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刚
提起古代婚姻,不少人认为,那时一切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果“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此种认识,尽管不能说是错误,但至少是“以偏概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前不能见面”等规定,都是政府倡导的;古代有“非诚勿扰”(电视里常见的抛绣球)以及“万人相亲会”那样的相亲节。
古代“情人节”一般有三个:元宵、上巳、七夕。
每年农历三月初三,传说是王母娘娘开蟠桃会的日子。这一天,藏在深闺的女子和青年小伙都纷纷外出踏青。女子们在河畔嬉戏、插柳赏花,如杜甫所说“三月三日气象新,长安水边多丽人”。而男子们分坐河渠两旁,在上游放置酒杯,酒杯顺流而下,停在谁的面前,谁就取杯饮酒,以曲水流觞的方式吸引意中人。如果双方对上眼了则一起漫步灞上,折柳相赠,啸声不断。
如果说“三月三”是白天的相亲节,那“元宵节”则是晚上的。
元宵节晚上,单身男女走上街头,借赏灯、逛花市的名义,月影疑流水,春风含夜梅,彼此心照不宣,用眼角余光偷看,心里七上八下,但又憧憬着那份“灯下邂逅”的心动缘分,自有一番“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浪漫。一旦看上心仪的人,便请朋友上前自报家门,如对方也有“眼缘”,那就等于成功了一大半。然后彼此留下姓名、地址一一尽管当时没有手机,回家后各自禀告父母,于是父母大人便可按照“明媒正娶”的程序,热热闹闹而且“严肃认真”地走一下过场,把这个“灯下缘分”送到婚姻洞房。
很多人认为“七夕节”也是古代相亲节,其实,这个节是夫妻节,不过被当下人当成“情人节”来过,实在是谬误,因为在中国传统社会,情人与夫妻泾渭分明,牛郎织女更像是分居两地的夫妻。
古代除了“三月三”、元宵節这样属于普通老百姓的相亲节外,还有一个十分高端的相亲节,那就是“同年大会”,专门为权贵们挑选女婿而设。
这个“高端相亲节”没有老百姓相亲节那般温情脉脉、文明礼貌,而是充满了暴力,有时还上演“全武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唐朝时,每逢科举,全国秀才们奔赴长安。发榜那天,凡中了进士的,便凑钱一起到当时长安城景致最好的曲江池畔,举行“同年大会”。唐代进士非常难考,报名应试数十万,录取的不过几百,考上就显得特别“金贵”,于是“同年大会”这天,权贵家的待嫁美女便倾城出动,涌向曲江寻找意中人。如果相中了,就告诉父母去提亲,且大多当即举行婚礼。
不仅王公勋贵这样,皇帝也加入其中,当然皇帝有特权,可以借“赐宴新科进士”之机,为女儿挑选驸马。不过,公主挑选的一般都是状元郎。
但是,每年新科进士少,而王宫贵胄待嫁女儿特别多,面对如此“僧多肉少”“供需矛盾突出”的局面,一些有权有势的人,在皇帝挑选完后,干脆直接命令家丁去抢女婿,有的甚至引发斗殴。
北宋就发生过一起,不过不是斗殴,而是“抢错”了,咋回事呢?
进士发榜那天,一个叫曾文斌的小伙子正在看榜,突然被十多名壮汉架起来,簇拥至兵部尚书家。曾文斌既不拒绝也不喊叫,而是欣然前往,一位着高官袍服的人来到他面前,问道:“我只有一个女儿,长得并不丑陋,愿意嫁与公子为妻,不知可否?”曾文斌听完后,深深鞠了一躬,道:“我出身寒微,如能高攀,固然是件幸事,要不您等我回家和妻子商量一下再说,怎么样?”围观众人见状哄堂大笑,随即散去。
由于“同年大会”大多数单身新科进士都会被选为女婿,于是,在古代“金榜题名”和“洞房花烛”总是密不可分,且自唐朝以来延续了一千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