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丽敏
[摘 要]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实践性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被广泛运用于《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中。文章主要结合教学实践,探析了其在经济法教学中的运用。
[关键词]案例教学;经济法;教学效果
[DOI]10.13939/j.cnki.zgsc.2015.44.161
《经济法》是职业院校经管类专业普遍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主要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传统的经济法课堂教学中,单一理论的学习很难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因此,如何吸引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参与课堂的积极性,以提升课堂学习效果、提高学生学习效率,是目前职业学校经济法课程教学中需要解决和探讨的问题。笔者根据课程特点,在经济法教学中广泛采用案例教学法,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本文试图进一步探析案例教学法的运用。
1 經济法案例教学的必要性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方法。教师按照教学要求,根据教学内容,将具体的案例呈现在学生面前,师生通过讨论或研讨来进行学习。教学中既可以通过分析、比较,抽象出某些一般性的结论或原理,也可以让学生通过自己的思考或者他人的思考来拓宽自己的视野,丰富自己的知识。经济法案例教学,是指在经济法授课过程中,通过展示、讨论、讲评案例等方式,完成课程教学过程的教学方法。
1.1 经济法的课程特点要求应用案例教学法
经济法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课程,主要侧重实际工作中经济法律知识的操作和应用。与其他课程相比,经济法具有几个显著特点:一是经济法包括多门法学知识,涉及内容广泛而丰富,教学任务较为繁重;二是经济法更新速度快,因而教材的内容也在不断地补充和修改,教学过程中也要及时更新;三是经济法的理论性强、实际操作性强,因而要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传统的单一理论教学过程停留在教师照本宣科的主导层面,不但无法将抽象、空洞的经济法理论阐述和分析得准确透彻,而且学生很难主动将实践和理论相结合,在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正好可以弥补理论教学的局限性。
1.2 职业学校的学情要求应用案例教学法
职业学校学生知识基础薄弱,理论学习能力和学习主动性都较差,对于枯燥的经济法理论知识和法律条文的学习缺乏兴趣。因此,教师必须充分考虑学生的认知结构及其心理特征,在教学中深入浅出,通过生动具体的案例来学习,才能让学生主动参与到课堂中来,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作用,从而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2 经济法案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1 案例选择存在局限性
经济法案例教学重视案例的应用,因此案例选择的好坏是决定案例教学成败的关键。然而,目前经济法课堂中选用的案例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大部分经济法教材都是以阐述理论为主,较少引用或完全不引用案例,而案例教学要求收集和整合大量的案例。其次,现有案例由于编写人员水平的局限或案例库建设的仓促,没有很好地与教学内容相结合,存在牵强附会的情况,这样一来,案例教学不仅不能起到应有的效果,反而会让学生产生更多的疑问。另外,由于经济法律法规更新快,过于陈旧的案例不但不适合案例教学的需要,而且未及时更新的旧法规容易误导学生,极大地影响课堂教学效果。
2.2 课堂时间和空间有限
经济法课堂教学以讲授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及法律法规为主。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一般会用大部分时间来讲授理论知识,很难充分对案例进行深刻的剖析,学生自主学习和探索更是受到课堂时间限制。另外,教学活动的地点仅局限在教室,很少有机会和条件外出进行经济法律业务的学习和实践,如社会调查、模拟法庭训练、法院庭审观摩等。其中法院庭审观摩涉及的案件就是最好的最真实的案例,因此,实践性教学的缺失极大地束缚了案例教学的施展。
2.3 教学方法缺乏灵活性
现实的经济法课程教学过程中,大多数授课教师依然恪守传统的法条释义、理论讲解的填鸭式教学,即使部分教师在课堂上引入了大量的案例分析,其目的也在于以案例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课程学习之初学生可能会觉得新鲜,但若整学期都采用这种单一的教学方法,而不帮助学生真正理解经济法律条文的内容以解决现实问题,期盼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就较为困难。
3 经济法案例教学的具体运用
3.1 精选典型案例
案例是经济法案例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并非所有的案例都适合于教学。首先,教师可以从电媒、纸媒以及网络上精心收集和选择真实典型的案例,如《焦点访谈》、《法律日报》、《中国律师报》、中国法律信息网等媒介,力图使所选择的案例具有实践性和运用价值。其次,案例的选择必须要与教学内容紧密结合。在案例教学中,案例只是教学的一个载体,引用案例的最终目的是让学生通过案例分析更好地去理解经济法条,掌握相关的经济法律理论、基本原则和基本规范。所以,教学中使用的案例必须体现或包含所要阐述的经济法理论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规律等。
如果缺乏这些基本内容,那么,案例就失去了作为教学载体所具有的作用,就不能成为教学案例。最后,案例必须要和学生的学习水平和接受能力相符合。若教师选择过于简单或过于复杂的案例,就很难通过案例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能动性,也达不到培养学生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效果。经济法案例教学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使学生更好地掌握所学内容,提高课堂效果。因此,只有所选择的案例与学生水平相一致,经济法案例教学的运用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
3.2 教学形式“立体化”
在经济法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法,要求教师转变传统的教学观念,树立“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现代教学理念。教师应该灵活运用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组织教学,把大量的时间让给学生,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性,真正让学生自主地研究学习、独立地思考分析,锻炼学生的学习能力,开拓他们的视野,以充分体现案例教学的优势,提高学习效率。另外,也可以根据实际教学条件,安排学生进行实践性学习,如组织模拟法庭、参加法院庭审观摩,使案例教学不仅仅局限于课堂,从而达到教学形式的“立体化”。
3.3 多种教学方法相结合
在实施经济法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可以根据教学内容,采用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虽然有其不可比拟的优点,但单一的教学方法无法完全实现教学的系统性,若组织不当,往往很难达到好的教学效果。目前,在专业课教学中,还经常将案例教学结合情境教学、项目教学等教法学法,辅之以黑板、多媒体、网络等教学手段。教师应该充分掌握教学方法、灵活运用教学手段,更好地将其实施到经济法案例教学中。
总之,案例教学在经济法教学中占到举足轻重的地位,可以使教生在课堂内就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满足经济法课程对教学的严格要求。实践性教学的运用也有利于案例教学冲破课堂的局限性,提高学习效果。当然,案例教学并非唯一的经济法教学方法,它还应当与其他教学法灵活地结合,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高兰.浅谈案例教学在《经济法》课程中的应用[J].吕梁教育学院学报,2008(9).
[2]王淑英.浅谈案例教学在《经济法》课程中的应用[J].职教与成教,2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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