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多措并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2015-05-30 19:39刘永宾
2015年32期
关键词:信贷金融服务现代农业

刘永宾

近年来,山东省信用社充分认识做好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意义,不断强化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全力完成工作目标,促进全省现代农业发展。

一、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优先支持现代农业的资金需求

1、扎实开展三大工程建设。 以农村信用工程 建设全覆盖为目标,大力开展“扫街、扫村、扫社区、扫企业”活动,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社区、信用乡镇建设。通过集中宣传、集中受理、集中评级、集中授信、集中复审的全新工作模式,全面实行“阳光办贷”制度,对贷款条件、流程、利率、办结时限、监督电话进行“五公开”,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极大地提高了服务透明度和覆盖面。坚持“应农而变、顺农而为”,相应国家政策号召,及时调整信贷管理思路,树立 “大农业”和“现代农业”观念,在支农深度和广度上做文章,将辖内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部纳入信用工程覆盖范围,详细掌握经营信息和信贷需求,实施名单制精细化管理,推动信用工程实现提升转型。截至2015年6月末,全省共评定信用户641万户和信用村3.3万个,分别占全省农户和行政村的32.5%和41.8%;共设立信贷专柜3558个,核发贷款证275万本,累计600余万户农民得到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支持。

2、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 一是对全省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发展规模、信贷支持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基础客户信用档案,做实信用信息基础。对经营良好、产业基础好、区域特色突出、竞争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经营主体进行评级授信,给予重点信贷支持。对调查客户建立台账,划分支持、维持、限制、退出客户,确保信贷投放精确到位。二是建立现代农业报表体系,涵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养殖大户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按季度掌握全省经营主体发展情况,信用社信贷支持变化情况,确保经营主体得到充分信贷支持。

3、开展“圆梦行动”,服务现代农业发展。 以“送科技、送资金、送服务,圆农民现代农业梦”为主题,与省科协合作开展“圆梦行动”,聘请山东省内顶级种植、养殖、畜牧、水产等方面的专家,为广大农民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和培训,对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重点培养,引导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区域化发展。截止2014年末,已在全省举办培训讲座168场,培训农民31000余人,现场受理贷款申请9000余人,对农民授信5.2亿元。

二、积极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努力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求

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贴近农村、网点众多、经营灵活等优势,顺应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加快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1、积极创新信贷产品。 积极推广联户联保、一户多保、信用联盟、龙头企业+农户、合作社+农户等多种贷款品种,扩大客户可办理抵质押的财产、权利范围,大力推广大型农机具抵押、存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经营承包权质押、预期收益权质押、订单质押等信贷品种。积极探索集体土地流转、农村宅基地抵押等贷款方式,解决贷款难问题。鼓励与符合有关规定的担保机构进行合作,丰富担保方式。

2、探索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 结合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之间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充分发挥当地龙头企业的主导作用,不断探索“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企业+专业大户”、“企业+家庭农场”等现代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支持产业链每一个环节健康发展。对于农户在发展合作社、家庭农场、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农家乐等方面出现的新的资金需求,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力度,满足新型农业经济组织的信贷需求。

3、推动基于订单农业的金融产品创新。 鼓励引导订单企业、农户参加涉农保险,将订单企业、农户的履约情况和投保情况作为对其评级授信的要素,强化订单签订者的履约意识,有效降低信贷风险。对信用等级高、信用记录好的订单农户可发放信用贷款,对符合信贷条件的订单企业可适当简化手续,优先发放贷款。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基础建设,持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结合当地农民的金融需求,不断改进农村金融基础设施,进一步深化农村支付环境改善工作,扩大现代金融服务覆盖面,丰富服务网点的综合金融服务功能,提升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服务水平。

1、提高电子机具服务覆盖面。 一是大力推广现代化金融服务。以“电子机具村村通、家家用上银行卡”为工作目标,稳步推进ATM、POS、农金通等各类电子机具布放,不断丰富银行卡功能,加快银行卡的宣传普及和推广应用,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满足农村居民对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需求。二是提高电子机具使用效率。引导农村居民广泛使用农金通办理惠农补贴资金支取、新农保资金存取等小额现金存取业务,着力发挥农金通惠农作用。大力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着力提高电话POS、信息机等电子机具使用效率,依托科技手段更好地配合落实政府各项惠农政策。三是加快推进协理业务转型。以协理员及协理业务转型为契机,切实抓好农村金融社区服务点和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建设工作,尽快实现传统协理员服务方式、服务产品和服务功能的转型。

2、加快推进电子银行业务。 加快推进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网上支付等电子银行产品创新,丰富业务种类,提升电子银行支持“三农”的服务水平。一是提高电子化支付水平。在农村地区全面推广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网上支付,方便农村客户办理购物消费、手机充值、小额转账、贷款查询归还以及各种缴费等便民业务。二是积极开展业务创新。鼓励有条件的法人机构积极开展自主创新工作,依托网银、手机银行等系统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银企直联、代缴费、代收付等业务,为农村客户提供多样化电子银行服务,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环境。三是强化宣传工作。全面开展电子银行知识普及普教工作,通过开展“送电子银行下乡”、进村入社区等活动,向广大客户讲解电子银行产品知识,扩大电子银行业务在农村地区的覆盖面。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全面加大支持现代农业力度。 继续加大对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新型城镇化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对“三农”、小微企业和县域经济的资金支持,确保涉农实现“两个不低于”的目标。持续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级、授信、支付结算综合服务全覆盖,合理划分授信权限,适当扩大授信额度,优化管理流程,有效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探索和研究适合现代农业特点的新型金融产品。 进一步创新扩大农业产权抵质押范围,将法律规定不禁止、产权归属清晰、价值评估合理的土地、房产、动产、运输工具等各类资产转换为担保资产,切实加大新型抵押贷款的投放量和推广面。加强对现有产品的整合创新,积极推广青年创业贷款、妇女创业贷款等不同客户群的创业贷款产品。

(三)推广“一揽子”金融服务。 结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区域分布情况,合理调整网点布局,加快布放自助设备步伐,最大限度发挥点多面广、服务快捷、贴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优势,积极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网点柜台、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和手机银行五大结算服务,满足涉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的金融需求,全力打造服务现代农业的“金字品牌”。全面实施规范化服务导入,实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无缝对接服务等措施,通过优质服务赢得广大农民、企业的认可与信赖,实现银农、银企双赢,共同发展。

(四)健全约束激励机制。 不断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提高“三农”业务考核指标权重,在资金供给、拓展费用、激励考核、人员配备等方面向“三农”业务倾斜,增强营销涉农贷款的主动性、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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