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行业反腐败对策研究

2015-05-30 21:02陈海清梁健
中国集体经济 2015年33期
关键词:反腐倡廉综合治理

陈海清 梁健

摘要:文章从综合治理腐败问题的视角出发,提出构建烟草行业 “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的逻辑体系,然后分别从内部惩处、内部控制、内部教育三个方面,论述了烟草行业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反腐倡廉;综合治理;内部惩处;內部控制;内部教育

2014年3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参加陕西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的要求,形成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早在2000年就把“规范”提上了议事日程,将行业工作的重点确定为“一要规范,二要改革,三要创新”。可以看出,烟草行业的反腐倡廉工作开展比较早,近几年又通过加强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可见,建立烟草行业“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是党中央的要求,也是社会的诉求,更是行业兴衰的重要保证。笔者认为,科学构建烟草行业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效机制,必须紧紧抓住腐败产生的公共权力、腐败动机、实现可能、腐败成本等具体要素,从内部惩处、内部控制、内部教育三个方面入手,积极采取防控措施。

一、对烟草行业“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体系设想

“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体系如图1所示。

该系统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由企业环境建立的支撑体系;第二部分是三根具有纵向发展的“惩治预防支柱”:内部惩处,内部控制,内部教育;第三部分是顶端的三个圆球:不想腐败、不能腐败和不敢腐败。该系统底层意味着烟草行业通过全方位的改革,加速企业转型,加强对各类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一个良好的反腐败的企业环境,为构建烟草行业“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消除环境因素。该系统的中间支柱包括了惩处、控制和教育三个方面,它们是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的。如果社会惩处到位,内部控制的过程良好有效,内、外部监督力度很强,教育导向正确,那么系统就处于平衡状态。反之,如果惩处不到位或有失公平公正,以人治代替法治;如果控制过程效果不突出,干部职工对于腐败问题无动于衷,对腐败问题也缺乏警觉和监督;如果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教育导向错误,那么就会产生不利于廉政导向的社会心理因素,这些支柱就会失去为了维护廉洁心理而需要的支撑力量,它们也就难以发挥作用了。该系统的顶端之所以用三个圆球,是为了强调,如果要让这三个圆球不至于滚落下来,这个体系必须保持整体平衡。该系统所要传达的理念是:行业要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就要进行综合治理,通过加强惩处、控制和教育三个方面,实现不敢腐败、不能腐败和不想腐败的理想效果。

二、烟草行业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的具体措施

构建烟草行业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要坚持“惩处”、“控制”和“教育”三管齐下。在如何惩治、预防腐败的问题上,邓小平同志也主张通过一手抓教育,一手抓法制来予以解决,强调要坚持上层建筑领域内的两手抓,坚持教育和法制并重,严厉打击和思想政治工作并举。这里的“法制”,既是控制过程,又有惩处过程。

(一)加强内部惩处力度,提高腐败成本,着力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坚持把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和坚决查办信访举报案件结合起来,积极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重点抓好各项制度的执行和各类案件的查处,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把经常性检查监督和有针对性的抽查结合起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大信访举报查处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格执行拟立案、初核、留存、暂存和了结五类处置方式和标准,确保有审批、有着落、有反馈、有监督。拓宽线索举报渠道,完善网络舆情研判和处置工作机制。认真核查从各种渠道反映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约谈、函询等适当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建立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工作机制,强化问责追责。一是在问责追责的提起上,由以事发后上级要求、回应媒体曝光为主向常态化、制度化、程序化转变,启动问责追责程序,切实形成震慑。二是在问责追责的方式上,由以纪律处分为主向综合运用多种处理方式转变。在日常监督中,多采取函询、谈话、要求说明情况、质询等方式问责;在监督检查中,多采取下发整改建议书、检查建议书、效能告诫书等形式提出批评、责令改正,在倒查追责中,多采取通报批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方式追责,切实提高问责追责的综合效果。

王安石曾有言,“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法不善,则有财而莫理”。古语有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要使行业干部职工“不敢腐”,就要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突出制度的权威性,而能否落实,纪检干部是关键。当制度的尊严受到少数人肆无忌惮的挑衅和践踏,而多数人的利益被践踏和侵害,这时就不是制度有问题,而是“执法者”有问题。所以,首先要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任职门槛,要把理想信念坚定、党性修养高、责任意识强、业务能力强,敢于执纪,敢于动真碰硬的同志吸收到纪检监察队伍中;二是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转作风、强自身,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队伍的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使敢监督、会监督、能监督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脱颖而出。 其次,纪检监察机构要提高案件的查处率,腐败行为一经查实,应予以严厉打击,不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必须坚持贯彻“法制”基本要求,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克服以言代制、言出制随的人治传统以保证内部控制的制度化、经常化和有序化。克服“以权力为中心”、“特殊员工”的心理,不能存在不受制度约束的“特殊员工”,真正体现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公正性。

