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书法真诠》的书法教学观及其现实意义

2015-05-30 21:36杨维平
课程教育研究 2015年6期
关键词:邓石如教者书法艺术

杨维平

【中图分类号】J2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06-0197-01

《书法真诠》是张树侯晚年所著的一部书法著作。

张树侯(1866-1934),名之屏,安徽寿县人。擅诗文,工书画、篆刻,又能刻碑。早年曾与宋教仁、商震等同追随孙中山先生奔走革命,“走杭州,客吉林,屡濒于危。”民国成立后,“自知非政治才”,退居乡里,潜心艺事。“生平力学,至老不衰,于金石文字好之尤笃。三代篆籀,暨汉唐以来诸石刻,搜罗甚富。”“其书法则真、草、隶、篆,各体兼优,且能独辟蹊径,自成一家。”晚年客居安庆,求书者盈门。

《书法真诠》凝聚着张树侯一生书法实践的心得体会。于右任曾為该书题诗云:“天际真人张树侯,东西南北也应休;苍茫射虎屠龙手,种菜论书老寿州。”

《书法真诠》和其他书论一样,也包括运笔、结构、鉴赏等部分。和其他书论不同的是,《书法真诠》用了相当的篇幅谈论书法的教学。

今之习字,通弊有二,学者好为舍己以从人,教者又每强人之从己。初学知识未开。罔知别择,原无足怪,而教者不应戕学子之性灵妄自神圣也。勿论教者所造未必神圣也,即神圣矣,与其使我之外复增一我,何若使圣之外更增一圣也。况教者出于性灵,学者得之标榜,既使步亦步,趋亦趋,亦万不能逮其师必也。吾谓教人者,但当因学子笔之姿,为之多其标本,且与学者商榷,半令自为主张,教者不过作识途之老马,俾勿入于坎窞,陷于荆棘足矣,令其自为别择,从其心之所好,自尔事半功倍。如梁闻山不纳邓完白为弟子,此种高谊,所以不可及也。

上述文字论述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今之习字,通弊有二”,张树侯所说的通弊,自然是发生在二十世纪初叶。时间虽然已经过去了近一个世纪,现在在书法教学中这种通弊是不是不存在了呢?抑或只是偶尔发生的现象呢?

笔者认为:这种通弊目前依然普遍存在。

很多书法老师以教代学,采用“注入式”的教学方法,很少顾及学生的主体性和学生的自主性,学生的大脑被当成装知识的仓库,学生只是被动的、被迫的接受。这种教学方法限制了教、学双方劳动和协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抑制了学生在意志、兴趣、心理、思维等多方面潜在信息和能力的开发,抹杀了学生的创造性和灵感,破坏了教、学双方作为个性发展前提的潜在遗传信息进行“重演”的某些条件和机会,限制了个性发展。其结果是培养的学生思维千篇一律,没有灵活性,缺乏创新意识。虽然理论上可以高谈阔论,但动手能力、创造能力极差。

张树侯提出了解决通弊行之有效的办法。“吾谓教人者,但当因学子笔之姿,为之多其标本,且与学者商榷,半令自为主张,教者不过作识途之老马,俾勿入于坎窞,陷于荆棘足矣,令其自为别择,从其心之所好,自尔事半功倍。”用现在的话说,学生在开始学习的时候,老师应当尽量多地为学生提供学习范本,学生则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在教师的帮助下,自主决定所学习的范本。教师在学生自主学习的过程中对学生实行全程跟踪指导,根据不同阶段、针对不同学生的不同问题进行个别化的辅导,把指导学生的重点放在对学生学习积极性的调动和帮助学生发现可能陷入的困境上。同时要求教师尊重学生的选择,“点到为止”,不要下命令指挥,不要代为解释,不要越俎代庖,留给学生思考和想象的空间。

教育家第斯德曾说过:“不好的教师是传授真理,好的教师是让学生去发现真理。”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既是组织者、领导者,又是参与者、合作者,当学生在岔道徘徊时,教师是他们的引路人;当学生有疑难时,教师为他们指点迷津;当学生遇到挫折时,教师是他们的鼓劲者;当他们成功时,教师是他们的颁奖者。总之,教师的角色随着学生学习情形的变化而变化。

