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嘉伟
我喜欢读书,但却对某些国外名著望而生畏,比如当年读《百年孤独》这本被王安忆称作包含整个世界的小说,感觉像是失去了味觉后咀嚼食物,空有一肚子的饱腹感,但却始终品尝不出其中的味道来。每当我问起周围的同学对外国名著的感觉,他们的回答大都一样,“我看过,看不懂,不知道作者要说个啥。”再后来,我在法国作家加缪的小说里看到这样一句话:“怎么也理解不了为什么中国人生了病之后不去医院看病,反而会叫人来唱歌跳舞啊?”我起初也是不明白,后来再回头一想,原来他讲的是跳大神!
原来,想要读懂一个国家的文学,就一定要先读懂这个国家的文化,如果一个人对法国的历史全然不了解,然后他说他看《悲惨世界》看得如痴如醉,那他十有八九是装出来的,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很多人看外国的名著却看不懂的原因。
也是由于这个原因,我所钟爱的作家里,除了毛姆与阿加莎克里斯蒂以外几乎全是中国的作家,我第一个真正喜欢上的名著应该是《红楼梦》,第一次读红楼的时候是在15岁,当时电视上每周播一期叫《红楼梦中人》的节目,我当时特别不明白的是,同样是中国字,为什么有的读起来味同嚼蜡,而当主持人每每念起“金陵十二钗”“枉凝眉”“终生误”这些字眼来,个个都有着追魂夺魄的魅力,坐在电视机前的我甚至自己都不自觉地跟着读了起来。
自那以后,每年里我差不多都要重读一遍《红楼梦》,毛泽东曾说,没读过5遍红楼梦,没资格发表评论。如今,我将《红楼梦》读了5遍有余,想是应该有资格来谈谈《红楼梦》了,很多人不明白,不就是一本书吗?有必要反反复复读了一遍又一遍?我想说的是,像《红楼梦》这样的书,你读第二遍的时候,跟你读第一遍的时候感觉完全不一样,而你再读第三遍的时候,又跟你读第二遍的时候感觉完全不一样。一个人的对世界的感知会随着自己的阅历增长而改变,有一天你终究会明白,原来这么多年来,你读的其实不是《红楼梦》,而是你自己。
第一次读红楼的时候,最讨厌的人是林黛玉,觉得她矫情做作又小心眼儿,反而薛宝钗敦厚聪慧又识大体,大家闺秀理当如此,可当我第四遍读红楼梦的时候,对黛钗二人的感觉竟慢慢有了变化,连我自己都意想不到!当年林黛玉的矫情做作反而更像是一种真情流露,在第八回“薛宝钗小恙梨香院”中,林黛玉前去看望恰巧遇到宝玉时,第一句话便是:“呦,我来的不巧了……”读书至此,顿觉劈面的惊艳,再听黛玉后来的解释,那更是非得有一颗七窍玲珑心的女人才能说出这般言论,相比之下,薛宝钗却显得假客套得多了。《红楼梦》就是这样,它给了你一个斑驳陆离的大千世界,你能“修行”多少,那得看你自己的“道行”了。
很多人都说,鲁迅是第一个深刻挖掘中国人劣根性的作家,我不以为然,至少在几百年前,已经有位大师将中国人的劣根性描摹的淋漓尽致,这个人就是曹雪芹。就小说而言,鲁迅笔下的人物其实很多都不是中国人的劣根性,而更像是穷人的劣根性,因为物质上的极度贫穷,所以当孔乙己在咸亨酒店教孩子茴香豆的茴有四种写法时,才会让人觉得如此的寒酸和迂腐;因为“多子,饥荒,苛税”,所以闰土活生生的变成了木头人,但我相信这种情况并非中国所独有。在印度,非洲,越南,朝鲜,津巴布韦等也会存在,甚至更多。因为穷,豆腐西施才会跑到迅哥家里顺走他母亲的手套,张口就跟人家要东西,不给就偷。我认为这种陋习和愚昧是随着经济和教育的日益发展而改善的,如果非要去挖掘一个国家特有文化背景下的劣根性,那首先得让这个人摆脱物质上的贫穷和精神上的愚昧,否则,很难说清楚这是中国人的劣根性还是发展中国家的劣根性。
很显然,王熙凤就非常符合这个评判的标准,在物质方面,贾史王薛四大家族自不必说,在精神方面王熙凤向来不信鬼神,她的聪明,她的机关算尽,她的媚上欺下,左右逢源,明是一盆火,暗地一把刀,人前人后,几副嘴脸,王熙凤的悲剧,也许是必然的悲剧。