(二)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强化监督制约,着力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内部控制是治理行业腐败问题的重要保证。通过不断健全制度建设,突出制度的执行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行使,在制度上得到有力的约束,再通过完善行业内部上下级、同级监督和外部监督的立体监督体系,加强权力的制衡。

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有句名言:“人是什么?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 天使喻指人的社会属性,野兽喻指人的自然属性。人具有本能的自私性和贪婪性,这一点就决定了对领导干部的权力必须进行制约和监督。孟德斯鸠曾指出:“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可见,权力监督是权力制衡的重要方面。要避免由于绝对的权力带来的绝对腐败,就必须对权力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全方位建立和健全行业内外、上下立体监督体系,构筑协调、灵敏、高效的监督机制。

强化内部监督的整体力度。行业目前设置的监督部门比较多,要梳理确定各监督部门职责,防止出现职权不清不监督、职责不明乱监督的现象。要充分发挥党员民主监督和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监督的作用切实保障党员、职工代表的批评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三重一大”方面的监督作用和其他工作监督的再监督作用;要充分发挥内部监管部门在经济运行和专卖管理工作监督作用;要充分发挥整顿规范部门在采购工作中的监督作用;要充分发挥财务、审计部门在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督作用;要充分发挥法规部门在行政执法、处罚及合同签订方面的监督作用;要充分发挥主业部门对归口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作用,严格落实制度执行。改革现有的干部制度,建立职工对干部的逐级考评机制,改变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的现状,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着力解决同级监督难的问题。研究制定增强纪检组权威性和相对独立性的具体办法,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加以落实,以解决没有任何人可以不受监督、不存在任何监督的“盲区”。

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舆论是群众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监督的工具,要保护群众知情权、评论权、报道权,大力推进政(企)务公开、党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听证等民主形式。健全举报制度,认真办理举报事项,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使举报制度化,要对举报受理、查处、保密、举报人权利、接收举报工作人员素质以及诬陷等做出具体的规定,并做好广泛宣传,使群众愿意监督、敢于监督,正确行使监督权利。

(三)加强内部教育引导,筑牢思想防线,着力构建“不想腐”的自律机制

加强正确有效的教育引导,促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提升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是治理腐败问题的关键保证。针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和重要时期,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岗位风险教育、廉政提醒教育,警示提醒,防范在前,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加强行业内部教育引导,要注重从思想引导和文化的渗透。一是要强化思想引导,通过加强理想信念、行为规范和作风养成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以思想道德高地阻挡贪腐浊流。加强教育引导,落实教育责任,创新教育载体,将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廉政典型示范教育和腐败案例警示教育等结合起来,分类分层次开展教育,达到入脑入心的效果。二是要强化文化渗透,通过积极弘扬廉洁文化,培育廉洁价值理念,用公正法治、清正廉洁等核心价值观和廉洁文化激发正能量。三是要强化经济调节。探索建立廉政保证金,为党员干部“不想腐”提供激励保障。

加强行业内部教育引导,要强化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和重要时期的预警监控和防范。一是开展警示教育,强化重点人员预警。通过组织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开展警示教育论坛,定期通报典型案件等多种教育形式,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二是开展风险教育,强化重点岗位监控。在廉政风险防控全面推开的基础上,把具有人事权、审批权、执法处罚权的部门岗位作为重要管理对象,组织开展岗位风险教育活动,提高风险意识,开展风险防范宣传,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三是开展提醒教育,强化重点时期防范。实行重要节点廉政提醒制度,每逢重大节日前,对全市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实行定期经常性提醒。实行信访约谈制度。对个别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信访约谈措施,重在引导被谈话人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实行纪检负责人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函询等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总之,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要构建烟草行业“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我们只有用系统的、综合治理的方法,“摸著石头过河”,加强研究探索,并持之以恒地不断努力,才可能在行业内部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规范从业、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

参考文献:

[1]杜林致,苏鸿雁.综合治理视角下的反腐败对策研究[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9).

[2]李瑛.论廉政建设的“德治”与“法治”[N].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4-03-29.

[3]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商务印书馆,1993.

[4]史文杰,王少伟,金颂.改变,不只是排位[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4-07-03.

(作者单位:安徽省烟草公司安庆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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