会有一个单位的损失,而借款者有一个单位的收益,即(-1,1)。如果贷款银行拒绝了劣质借款者的贷款要求,那么贷款银行既没有获得利息收入,但同时也避免了不良资产的增加,假定双方收益为(0,0)。借贷双方博弈的具体收益见表1。
由表1可知,贷款银行给借款者放贷的收益为:p×1+(1-p)×(-1)=2p-1,贷款银行拒绝放贷的收益为p×(-1)+(1-p)×0=(-p)。当满足2p-1>-p时,贷款银行获得正的收益,选择放贷更有利。但当满足2p-1<-p时,贷款银行放贷会有负的收益即损失,所以这时选择不放贷更有利。由此看出,贷款银行是否同意借款者的贷款要求,主要取决于p的取值,即贷款银行对借款者是优质还是劣质的主观判断。P值决定于借款者过去的信用度,经营状况等,信用度高即p值高的借款者获得贷款的可能性也就更大。贷款银行凭p值判断是否放贷,也是信贷配给的基础。
(二)欠贷成本与信贷配给
本文从欠贷成本的角度分析信贷配给是否实行的不同情况。
为简便分析,此处假定信贷配给属于Ⅰ类信贷配给,即所有借款者都只能借到部分借款。设定贷款银行放贷额也就是本金为L,利率为r。借款者投资项目利润为f(L)(假设f(L)与L有相同变化),欠贷成本为C。借款者是否还款与贷款银行的信贷配给的博弈见下表。
假设f(L)>(1+r)L>C,在银行实行信贷配给的前提下,设利率r为0.6,L为5个效用单位,利息收入rL为3个单位,本息和(1+r)L为8个单位,借款者投资项目盈利f(L)为10个单位,借款者盈利扣除贷款本息后的净利润f(L)-(1+r)L为2个单位, 欠贷成本C为1个单位。因此通过计算可知,借款者还贷则借贷双方的效用单位组合为(3,2),拒绝还贷时的效用单位组合为(-5,14)。
假设f(L)>(l+r)L>C,在银行不实行信贷配给的前提下,借款者能获得所需的全部借款,假设借款额为实行信贷配给时的两倍。则L为10个效用单位,rL为6个单位,(1+r)L为16个单位,f(L)为20个单位,f(L)-(l+r)L为4个单位,C为2个单位。因此可知借款者还贷与不还贷时借贷双方的效用单位组合分别为(6,4)与(-10,28)。
由以上分析可知,当借款者的欠贷成本很小,或与投资项目盈利及借款额相比小很多时,借款者为使利润最大化,会选择不还贷,贷款银行也会实行信贷配给,这就产生了所谓的“囚徒困境”,有悖于帕累托最优。帕累托最优的组合应该是贷款银行不实行信贷配给,而借款者也选择还贷。所以贷款银行及政府就要采取各种措施使得借款者的欠贷成本增加,如当借款者一旦欠贷,就赋予该借款者差的信用度等。只有这样,才能使得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最佳。
五、抑制信贷配给的对策
由于信贷市场上存在信贷配给,贷款利率低于信贷市场出清的利率,资源配置效率降低,没有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所以需要想出对策抑制信贷配给的实行。经济学家贝斯特对此提出了抵押品的作用。原来贷款利率是信贷市场上资金借贷均衡的唯一内生因素,通过降低或提高贷款利率筛选不同的借款者。贝斯特提出抵押品与贷款利率有相同的作用,通过将抵押品与贷款利率的不同组合,自动筛选不同风险程度的借款者。低的贷款利率与高价值抵押品组合,而高的貸款利率与低价值抵押品组合。这样一来,投资高风险项目的借款者自然会选择高利率,投资低风险项目的借款者会愿意选择高价值抵押品。贷款银行通过这种组合的贷款合约,自动筛选出借款者的风险类型,也就不会实行信贷配给。
但是这种方法也存在缺陷。因为借款者即使投资了低风险项目,想选择低利率的贷款合约,但不一定有实力提供高价值抵押品。相反有实力的借款者可能会选择高价值抵押品的贷款合约,从而投资更高风险的项目,以谋求更高的收益。这就违背了通过抵押品与利率结合筛选不同风险借款者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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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