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霞
摘要:经济的发展促使“营改增”出现在人们视野中,“营改增”的实施具有很大的价值。但是,在“营改增”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企业税负不减反增的现象,严重打击了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不利于国家经济宏观调控的顺利开展。文章将对企业“营改增”税负不减反增现象进行分析。
关键词:“营改增”;税负;增减;企业
“营改增”是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营改增”不仅能够解决制约服务企业发展的税制瓶颈,也给服务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2012年,上海率先在服务行业及交通运输业实施了“营改增”试点,在试点过程中出现了税负不减反增的现象。面对这种现象应该理智对待,应该意识到“营改增”不减反增是一种局部性的矛盾,不能过分地夸大这种现象,也不能将企业税负变化作为评价“营改增”实施成效的唯一标准。
一、企业“营改增”所体现的价值
“营改增”主要是指以增值税的方式来取代部分企业营业税中的有关应税项目,避免出现重复纳税的情况。目前,“营改增”的试点企业及服务对象主要是运输企业和服务行业。在增值税税率方面,除了原来的13%和17%的税率之外,新增加了11%和6%两个低税率标准。这一税制的出现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一,企业实施“营改增”能够优化产业结构。“营改增”的有效实施,在税收政策制定环节,对于部分第三类型产业,国家应该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这样有助于推动该产业的快速发展,保证该产业的有效运行。第二,“营改增”能够提高货物和劳务等方面的竞争力。在实施“营改增”之前,我国基本税收征收制度已经逐渐与国际市场接轨,并在市场中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在这种发展环境下,实施“营改增”,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企业“营改增”税负不减反增现象的理论研究
“营改增”对服务企业的税负具有双重效应,对效应的分析如下:一种效应是消除了重复征税现象,取得了增值税进项抵扣的减税效应,这种减税效应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接受,本文将这种效应称为“进项抵扣减税效应”;另一种效应是税负变动效应,该效应是随着税率变化而产生的。进项“营改增”之后,服务企业采用的增值税率及原先适用的增值税率的变化直接导致企业赋税现状发生改变。当增值税税率高于营业税税率时,此时会产生增税效应,当增值税税率低于营业税税率时,会产生减税效应。本文将这种效应称为“税率变动增(减)税效应”。这两种效应叠加后产生的净效应直接决定着“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最终影响。根据上述分析可知,当税率变动产生的增税效应高于进项抵扣产生的减税效应时,企业在“营改增”之后会出现税负不减反增现象。
三、企业“营改增”税负不减反增现象的原因
(一)个别企业对固定资产购买水平评估不到位
有的企业在评估其固定资产购买水平时,经常习惯设置过高的期望值,但是在实际购买时,购买水平明显低于设定预期值。以运输行业为例进行分析,运输企业的主要产品是汽车,根据相关税法要求,汽车存在折旧年限。一般大型汽车的折旧年限是三至四年,在进行财务处理时,应该以此为依据,设定企业每年平均买入四分之一数量的汽车,车价一般含有税负,将这部分税负计入到抵扣中。但是,这种计算方式与现实情况不符。由于多数企业不会购买新车,而是选择修理旧车的方式,这样导致运输行业无法实现制定的目标,税负抵扣不能消除,从而产生了税负不减反增的现象。
(二)个别企业对初期存货环节处理欠佳
目前,大部分企业在处理初期存货时出现了许多问题。比如,假设企业“营改增”的执行时间是2014年,但是2014年初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不是2014年购买的,而是2013年或者更早时购买的。在购买材料和设备时,该企业不是“营改增”的对象,虽然在购买材料或设备时已经开具了专业发票,但是在2014年初不能进行专业发票抵扣,从而增加了初期税收,导致出现税负不减反增的现象。
(三)个别企业固定资产更新周期时间过长
在进行“营改增”之前,很多试点企业刚刚完成固定资产更新工作,在短期内不需要购置大型固定资产,因此也不存在大额进项税额抵扣情况,从而增加了企业税负。这种现象在运输行业及有形动产租赁产业比较常见。运输企业采用的生产资料是汽车、轮船以及飞机等,这些产品的使用寿命比较长,在短期内不需要更新,日常成本以维修费及燃料费为主,企业缺少大额进项抵扣,从而导致企业税负增加。
(四)个别企业对增值税抵扣发票难以获取
很多试点企业表示,由于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经常出现增值税发票获取难度大的情况,这种现象在交通运输行业比较常见。在修理费方面,如果向交通运输企业提供修理服务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则不能直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加油费方面,许多驾驶员不会随身携带营业执照等材料,所以在加油站加油时,一般不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个别企业没有将保险费用纳入增值税
随着保险业务的不断发展,再加上市场竞争的加剧,增加了企业的财务风险。有的企业为了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会购买保险来规避风险。但是,保险金融属于金融保险范围内的资金,在计算时不能计入增值税中,也不能在增值税中抵扣。以运输企业为例进行分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输企业需要购买额定保险,从而保证其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这种规定使运输企业产生的折扣不能达到预定目标,从而导致企业税负不减反增。
四、企业“营改增”税负不减反增现象的对策
(一)国家应对财政机制进行完善
“营改增”税负不减反增现象的存在,对企业和国家经济的整体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国家需要及时采取措施来改善这一现象。国家需要建立完善的财政机制,重点强调补偿机制,即根据企业发展具体情况,给予企业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目前,我国上海等试点地区已经实施了过渡性扶持政策,减少了试点企业的税金额,减轻了企业的负税压力,提高了企业生产的积极性。另外,在税负方面,简化了试点企业的相关手续程序,保证补偿资金及时到账,保证财政机制贯彻落实。
(二)合理调整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基本税率过高是造成企业出现“营改增”税负不减反增现象的重要原因。有关部门在详细调查了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投入比例及成本结构后,合理分析企业间的差异性,再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合理调整税率,保证各个行业的税负达到一定的公平性。比如,在深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之后,国家财政部门需要制定针对性的纳税制度,在增值税基本税率方面,在执行时采取多层次方法,从而达到税负最优目的。
(三)增加企业增值税发票的获取途径
国家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企业“营改增”不减反增现象的重视。在具体工作中,在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经常会遇到各种阻碍,增加了企业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难度。因此,相关部门需要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这个问题,相关部门可以做出规定,规定企业在某个期限内统一购买油卡,企业再将油卡发至每位驾驶员手中。企业在购买油卡时,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有效地减轻了税负机构的工作负担。
(四)逐步合理地扩大“营改增”范围
要逐步合理扩大“营改增”范围,避免试点过长地停留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如果“营改增”试点过长,时间停滞在部分地区和行业,会影响增值税抵扣链的整体性,导致企业进项税额抵扣不充分,增加了企业税负。因此,国家财税部门应该加强税负论证和调研,适当将 “营改增”范围扩大到条件比较成熟的地区和行业,最终实现全国范围内全行业的“营改增”覆盖。现阶段,我国北京、上海、江苏等八个省份已经进入了“营改增”扩大试点范围,为全面推广“营改增”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小结
实施“营改增”对服务企业的税负具有双重影响,有的试点企业在实施“营改增”过程中出现了税负不减反增的现象,而固定资产购买水平评估不到位、初期存货环节处理不当、固定资产更新周期时间过长、增值税抵扣发票获取难度大、保险费用没有纳入增值税等问题是造成“营改增”不减反增的主要原因。相关部门应该制定有效的措施解决问题,合理扩大“营改增”的范围,合理调整增值税税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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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田志伟,胡怡建.“营改增”对各行业税负影响的动态分析——基于CGE模型的分析[J].财经论丛,201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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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甘肃省金昌市供水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