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青
5月28日,融创中国发布公告终止佳兆业股权收购。公告称,卖方、要约方、保证人和本公司已于2015年5月26日订立《终止协议》,实时终止《股份买卖协议》。
此前2月6日,融创中国、佳兆业发布联合公告,融创以45.52亿港元收购佳兆业25.29亿股股份,占佳兆业总股份的49.25%。根据《终止协议》,卖方必须将预付款退回要约方,订约各方根据《股份买卖协议》应有的一切其他权利和义务,应当全部停止和终结,而且《股份买卖协议》订约各方不得向其他各方提出任何索偿。
这份公告称,由于《股份买卖协议》订约方同意并相信不能在最终截止日期或以前达成本次收购所需先决条件,故已于2015年5月26日订立《终止协议》。
所谓“先决条件”是指:佳兆业所有债务违约全还清;或取得所有债权人对佳兆业的谅解即所有债权人跟佳兆业做出和解并取消诉前保全,佳兆业经营不良的因素得到消除。目前来看,上述条件在可预见期间内根本无法实现。
事实上一直到目前为止,无论佳兆业,还是佳兆业债权人,双方皆没有“相向而行”的迹象。即便融创为此进行了最大努力,佳兆业与其债权人之间的冰冻态势仍难缓解。
而令事项寸步难行的重要原因即是,原本订于3月23日披露的佳兆业2014年报至今迟迟未能出炉。这或许让融创以为,佳兆业的资产价值与公司签署股份买卖协议时的预期有较大差距。
而有消息显示,融创和佳兆业是经过友好协商,共同做出提前终止这一决定的。收购坚决的融创,在退出时同样也十分火速,这符合孙宏斌说的,“再大的生意也是个生意,再小的买卖也是个买卖”。
这也是继收购绿城失败后,融创遭遇的又一次并购失利。纵向看,融创选择的这两家并购对象都属于硬资产,绿城是品牌与质量体系,佳兆业是“地主家有余粮”。这两个公司的共同软肋是资产池子良莠不齐,所以孙宏斌入局之后,作出的与准备作出的动作都是资产梳理与重组。这一动作本属正常,但在绿城引起了业主揭竿而起;在佳兆业尚未付诸实施,就引发了人心动荡。可见,资产整理动作过于迅猛激进可谓融创并购失利的首要原因。
横向看,融创式并购意图大于能力,并购人才显现软肋。无论是并购绿城,还是收购佳兆业,都需要有通晓政商关系、平衡能力强的管理人才。显然,在融创的团队中,更多的是营销与拿地人才,即便有火线入局的武捷思担任融创首席收购、兼并与债务重组官,也难以力挽狂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