张树侯特别推崇梁闻山。梁闻山,号松斋,乾隆二十七年进士,曾官湖北巴东知县,后主讲安徽寿州寿春书院,为当时著名书法家。邓完白(即邓石如)年轻时曾到寿春书院,为诸生刻印、写扇面。梁闻山见之,叹息说:“此子未谙古法耳,其笔势浑鸷,余所不能,究其才力,可以輘轹数百年钜公矣。”就介绍邓石如到江宁举人梅镠那里,梅镠家藏金石碑帖甚富,邓石如客于梅家八年,广临各种碑版,寒暑不辍,终于成为一代金石大家。梁闻山不纳邓石如为弟子,并不是因为当时梁闻山水平不如邓石如,而是明白邓石如应该学些什么和怎样学习,为邓石如指出了学习的途径。

学术知识之增进,悉由交换而来;绳墨规矩之平陂,尤赖模范而定,学者欲求进步,其不能无所师承也,顾师法或不善,则流弊转益滋,窃谓师法今人,其弊有二;师法古人,其弊亦有二。

其或学子奴性太深,但遇有盛名者,即思仿效。又或教者予智自雄,戕他人之性灵,就一己之轨范,致令学者削足以就履,此则师法今人之弊也。

吾于古代,酷爱《经石峪》大字,于近代,酷爱薛翥江行书,而卒未曾一临摹者,虽笃好之,而笔姿不相近也。学者苟浮慕高远,不自量度,强名士为名将,窃恐绌其材且度其事矣。吾曾见初学小生,隶书学《石门颂》,真书摹《石门铭》,草书摹岳武穆《出师表》者,取径非不高,其不能就轨道可预决矣。夫九仞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躐等以求,讵有当乎,此又师法古人之弊也。

吾谓学字者,一当视其笔姿之所近,一当视其程度之相当,或因其所好而牖进之,或因其所偏而矫正之,固在教者精于鉴别,半令学子自为主张,而尤要者,须视其功力之所及,即如唐之颜、柳均可学也,然如颜之《宋广平》,柳之《琅邪碑》,岂初学小生所能学步乎。步趋有先后,万不能躐等以求也。

或曰公孙舞剑、担夫争道,昔人皆于此悟笔妙,似古之工书者,原无一定标本,随在皆可取资矣,曰不然。如彼所说,为神化者言之,非为学步者言也,然则初学宜何师,曰,既生今世,自应以真书为先务,自应由严重者植其基,则南帖不如北碑也。无如今之习北碑者已不胜其弊,则不如规模隋唐,隋代碑版墓志多美书,惜传者殊少,唐以肃代之际为极盛,而流弊亦最深,莫如初唐流弊差少也。待初基坚固,自尔万法随之,或探源篆隶,或博涉阁帖,即盛唐诸大家,亦可供驾驭,资摹仿也。

上述文字论述了学习书法者所应遵循的一些基本要求。学习书法必须要有师承。师,可以是今人,也可以是古人,更可以是书本。但无论师承古人还是师承今人,都会有利有弊,学习者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刘勰《文心雕龙·风骨篇》有谓:“文术多门,各适所好。明者弗授,学者弗师。”意思是说:学习的路径很多,各自根据自己的爱好就行;高明的老师不把自己的一套强加于学生,而善于学习者也不会死跟着一个老师跑。《书法真诠》也特别强调了这层意思。

学习书法要循序渐进,“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虽然书法是一种主体意识十分强烈的艺术,依靠具有强烈个性风格的点、线所构成的节奏和氛围,宣泄书家心灵的情韵,同时打动读者的感官,使之产生共鸣。但是,书法艺术必须以一定的书写技术作基础,因此学习书法要处理好“技术”和“艺术”的关系。学习书法首先要掌握书写的技巧,然后才能上升到艺术创作的高度。这似乎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但现在有些急功近利的年轻人,不耐烦练习书写基本功,在书写技能不熟练,甚至完全没有书写技能的情况下,开始所谓的“书法艺术创作”,并美其名曰“现代书法艺术”。

学习书法还要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书法艺术是中国特有的艺术形式,是经过几千年的文化积淀而形成的。因此要学习书法,必须继承前人的文化传统,从前人的书法实践中吸取营养。如果没有创新,则陷入了前人的坎窞,书法也就走进了死胡同。但如果不是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创新,而是象现在一些狂热的书法“者”否定继承,仅仅强调书法的个性化发展,他们把书法神秘化、游戏化、夸张化、杂耍化,使书法艺术太“艺术”了,似乎地球上什么都可以被当作书法艺术,甚者,把包括人体行为的各种动作方式也当作书法艺术,故作高深之态,别人皱眉头,则窃自满足。这种所谓的书法严重违背了作为书法的最基本要求。

《书法真诠》中关于书法教学的观点,虽然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纵观目前的书法教学,很多观点还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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