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明清时期花溪营盘遗址的延续及废置

2015-05-30 10:48陈亮
华夏地理中文版 2015年6期
关键词:明清时期花溪

摘 要:营盘,是一种军事防御性建筑,多数营盘修建在易守难攻又便于取材的独立山头,以毛石砌筑,平面依山就势布局。在花溪,当地人多以“屯”来称呼营盘,屯堡和营盘没有严格的界限。原隶属于花溪的营盘,起源于明初军事屯田。在往后的“平播战争”、“三藩之乱”和“咸同起义”中,花溪营盘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之后又逐渐被废止。整理文献时,发现部分特定因素导致营盘的使用性质在这期间出现了三次变化,耐人寻味。结合贵阳市花溪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和田野调查资料,笔者就这些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

关键词:明清时期;花溪;营盘遗址;延续;废置

明代中央政权为了加强对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的统治,明永乐十一年(1413)设立贵州布政使司,在各交通要道和军事重地均设置驻有重兵的卫,在各卫下设所、屯、堡等,同时在交通较差地区又分封新土司。清朝为了直接管辖地方土司,在贵州普遍推行府、厅、州、县的行政建置,官吏由朝廷委派,同时在基层遍行乡、保、甲的基层政权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瓦解了地方土司势力的扩张。中央政权与地方土司之间每次矛盾的爆发,均有新的营盘出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量移民的到来、茶马互市的疏通,中原地区先进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在贵州得以广泛传播,从而导致中央政权、土司、当地人民之间的利益爭斗不断涌现,这是营盘延续的因素。每次战乱的平息和矛盾性质的变化,这些地方的营盘就会失去原有的功能,营盘随即被废置。

一、明代花溪营盘的发展

明军南下,在贵州设贵州卫、贵州前卫等20卫,在各卫下设所、屯、堡等屯田驻军,同时在土司地区设置流官吏目,还起到对土官等进行监督的作用。正统三年(1438),在金筑安抚司设置流官同知一员,因为巡按御史陈嘉谟奏称“夷民苦于卫官、土官侵渔故也”洪武“二十三年春正月……庚辰,贵州蛮叛,延安侯唐胜宗讨平之……唐胜宗督贵州各卫屯田。” 明代洪武年间,屯军数量达到高峰。到万历初年,贵州屯军近三万名。永乐十一年(1413)设贵州布政使司,中央政权为了加强对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的统治,逐步设立流官机构,同时利用土司、头目犯错等机会,削夺其世袭官爵,任命流官去管理,扩大其直接统治范围。同时在交通较差地区又分封新土司,计有宣慰使司6,长官司92,巡检司12,土巡检司5。明朝对于纳土归附的土司,据其归附的实力强弱、地域大小、人口多寡,授以官职,赐予符印,世袭军事、民政、司法等大权。

明神宗万历年间推行的“改土归流”政策,严重损害了经营播州八百余年的杨氏土司利益,中央政权和播州土司的矛盾濒临极限。此时播州第二十九世宣慰使杨应龙拥兵16万誓与朝廷决战。万历“二十七年(1599)春二月,贵州巡抚东之,遣兵讨杨应龙。三月乙亥,前兵部侍郎李化成总督川、湖、贵州军务,讨杨应龙。二十八年春二月丙戌,李化龙率师八路进讨播州。十二月乙未,御午门,受播州俘”。据《李仁宇将军墓志》载,明万历二十八年(1600)明廷平播,时江西吉安府卢陵县协镇李仁宇奉命以军务入黔,屯兵安顺,及黔中平服广顺州粮道开通,遂携家眷移至石板哨镇山建堡屯兵,以防土司叛乱。

明代在花溪建立的营盘,调查发现的有6座,如表一所示。

斗篷山营盘的营盘东面山脚为金筑长官司署衙遗址。金筑长官司,据考设置于明洪武四年。“洪武四年,故元安抚密定来朝贡马,诏赐文绮三匹,置金筑长官司,秩正六品,隶四川行省,以密定为长官,世袭。”其隶属关系也随中央政权的巩固之需而发生了一些变化,洪武十八年隶属贵州布政司,永乐十年,隶属贵州布政司,至万历四十年,改土归流,设官建制,不许管事,金筑安抚司为广顺州。金筑长官司建于营盘的山脚,说明受明代屯军制度的影响,地方土司也学会了营盘修建技术,促使了营盘第一次使用性质的转变,即地方土司为了防备中央政权、其他土司侵袭署衙而及时躲避之用。

