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袁丁
摘要:在经济发展新形势下,扶贫新机遇稍纵即逝,政府要避免在精准扶贫的实际操作中对“精准”生吞活剥,客观上包办代替,使扶贫对象变成温室里的花朵。精准扶贫不仅需要政府最大限度整合资源营造环境,还需要遵循市场规律,用企业这个“益生菌”,把市场多元需求与贫困户的多元脱贫需求有机“撮合”起来。
关键词:精准扶贫;企业帮扶;政府
在我国经济新常态背景下,精准扶贫是一项需要与时俱进的工作,是确保到2020年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地方党委政府在宏观层面通过顶层设计、总体布局和建立工作机制等方面力图全面有序有效地实施总体推进。然而,在具体实施精准扶贫工作的微观行为过程中,就展现出扶贫工作者与扶贫群众之间的合作与博弈关系,通过反复切磋,最后实现一种平衡状态。可是,由于彼此之间存在大量的信息、价值观、利益观、行为方式等方面的不对称、不协调现象。如何建立健全主体之间的协商机制,对于提高信息对称性、真实性,提高价值认同度与行为协同度,防止和降低想当然与强制性供给行为,提升公共资源投入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正于此,笔者建议推进精准扶贫机制的创新,在实施过程中遵循市场规律,寻找政府、企业与贫困群众之间的利益切合点,运用企业这个“益生菌”,把市场多元需求与贫困户的脱贫需求有机“撮合”起来,最大程度提高政府公共投入的效益。
一、精准扶贫机制运行的内外部机理
精准扶贫机制运行包含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的内容:就内部来说,主要是资源合作性共享、经济组织建设、技术技能培养、多样化的分配机制。内部机制创新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将若干具体工作的扶贫对象更加有效地组织起来,发挥他们各自的资源优势与才能特长,以实现更加有效的经济活动。就外部来说,主要是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更多的技术合作、更多的市场需求以及相应的政策支持。外部机制创新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更好地获得外部支持,如何更好地适应外部环境,从而更好地融入发展变化的经济社会发展大系统之中。要协调平衡内外部的关系,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找到两者的切合部,从而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二、精准扶贫机制运行中存在的矛盾
党委政府扶贫工作者与贫困群众之间存在大量的信息、价值观、利益观、行为方式等方面的不对称、不协调。比如,在扶贫资金配置使用、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与被扶对象的选择,扶贫成效评价等方面,这些问题不可忽视。在扶贫工作中出现了扶贫项目选择确定与扶对象需要不符合的现象,导致了扶贫项目效果不佳,有限的扶贫经费资源没有得到更加有效的运用。例如,恩施山区扶贫面临的一个主要困境是大量劳动力外流,留在村里的都是四五十岁以上的老人,这些留守的人群文化程度有限,也缺乏致富思路,扶贫帮扶难以找到可持续的发力点。因此,如何更好地根据贫困户的实际选择确定扶贫项目,直接关系到是不是真正的精准扶贫或扶贫的精准度。
三、企业帮扶凸显意义
贫困地区的市场化程度不高,市场的完整性也低,促进市场机制内生成长,往往比较困难,因此,作为扶贫主体,除了在贫困对象和贫困区域重视市场意识培养和市场机制的培育外,还需要重视从外部引入市场,促进扶贫对象与外部市场的联系,创造各类市场平台。由此,作为利益相关者——企业或者是农村合作组织等新型经济组织,能够发挥的意义凸显出来,它能够建立健全主体之间的协商机制,对于提高信息对称性、真实性,提高价值认同度与行为协同度,防止和降低想当然与强制性供给行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利益最大化。
四、企业帮扶的困境
以湖北省恩施州为例,恩施州在精准扶贫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了企业的帮扶作用,参与扶贫的企业越来越多,领域越来越宽,对农民增收的辐射带动作用也在明显增强。但是依然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难题和困境:
一是基础差底子薄。比如有规模效益的龙头企业少,在县乡扶贫主战场的龙头企业多数正处于起步阶段,风险承担能力和带动农民脱贫能力相对较弱,产业发展上不去,扶贫成果也很难得到巩固。
二是贫困户偏好多元。笔者通过在多个贫困村走访时发现“三个大多数”:大多数贫困村脱贫步伐最快的是有一技之长的“大工”,但每村只有10户左右;大多数外出务工人员仍围绕建筑业出“苦力”,受近年来固定资产投资和地产开发放缓的影响,返乡者增多,转型需求大;大多数贫困家庭的青壮年渴望获得稳定的外出务工技能与机会。而与之相比,贫困地区本地企业主要从事种养殖业和加工产业,企业与贫困户的主要对接需求是种养殖、土地流转和季节性就近务工,面向大市场的劳务中介发育较缓慢。
三是部分企业家存在顾虑。部分民营企业家认为,企业遵循市场规律用工、发展订单农业,要将企业扶贫的绩效具体到具体的人和事很难,虽然各类扶贫资金可折股量化到贫困户再投入龙头企业,但如果机制不完善、各类权利义务关系过于复杂,企业就不敢放手去干。其次,对于民营企业参与扶贫政府也没有及时有效地进行宣传鼓励,对做出较大成绩的也未能进行总结推广并给予表彰奖励,造成企业参与扶贫的积极度不高。
四是受援方存在重援助轻共建發展思想。在企业参与扶贫工作中,受援方总希望企业能在资金、物质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而轻视与企业共同建立支柱产业,共同发展。要使民营企业在扶贫开发中富有生命力,不仅仅要看企业直接捐了多少钱,帮助修了多少条路、建了多少个水池,更重要的是能把贫困村和企业自身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推进产业发展,实现贫困村与企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互惠共赢”,才能使企业在扶贫的天地中常做常新,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突破困境的思路
要突破困境,就必须充分融合地方党委政府、企业等新型组织和贫困群众三者之间的利益,找准切入点,处理好党委政府统筹,市场主体“撮合”,贫困群众激励之间的关系,充分激活企业在先富带后富利益格局中的积极性,深挖企业帮扶,助推持久脱贫,实现共赢局面。
一是科学组织引导。要将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纳入全州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规划;要尽快建立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工商联等部门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工作问题,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民营企业在参与扶贫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二是搭建帮扶桥梁。要在企业与贫困村、贫困户的衔接上积极做好沟通对接,确保瞄准帮扶对象。要在项目规划、资金安排上给予配合,特别是在引导受援村方面,真正做到组织配合、制度配合、土地配合、劳力配合、观念配合,力求帮扶产生明显成效。要搭建村企合作的服务平台,重点搭建产销对接、银企对接、研企对接的平台,促进企业与农户、金融机构、科研院所的有效对接,实现企业与农村资源、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提高村企共建的效率和水平。
三是完善政策支持。要努力为企业参与提供政策、项目、市场信息等方面服务,帮助企业引进和培养人才,组织企业参与各种展销、拓展商务洽谈,扩大影响力,将企业发展规划与扶贫开发整体布局结合起来,为企业参与扶贫提供保障。要统筹协调财政、税收、农业、国土、林业、工商、金融、国资委、工商联等部门,制定出台对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发展。要在表彰奖励上实行统一部署,统一评比,对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典型事例,纳入全州统一表彰奖励,使在参与扶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和爱心人士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社会上有地位,老百姓中有口碑。(作者单位:恩施州委党校)
参考文献:
[1]陈全功,程蹊.少数民族山区长期贫困与发展型减贫政策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4.
[2]百度百科[EB/OL].http://baike.Baidu.com/view/12872744.htm.
[3]王思铁.浅谈精准扶贫[EB/OL].http://www.scfpym.gov.cn/show.aspx? id = 25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