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磊?裘晓晖
【摘要】:古代汉语中字和词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况——“同词异字”和“同字异词”。“同字异词”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假借、同形字、派生词未造新字、简化合用。“同词异字”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异体字、通假、区别字。这两个现象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好的研究古今汉语的词义的异同。
【关键词】:同字异词 同词异字
【正文】
古代汉语以单音词为主,单音词书写时,一个词就写成一个汉字。并且古汉语中字形所反映的本义往往与词义有关系,所以古人往往把一个字当成一个词,用“字”称呼词,用“字义”指词义。这样一来就容易造成错觉,不自觉地将字和词混同了起来。因为这符合最通常的一般情况,所以这样的认识和指称一般不错出错。但是,字和词是有区别的,无论在造字上还是在用字上,字和词都不是一一对应的。在古代文献中,大多数情况下字记录的就是一个词,字和词具有一定的对应关系。但并非所有的字和词都是一对一地对应。在不少情况下,古代汉语的字,不等同于词。具体表现为:同一个词用不同字形记录;同一个字形记录不同的词。这就是“同词异字”和“同字异词”。
同字异词:
1.假借
(1)本無其字的假借字:许慎所说的:“本无其字,依声托事。”连词、介词、代词、方位名词等,一般是无法用象形、指事、会意、形声的造字法造出来的,只能够是通过假借。虚词一般都是找不到本字的。
有些假借字被借用以后,它只有表示假借义的功能了,也就是它的假借义一直归它使用了。而本义往往另外用在原来的字上添加偏旁的方法来表示。例如:
“莫”的本义是黄昏、傍晚,假借为否定性无定代词。假借之后本义用后起字“暮”来表示。
“然”的本义是燃烧,假借为代词或者形容词词尾。假借之后本义用后起字“燃”来表示。
“其”的本义是畚箕,假借为代词或者语气词。假借之后本义用后起字“箕”来表示。
“乎”的本义是呼叫,假借为疑问语气词。假借之后本义用后起字“呼”来表示。
“午”的本义是棒槌,假借为十二地支的第七位。假借之后本义用后起字“杵”来表示。
有些假借字被借用以后,它的本义仍然用它来表示,换言之,它同时兼有表示本义和假借义的功能。
“耳”的本义是耳朵,假借为语气词。
“之”的本义是动词往、到,假借为代词或者连词。
“夫”的本义是男子,假借为指示代词。
“乌”的本义是鸟名,假借为疑问代词。
“汝”的本义是水名,假借为第二人称代词。
“则”的本义是法则、效法,假借为连词。
有些假借字被借用以后,它的本义仍然用它来表示,它的假借义往往另外用在原来的字上添加偏旁的方法来表示。也就是人们不是为表示本义,而是为表示假借义造新字。
例如:
“辟”的本义是刑法,假借为避开。假借之后假借义用后起字“避”来表示。
“乌”的本义是鸟名,假借为感叹词。假借之后假借义用后起字“呜”来表示。
“采”的本义是采摘,假借为文采、色彩。假借之后假借义用后起字“彩”来表示。
(2)本有其字的假借字:本有其字,临时代替。这种假借是本字见存而不用,借用同音或者音近的字,用此字代作彼字。两字通用。为了与无本字的假借相别,现在人们称它为通假或者通借。也就是“古人写别字”。
例如《史记·项羽本纪》“要项伯”中的“要”是“邀”的通假字,“倍德”中的“倍”是“背”的通假字。“畔”本用来表示“田界”。记录“背叛”义的字有“叛”字,可是古人本有其字而不用,通假记录“田界”义的“畔”来表示。例如《孟子·公孙丑下》:“寡助之至,亲戚畔之。”这样一来,“畔”字,一字表二词。
2.同形字
分别为不同词造字,有时碰巧会形体相同,这样也会造成同字异词的现象。例如“怕”字,在《说文·心部》中:“怕,无为也。从心,白声。”这里的“怕”是淡泊之意,是“泊”的本字。而在《法句譬喻经》:“不如寂静无求,无欲惮怕。”中则是“怕”的本字。
3.派生未造新字
一个词由于词义的引申,造成派生词,但派生词并没有使用新的字,于是造成同字异词。例如“快”字,《说文·心部》:“快,喜也。”快本义是心情舒畅,此处就是这个意思。再如《梁诗》:“健儿须快马,快马须健儿。”快则表示为“快捷”的意思。有些派生词虽然还用原来的字形,但读音会发生变化。如“说”字,一种为说明的意思,一种为说服的意思,一种为喜悦的意思。
4.简化合用
书写不同的词,有的在实行简化汉字后合用一个字。
例如后——後;复——復
同词异字:
1.异体词
异体字是形体不同而音义完全相同,古代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互相代替的字。例如:貓-猫(义符不同);猿-猨(声符不同);畧-略(声符、义符的位置不同);岳-嶽(会意字,形声字);礮-砲-炮
从文字和词的对应关系看,异体字就是同一个词的几个不同字形,即异形同词。古汉语中的连绵词往往有多种写法,这也应该算同词异字。例如“逶迤”、“踌躇”、“彷徨”等。
2.通假
音同本字,借来一用。借来的字只能作为临时工。如“蚤”与“早”;如“当”与“倘”。其特点是“因音通假”。
通假字是中国古书的用字现象之一,通假就是通用、借代,即用读音相同或者相近的字代替本字。由于种种原因,书写者没有使用本字,而临时借用了音同或音近的字来替代。通假字所代替的那个字我们把它叫做“本字”。例如:“女还,顾反为女杀彘。”(《曾子杀彘》)句中“女”就代表“汝”。有《木兰诗》中,出门看火伴,“火”通“伙”。
3.区别字
当造字分化职能的时候,常在该汉字上添上偏旁以示区别。加偏旁的区别字和未加偏旁的本原字多属同词异字的情况。
例如“昏”字。本义是日色昏暗,引申为昏乱。在“昏于小利,惑于嗜欲”中,“昏”又引申为“结婚”的意思。所以婚是区别词,“昏”与“婚”属于同词异字现象。
在古代汉语中,“同字异词”和“同词异字”都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了解它们的特征与用途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阅读古文言文,也有助于我们接下来研究古今汉字的词义的异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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