据史料记载,明代定番、广顺盛产大米,花溪青岩即为“粮道”要津。天启三年(1622),贵州水西土目“安邦彦知我兵溃,扇诱苗仲,纠合逆党宋万化等,复欲犯贵州,使其党何中尉据龙里,李阿二督四十八庄兵围青岩,断我粮道。”又有“会城食米全赖定番、广顺,若定番之米,数日不至,价即陡昂”朝廷派遣参将王建中、刘志敏、宋迪、屈朝先等救青岩,定番路通。据调查,石板镇和湖潮乡的5座营盘在攻克青岩的军力补给中,为贵阳疏通粮道做出了贡献。

二、清代花溪营盘的延续

清初,为了巩固新生政权和防止地方土司叛乱,继续实行军屯。吴三桂发起“三藩之乱”后,贵州社会一直处于混乱状态。尤其是改土归流前后,社会矛盾突出,土司动乱不断,地方起义此起彼伏。及至清朝后期的太平天国起义和咸同起义,更是加剧了中央政权、土司、土民以及移民之间的矛盾。又有 “各处土司鲜知法纪,所属土民,每年科派,较之有司征收正供,不啻倍蓰,甚至取其牛马,夺其子女,生杀任情。土民受其鱼肉,敢怒而不敢言。”土司利用手中的特权长期剥削百姓,为非作歹。清廷面对不稳定的态势,只有不断地向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用兵,当地土民因战乱而流离失所。

吴三桂作为明旧部将领,归降清廷后,马不停蹄地会同清军多尼等向云贵地区的南明永历政权发起进攻。清朝为了稳定西南边疆之地,处理失误埋下了很大的祸患。《清实录》载“当兹地方初定之时,凡该省文武官贤否、甄别举劾。民间利病、因革兴除及兵马钱粮一切事务。俱暂著该藩总管奏请施行。”康熙元年(1662)又将贵州交予平西王管理。吴三桂大肆扩充军力,每年不断向朝廷索取大量军费,还借机向贵州土司地区索取马匹及金银等战备物资。与此同时,“康熙二年(1663)正月,丹平土官莫之廉以隐匿刘鼎伏诛。金筑土官王应兆与鼎通”,莫之廉和王应兆起兵反清。当地土民深受其害,纷纷躲进营盘以求自保。这次叛乱将花溪推入民不聊生的境地。花溪当地土民自明代开始参与屯堡的修建,在此时得到了营盘的庇护,促使了营盘第二次使用性质的转变,即当地土民为了防备中央政权、地方土司和地方流寇的侵袭而及时躲避之用。

据统计,在清代早中期营建的营盘有32座之多,营盘面积最小的为黄泥哨营盘占地400m2,最大的为尖山营盘占地40000m2。據贵阳市花溪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资料记载,黄泥哨营盘遗址位于贵阳市花溪区小碧乡黄泥哨村西北营盘坡上。残存墙垣数处,基宽1米,厚约0.6米,高约2米。明洪武四年的贵州卫,领旗军5700名,共建屯堡50个,每堡驻军100名。清顺治十七年建贵阳营,有军士1000余名,分驻治所与防汛,其中驻治所约564名,驻治所外四条通道“塘”、“汛”的每塘设军士2至 8名,黄泥堡即为其中之一。由此推测,黄泥哨营盘为黄泥堡之哨所。

清代咸丰(1851—1861)至同治(1862—1874)近二十五年的时间内,中国社会处于急剧冲突和动荡之中:清政府腐败日甚,民不聊生;地方土司压榨,生灵涂炭;列强乘虚而入,纷至沓来。咸同起义是白莲教(别名灯花教、斋教号等)所组织发动,以老教主刘义顺为最高领袖,有广大各族人民参加的一场反对清朝廷腐败统治的革命运动。1854年张秀眉在桐梓发动起义揭开序幕。起义军以“号军”为主体,以头帕、号褂、旗帜的颜色作为区分。

