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流动摊贩空间生产研究

2015-05-30 17:41张丽娜张青青
科技创新导报 2015年30期
关键词:空间生产东北大学沈阳市

张丽娜 张青青

摘 要:空间生产全球化的今天,空间生产理论在哲学、社会学、地理学等学科领域引发了强烈的探讨。同时空间生产理论也已经成为了社会——空间问题的主要认识方法之一,成为了打破学科界限、整合知识体系的一个综合的理论框架。目前,空间生产理论被用来解释中国城市空间现象并成为有效的工具。该文的研究从流动摊贩这一社会行为作为切入点,通过调查分析摊贩对公共空间的占据和适应城市的排斥和监管的基础上,试着找到该空间生产过程中空间是如何成为一种社会产品,同时又因何形成了这种自身集群内部的相对竞争平衡和在城市管理下的激烈对抗的双重现象。

关键词:沈阳市  流动摊贩  东北大学  空间生产  经营合法化

中图分类号:F299.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5)10(c)-0179-02

1 绪论

1.1 快速城市化的发展背景

随着我国城市的迅速发展的阶段,城市出现了诸如城乡发展不协调,城市资源分布不均,收入分配差距加大等等不容忽视的重大问题。

城市化问题虽然不是空间生产理论的唯一议题,但恰好是空间生产理论的核心议题。历史唯物主义的空间生产理论能提供基本的理论视野和基础性的理论支撑。研究表明,空间生产是解释中国当今城市现象的一个有效工具。

1.2 相关理论背景

法国哲学家列斐伏尔认为空间不仅仅是物质生产的器皿和媒介,还是社会关系的容器。每一种特定的社会都会生产属于他自己的社会模式,进而影响空间形态的变化。他的后现代城市空间批判理论提出城市空间生产让城市空间碎片化的同时也让城市空间从静止走向流动。这对深入认识沈阳市流动摊贩的形成及原因,促进沈阳市流动摊贩规范、合理的发展,都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1]。

2 基于空间生产的沈阳市东北大学南湖校区周边流动摊贩现象分析

流动摊贩可以看成是一类群体,该文认为,流动摊贩主要表现出:规模小,不缴纳税金,经营灵活,无固定地点,无营业执照,无工商、卫生、质检等部门的资质认定等等特点。这种典型的城市现象被称作“地下经济”或者“非正规经济”。对于这种现象,需要做的就是不断地去调和这种矛盾,而不是简单的禁止或者取缔。

2.1 东北大学南湖校区周边流动摊贩现状分析

大学周边流动摊贩就是上述流动摊贩的典型案例,主要分布在东北大学周边(如图1)。

(1)北门南湖公园流动摊贩平时比较少,主要集中在星期天以及节假日,主要服务于南湖公园的游客,规模较小和数量较少,受城市监管的影响较大。

(2)西门主要的流动摊贩出现在大学每学期开学期间,平时较少。

(3)小南门至三好街的文体西路路段是流动摊贩的主要集中地带,经营的项目主要是小吃和生活用品,每天的经营时间比较固定,形式自由。

(4)东门三好街的流动摊贩比较灵活,并没有固定的时间和地点。因为处于沈阳特色电脑商业街,所以城市监管同南湖公园入口一样力度较强,流动摊贩在节假日是严格禁止的。

由于流动摊贩对城市市容、城市环境卫生、社会安定等影响严重,沈阳市城管部门多次对城市流动摊贩进行了整治,但是收效甚微。流动摊贩能都在沈阳市甚至是全国持续经营,这说明流动摊贩这一经营形式并非是一种简单的非正规群体的非法经营行为,其背后涉及到复杂的社会空间因素,表现为一种典型的空间生产。

2.2 流动摊贩现象的制度要素分析

流动摊贩现象的形成和存在有一定的必要性和负面影响,这一空间生产现象的形成,究其根本就是快速城市化时期城市发展政治因素的运作。城市政策的集中使得城市发展的失衡,直接或间接导致了流动摊贩(非正规经营)活动的产生。流动摊贩自身利益表达机制不健全和城管执法部门管理目标定位不科学决定了这种经营形式在制度上是被禁止和取缔的。但同时这种制度限制也为流动摊贩的存在和持续发展提供了的漏洞。

在不完善的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和环境治理现状下,小餐馆的各种指标并未达到的要求,吸引顾客的能力不强。恰恰流动摊贩能够同小餐馆相互对应,形成一种集聚效应,从而保证了双方的客源。这种制度结构与社会行动的互动及对空间的共同塑造,可以看作是在社会和空间之间的辩证法(如图2),它体现的是一种由弱势群体主导的空间生产。

