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法治理念是依法治教的先导。全面推进依法治教,首先是要通过法治教育与学习,使广大教育工作者培育法律意识,养成法治思维,从而以良好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指导行政行为、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是增强依法治教的意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也就是真正树立起法治意识和信仰。法治意识是对法律法规和法治制度等的理性认识和把握,是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动力。推进依法治教,首要前提是切实增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牢固树立有法必依、有规必依的思想。一要相信法律。要建立对法律的内心信仰,表现出对法治的坚定信任,做到解决、处理问题一心一意依靠法治,而不是依赖别的路径和方法。在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中,不以个人意志为出发点,一切以教育规律为基础,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职责,规范行使行政管理和教育教学权力,筑牢法治“篱笆”、遏制权力“越线”,确保行政决策、管理措施和教育教学行为都于法有据。二要敬畏法律。坚定不移地支持、维护法治,做到对法治的敬畏、向往,秉承“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准则,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政做事的尺度,做到“有权不可任性”,把握住依法行政、依法办学的底线。对违法行政、违法管理、违法施教的行为坚决制止、严肃查处,使广大教育工作者在法律法规面前不敢碰“高压线”、不敢越“底线”。
二是形成依法治教的思维。法治思维是一种运用法治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思维方式和能力。如果说法治意识使人有观念、有动机,自觉想到用法治来解决和处理问题的话,那么法治思维使人有方法、有能力做到用法治解决和处理问题。法治思维是在法治意识基础上形成的,而一旦法治思维形成,坚持依法治教的行为就有了全面实现的理性基础。
以法治思维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关键在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有关法律法规作为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遵循。比如,在转变教育管理方式、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管办评分离等群众高度关切的重大改革过程中,要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健全教育依法决策机制,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让法治精神渗透在各项具体改革领域里,让教育改革走在法治的轨道上。具体到学校管理上,也必须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要以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为目标,通过建章立制,完善制度,落实和规范学校办学自主权,形成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教师依法执教,学生依法维权的局面。
三是提高依法治教的能力。提高依法治教的能力和水平,一方面靠学习,一方面靠实践,做到知行结合。一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既可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以起到致命破坏作用。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因此,教育部门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学法、用法,逐步养成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关键在自觉,制度是保证。要建立健全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以及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等,强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素养、法治观念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依法领导和管理教育事业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加强对广大行政工作人员和教师的法治教育。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是教育行政执法的主体,很多具体的执法工作由他们来实施。他们的法律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我们行政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广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使他们熟练掌握并履行与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工作的操作程序,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要教育学生学法守法,教师自己首先要学法、守法,为人师表,做学生的榜样。从今年起,各地新进教师和新提拔的学校领导,都要在上岗前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三要完善依法治教的体制机制。健全依法治教的制度保障体系,要根据教育改革发展的实践需要,及时推进教育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不断完善各项教育规章制度,立规矩、严法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堵塞制度漏洞,为依法治教提供科学的法律制度依据。健全教育部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和流程,特别是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重大决策,必须依据有关法律和规程实施。健全教育系统的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未成年学生法律援助机制,健全完善校内纠纷解决机制。四要善于学习借鉴其他省份教育部门、其他行业经验做法,在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专项治理、法治教育等方面探索依法治教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提升依法治教水平。
(摘编自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朱清孟2015年3月31日在全省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年”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责编:晓 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