相信绝大多数80后90后第一个接触到的文学大师就应该是鲁迅先生,鲁迅的小说总是洋洋洒洒地铺满了我们初、高中各个时段的语文课本中,最痛苦的可能就是还要背诵他的全文,“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更不必说……”那百草园简直就是童年挥之不去的“噩梦”,因为这个原因,我初中时期就读了鲁迅的《狂人日记》,说实话,我还真读懂了一些,因为应试化的教育,让我们一提到鲁迅,就立马会想到评判旧社会的万恶,一提到李白,就想到热爱祖国大好河山的浪漫诗人,一提到杜甫,就会想到忧国忧民。
当然,即便到现在我还是不太喜欢鲁迅的小说,我总是觉得他的小说缺乏一种饱满的感情,像寒冬的松柏,屹立而挺拔,可是少了寻常树木的枝繁叶茂,相传鲁迅去世的时候体重只有六七十斤!简直就是皮包骨,可他的小说却不是皮包骨,他的文字却铿锵有力,仿佛每一个都灌了铅似有千斤般的重量像读者压了下来,鲁迅特别喜欢炼字,就像他自己说的,别人都以为我的文章是涌出来的,其实是挤出来的。
让我对鲁迅态度有所改观的是他的杂文,当我第一次读《坟》、《热风》、《我之节烈观》还有《娜拉走后怎样》等,那种隐隐潜藏在内心对外界的认知,被文字激起的共鸣而导致肾上腺素激增,这种感觉完全可以用振聋发聩来形容,鲁迅的杂文,让我相信文字是可以变成匕首,戳入肺腑,读他的杂文犹如狂风骤雨倾面而下,何等痛快!鲁迅杂文最伟大的地方,在于他可以将中国人批判得出神入化,力道妙到毫巅,多一分就是偏激,少一分则是肤浅,换句话讲,多一分就是柏杨,少一分就是林语堂,柏杨对中国人的批判总是感觉矫枉过正,而林语堂对中国人的见解多为浮光掠影,他的书,看过就忘。
鲁迅之后,我便喜欢上了张爱玲,张爱玲在文坛上的确是个异数,像这样的作家,纵使文学造诣再高始终难流传于市井,而像亦舒、琼瑶之类的作家,纵使读者再广始终难进入庙堂,偏偏出了个张爱玲,一支笔千娇百媚,行走在大雅大俗之间,道尽了风花雪月底下的人世苍凉。雅,雅得别致又不会让人觉得曲高和寡。俗,俗得彻底又不会让人看到粗鄙小器。当然,正是张爱玲的文字介于雅俗之间,所以外界给她的评价很难中肯,不是过高就是过低,像传统理论把张爱玲归为周瘦鹃、张恨水一类的鸳蝴派小说家似乎有些明珠暗投之嫌,像《金锁记》这样的好小说的确可以媲美《呐喊》《彷徨》集里的任何一篇小说,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可惜的是,张爱玲有且只有这么一部,而像《倾城之恋》《沉香屑》《色戒》之类的小说,虽然个人风格足够浓烈,也让人看到了无限的技巧与光芒,但却少了金锁记里真正的刻骨的悲哀。与鲁迅相比,张爱玲仿佛是才华用过了头,通篇都是纷繁的意象,精巧的譬喻,参差的技巧,乱花渐欲迷人眼,但她始终少了鲁迅那种一笔一划就是一个闰土,就是一个孔乙己,就是一个祥林嫂那样的写作本事。《传奇》也罢,《小团圆》也好,读过之后让人记住的更多的是张爱玲这个作家。
张爱玲的对顶角不应该是鲁迅,而是萧红。张爱玲和萧红一个是十里洋场里的临花照水人,一个是呼兰河上的文学洛神,两位民国最惊世骇俗的才女相映成趣,对比之下,庐隐、苏青、丁玲、冰心这些人就显得暗淡了许多。当然,丁玲的情况又有些不同,文学一旦服务于政治,它的生命力是很难长久的,文学就是人学,好的小说供奉的始终都应该是人性,而没有其他杂质。
刚上大学时,最迷的两个作家,一个是张爱玲,另一个就是钱钟书,说实话,他俩还真有些相似,都是出身名门,怪癖的天才,而且都刻薄,互相瞧不起彼此,都擅譬喻和心理描写,旧文学根底深厚……
我是个无神论者,但却很相信缘分,最初知道钱钟书的时候是在上小学时读到的一篇作品,虽然过了十多年,早已时过境迁,但却唯独对那篇悼念钱钟书的文章深刻地记着,文章开篇就说钱钟书先生静静地走了,清华园里飞起了无数千纸鹤,最后作者结语:“大师风华绝代,天才卓尔不群。”
在此之前,我对钱钟书并没有任何的了解,但就是不知怎的,这几个字如刀削斧砍一般刻在我的脑海里。在我记忆的深处,仿佛一直就认为钱钟书三个字一旦被人说出来,就应该受万人敬仰,这或许就是一个杰出大师那无以伦比的人格魅力与文学才华。通过力透纸背的文字打破时间与空间上的隔膜,对读者心灵上的一种“震颤”。当然,也许有言过其实的地方,但我始终认为,每一个读者都有权利对他所喜爱的作家有着过分的偏爱。