2.3 流动摊贩现象的物理空间生产

在特定的制度结构下,流动摊贩虽然是被界定为一种非法生产活动,但是经过流动摊贩和政府监管双方的博弈,东北大学南湖校区周边流动摊贩在实践中不断地尝试和选择,体现出了空间上的两个特征。

(1)隐秘性。

从区位上来看,南湖校区周边流动摊贩主要分布在比较隐秘的空间。一方面是时间上的隐秘性,表现为经营时间正好同城市监管部门的工作时间相错。另一方面是空间上的隐秘性,利用次要入口及人行道空间,再加上作为小餐馆和小超市店铺的外延空间,这样对穿插其中的流动摊贩也是一种很好的掩饰。

(2)低成本。

流動摊贩的小规模和灵活性决定了它并不需要很大的开敞空间,因而在次级出入口和人行道空间都能满足流动摊贩的经营要求。南湖校区周边正好为流动摊贩提供了这种低成本甚至于零成本的空间。

2.4 流动摊贩现象的社会空间生产

南湖校区周边流动摊贩的空间生产也体现在空间社会网络的营建。流动摊贩的每个聚集点都有一定的亲朋关系,他们拉帮结伙,集中摆摊。这种非正规经营在同城市监管部门的长期博弈下,相互之间形成了很大程度上的认同和信赖关系并具有保护意识和相互之间的协作。这使得南湖校区周边流动摊贩的社会空间再生产成为可能——一旦遭到强制禁止和取缔,他们很容易在别的地方重新聚集发展,彼此联合组织起有力的抵抗[3]。

流动摊贩在常年的经营过程中同周边小餐馆和小超市以及消费者等不同的社会主体也产生了联系,不断地强化现有的社会空间。低成本原材料供应商、流动摊贩,小餐馆和小超市以及消费者等等,他们共同营建的复杂而又坚实的社会网络(如图3),大大加强了城市对流动摊贩监管的难度。最终,这种复杂而又坚实的社会网络进一步维护和强化了流动摊贩的生存和生产空间。

3 结论

3.1 流动摊贩是制度不完善,经济发展不协调,城市失衡的历史遗留问题

流动攤贩现象由来已久,在我国古代就存在。目前,城市发展在经济、社会、文化上都表现为失衡的状态,这必然就让城市弱势群体的产生成为现实。这正是沈阳市流动摊贩空间生产和发展的根本所在。

3.2 流动摊贩有望成为未来城市发展的特色

2009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最大亮点是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也可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可以不包括经营场所,但他们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或者允许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这意味着,沈阳市流动摊贩有望变身成为合法的个体户,虽然各大群体都并不看好流动摊贩的发展前景,但它确实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及发展可能性。

3.3 对流动摊贩现象应该收放有度,做到社会正义和空间正义

弗雷德里克森认为“公共行政的社会公平是要推动政治权力以及经济福利转向社会中那些缺乏政治、经济资源支持,处于劣势境地的人们”[4]。因此,对于流动摊贩社会应该做到收放有度,做到一手放,一手抓。放宽政策,为其合理合法的存在服务;紧抓流动摊贩经营的违法乱纪行为,让其存在置于约束和秩序之中。只有这样才能让流动摊贩享受到社会正义和空间正义,才能创造一个真正和谐的社会。

参考文献

[1] 孙全胜.城市空间生产:性质、逻辑和意义[J].城市空间,2014(5):39.

[2] 徐东.沈阳市流动商贩管理问题研究[D].辽宁大学,2011.

[3] 刘云刚,王丰龙.城乡结合部的空间生产与黑色集群—— 广州M垃圾猪场的案例研究[J].地理科学,2011,31(5):565-566.

[4] (美)乔治·弗雷德里克森.公共行政的精神[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猜你喜欢
空间生产东北大学沈阳市
沈阳市盛京小学
沈阳市浑南区第八小学
沈阳市浑南区创新第一小学
沈阳市新立堡桥设计
新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与中国城镇化反思
以空间为媒介:从浦东的“空间记忆”到迪士尼乐园的“消费空间”
东北大学成功实现“零污染”低成本制取金属钛粉
A Study on Application of Task-based Teaching Approach to College Oral English Teaching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探索素质教育新模式
The surface roughness and microstructure of Ni doped with WC particles co-deposition coa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