1855年,刘义顺亲自策动了瓮安天文教,灯花教徒何得胜参加了起义。1857 年,何得胜、王超凡也起义响应。1858年以何德胜为武定王,用黄布扎头,以黄色为旗统领瓮安黄号军起义。瓮安黄号军在当时起义的号军中是队伍最强大、发展最迅猛、战斗时间最长的一支。何得胜攻下开州后,与贵定播名杰苗所部和入黔的曾广依太平军所部共10 多万人围攻贵阳,将贵阳城围困得水泄不通。太平军在1859年分两支进入贵州,一支入贵筑、定番、广顺、罗斛,本文以今花溪为中心谓之南线;另一支入永宁、安顺、安平转龙里、独山,谓之西线。太平军这条行军线路正好与沿线林立的营盘遗址、史料记载和调查资料相吻合。

太平军南线经过今青岩、燕楼、黔陶、高坡、惠水、广顺、罗甸等地。同治五年(1866)三月十一,“庶贼不至,出入定番、青岩、花革老、中曹司为省患。”又咸丰十年(1860)十二月,曾广依部从定番,赤土、长田,围攻青岩城,赵国澍等死守,曾军屡攻不克,遂回定番。”花溪沿线人民为躲避太平军匪贼带来的祸患,修建了23座营盘,如表二。

太平军西线经过今石板、麦坪、久安、湖潮、党武、平坝、安顺、龙里、独山等地。同治七年(1868年)二月初七日,“府南四十里皆贼营,逐与十三旗诸贼合陷汪官屯。”又有“所部练丁,四散骚扰,百姓畏之,甚于畏贼,避居屯洞,不敢回寨春耕,深堪发指。”调查材料也印证了这一说法:汪官营盘位于湖潮苗族布依族乡汪官村木脚坡北面,平面呈椭圆形状,面积1500平方米。始建于清嘉庆年间,咸丰、同治间维修使用过。青石砌筑,现存石墙120米,高2.2-5.8米,基宽1.3米。据当地村民黎启忠口述:“长毛贼(即太平军)当年为了掠夺当地百姓的财物充军饷,使尽各种卑鄙手段,最后汪官营盘被贼军攻破,掠走了村里上百只牲畜,当地百姓尽数被杀害。”从营盘分布的情况来看,今汪官营盘所在的湖潮乡,以及党武乡和麦坪乡是贼军掠夺最严重的地方,如表三。

从以上材料分析得出,起义军与太平军汇合之后,从正义的化身变成为非作歹、烧杀抢掠、滥杀无辜的强盗;官兵亦从近卫军也变成了血腥味十足的土匪,在民间落下了“长毛贼”的万世骂名。百姓为了躲避这些乱世中的强盗土匪,孤山入云的营盘在此时发挥了强大的作用,促使了营盘第三次使用性质的转变,即当地百姓为了防止起义军和太平军这些强盗土匪“长毛贼”的抢掠而及时躲避之用。据统计,清咸同年间太平军南线、西线及起义军所掠之地修建和复建的营盘就达55座之多,其规模和数量远远超过了前面的任何朝代。

三、清代花溪营盘的废置

经历咸同之乱后,清政府无力维护当地社会的稳定,对贵州的发展处于听之任之的状态。地方土豪劣绅开始对当地百姓进行无休止的侵扰,加上清政府与列强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传教士凭借在“北京条约”和“天津条约”中截取的“保教权”,在花溪境内特别是在青岩更是作威作福,无所顾忌。于是一连串的反洋教斗争,“团练”抗捐反暴,各地起义遍席卷全省,百姓又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营盘此时还能发挥一定的避乱作用。

但此时国内人民之间的矛盾逐步开始淡化,国内矛盾已从反清政府的腐败无能,转向反列强的侵略欺凌上来,诸如1861年7月29日发生的青岩教案即为反洋教斗争的典范。基于当地百姓久未使用等因素,营盘逐渐失去其原有的功能而被废置。

花溪历史上的营盘,的确为中央政权控制土司起到巨大作用。通过屯田,许多屯军留下来的官兵及其后裔,与当地少数民族联姻,新建了诸多具有屯堡特色的村寨。到了清咸同年间,祸乱四起,花溪营盘在保护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免遭匪患,对付官兵围剿,确保贵阳“粮道”畅通等,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花溪营盘遗址是明清时期中央政权、地方土司、当地土著居民三者之间展开统治与反统治的见证者,是汉族“客民”与当地“土民”开展民族融合的桥梁和纽带,为贵州开发史与咸同军事史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第一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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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陈亮(1984.01- ),男,土家族,贵阳市花溪区文物保护管理所,研究方向:文化遗产保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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