说到幽默作家,非钱钟书莫属。钱钟书将幽默二字淬炼到炉火纯青,在世事洞明之余又能超然物外,入世又出世,将人的浅薄与无知洞察深刻,恍如市井里好事者能将别人的丑陋与私隐探听得清清楚楚。但同时,又仿佛是世外高人一般隔岸观火,在红尘炼狱的尽头露着一脸顽皮又天真的笑。
初读《围城》的时候是在初中,那时候根本读不明白,第一感觉简直莫名其妙,等到大一的时候再读《围城》,差点儿笑得从宿舍床上滚了下来,在一本书,遍地都是机锋,怪不得杨绛说这是钱钟书“锱铢积累”能完成的。当时对钱钟书的崇拜已经到了一种无以复加的地步,我甚至还给一家中学生的杂志投稿时写到“《围城》之后,世间再无奇书。”好像我自己真的看过很多书一样,就把钱钟书封为“民国第一才子”,说的好像我真的有资格给这些大师排排坐似的。可惜,没过一年,我遇见了查良镛,他有一个更响亮的笔名——金庸。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金庸的作品真可谓是琳琅满目,很多人都拿金庸与古龙相比,其实他俩是截然不同的作家。古龙先生的小说就如他的人生一般,总是开局精彩而结局潦倒,而金庸其人,就像他最崇拜的先贤范蠡一样,居庙堂之高,可以让山河颠倒,处江湖之远,足以富甲一方,在武侠世界里,金庸是独孤求败震烁古今的大宗师,在现实香江中,金庸是名利双收的人生大赢家,金庸从他的第二部小说《碧血剑》里就开始着力于塑造不朽的人物形象——金蛇郎君,而古龙终其一生,都试图用最简洁的语言,最离奇的情节去抓住读者,甚至不惜扭曲书中人物性格,实在是买椟还珠,弃大功而修小技,每每读起古龙,唯有可惜!金庸注定会长盛不衰,而古龙只能红极一时,随着半个多世纪过去,金庸逐渐进入庙堂,越来越多的学者评论家将他与鲁迅,老舍茅盾等作家拿来比较,而古龙却始终难脱通俗小说家的窠臼,可见他俩的作品有很大的差别。
梁羽生曾说:“从《倚天屠龙记》开始,金庸走上一条邪路,一条‘武侠文学化的邪路。”而我认为,就是从倚天开始,金庸的境界变得奇大,渐渐地模糊了通俗文学和严肃文学的边界,早前的《射雕》《雪山飞狐》注重的是人生飞扬的那一面,刀光剑影、快意恩仇、淋漓畅快。而后期的作品,明显带入了更多人性中的苦难,《天龙八部》里的无人不冤,有情皆孽。《连城诀》里通篇笼罩着压抑的氛围,《笑傲江湖》中现实与理想的种种矛盾冲突与交织,一点儿都不亚于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一个又一个政治寓言,实堪得上中国版的《1984》以及《动物庄园》。
当然,我喜欢金庸或多或少是因为一种少时情怀,就像我的父亲特别喜欢贾平凹一样,他说他每次读贾平凹时都会勾起童年的那些回忆……隆冬天气、红泥火炉,钻在炕头被窝里,听爷爷讲那些土匪的故事,“天狗”的故事;“鸡窝洼”里的故事,此情可待成追忆,而多年之后,我读贾平凹时,读《美穴地》,读《浮躁》,读商州系列的时候就没有那么多的感触在里面,只是觉得他的写作功力绝对是当代第一流作家的水平,但能达到这一水平的,余华可以,陈忠实可以,邓友梅也可以,没有什么必须喜欢的理由。但金庸就不一样了,从小看TVB,看金庸剧长大的这一代人,多年之后再读原著之时,往昔种种,历历在目,就拿《神雕》来说,平心而论,这部作品在金庸六部江河小说里显得相对平庸,上不能接住《射雕》的朝气,下不能承启《倚天》的恢宏,情节上的离奇巧合也有牵强,可每每读至二十八回《洞房花烛》总是热泪盈眶,感动到一塌糊涂。那种少年时坐在电视剧前看金庸剧时光,一霎间又都回来了,曾几何时,无意间在电视上看到如今的李若彤早已美人迟暮,而古天乐也不是当年的奶油小生,不由得让人感慨少年弟子江湖老,红颜少女的鬓边也填了缕缕银丝,时光匆匆如流水,青丝展眼变华发。而我们,也都长大了。
读的书越多,渐渐会发现,自己喜欢的大师,总是第一个遇到的大师,同样是海派作家,尽管王安忆的视角要比张爱玲广得多,但先入为主,我总是喜欢张爱玲多一些,同样是写乡土小说的,沈从文,莫言都是世界级的大作家,但让我感触最深的,永远是最初读到的《呼兰河传》,曾几何时,终会发现,被我们经年里翻烂的那些书,不仅是名著,更是一种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