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建平 罗卫荣
协商民主的概念来源于西方,但是协商的实践在中国已经有悠久的历史。从古代的尧舜禹到后来春秋战国以后几千年的封建王朝时期,很多朝代都在不同程度上实践着协商。这些协商实践为我们当今发展协商民主奠定了实践基础,也启示着当代社会。
协商民主的科学内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提出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时明确指出,协商民主就是“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这一科学界定,强调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政治前提是党的领导,基本形式是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协商内容是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遵循原则就是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
它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所有人的民主。就是在某种平台上,所有的人都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形成共识。二是平等自由的民主。其一政治地位要平等。就是不管是政府官员也好,还是普通老百姓也好,都能够自由的表达自己的意见,而不受领导的意志左右。其二经济地位要平等。就是说不管是老板,还是农民工,大家也都能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三是全程参与式民主。参与,首先可以是全范围的参与,有点像直接民主,比如十个人的事情我们十个人一起来谈,这是一种全部主体的参与形式。还有一种是开放性或者随机性的,比如政府的听证、政策咨询和政策的公示,社会公众都可以发表意见,这种谈可能就是单向性或随机性的,但最后取决于我们的决策者,这个决策者也有可能是一个,只是在这个过程中增加了表达的过程和参与的过程。还有一种是代表性的参与,比如说我们一个村搞的村民议事会,它先由各组选出几个代表,代表这个组的组民到村民议事会上来讨论村里的各种事物,这个又跟代议制有点类似,但又不同于代议制。代议制,比如像我们的人大,它是靠投票来决定,而我们的代表性参与协商,它是公民来讨论协商问题,而不是来投票。而且不管是哪种参与,都必须是全程的参与,即不光是投票可以参与,在决策之前,可以参与,决策之中,可以参与,决策之后,还可以继续参与。这才是全程式的参与。
中国古代的协商思想的实践
中国古代协商思想实践至少可以追溯至尧舜禹时期,然后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时期,这个时期,虽然在国家体制上实行的是君主专制体制,但是在体制内,比如君臣之间等等都还是有一定的协商形式存在。具体可以从这么几个方面反映古代的协商思想实践。
尧舜禹时期的协商实践
在尧、舜、禹时期,还没有成文的制度规范,但是在部落遇到重大事情或者推选部落首领的时候,都会召开“四岳”会议,在这个会议上商量部落的重大事项。这在当时成为了一种习惯性的规则与制度。比如在《尚书·舜典》中记载:“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询于四岳,辟四门,明四目,达四聪。”意思就是说,第二年(明年)正月的一个吉日,舜到了尧的太庙,与四方诸侯君长谋划政事,打开明堂四门宣布政教,使四方见得明白,听得通彻。中国原始社会后期,凡是举国大事,尧、舜都要召集“四岳”或“十二有牧”、“四岳群牧”开会,重大决策包括新领袖选拔,都须经这样的会议协商决定,实行的就是协商民主而非选举(票决)民主。像舜被推选为部落领袖,就是尧在“四岳”会议上经与酋长们协商推选出来的。这在《尚书·尧典》中有具体的记载。古代这种选拔领导人的方式跟大多跟“禅让制”相配套。
春秋战国时期的协商实践
儒家的协商思想实践。春秋战国时期是百家齐放,百家争鸣时期,各种思潮涌现,这一时期对协商问题各家态度不一。法家拒绝以言谈为中心的政治,主张强制和刑罚。纵横家则投机取巧地运用协商去说服甚至是欺骗他人。儒家则提倡一种中庸的协商理论:它认为,社会需要以言谈为中心的政治,提倡实施“仁政”,认为广开言路是实施仁政必不可少的前提,视君臣为一体,贤臣的谏诤辅佐可以补君王之短。如《论语》曾记载到: 定公问: “一言可以兴邦,有诸?”孔子曰: “言不可以若是几也?”曰: “一言可以丧邦,有诸?”孔子对曰: “言不可以若是几也。”但实际上权威性的纪律或控制也是不可或缺的。所以在这种中庸理论下,儒家出现了很多受人尊敬孔子式的圣人。比如郑国政治家子产。其中《左传》中有关于他执政时期的一段记载: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然明谓子产曰:“毁乡校,何如?”子产曰:“何为?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将改之;其吾师也,若之何毁之?吾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岂不遂止?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不如吾闻而乐之也。”这一论述,实际上是要求当局者要倾听民众呼声,发扬民意,以协商的方式作为消弭社会不满情绪进而预防社会动荡的政治机制。
稷下学宫的议政制度。据史料记载,稷下学宫的议政制度创立于春秋战国时期的齐国。它是指来自各国的学者,包括当时的诸子百家,各流派学者汇集在一起,讨论交流治国理政的思想、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同时齐国对从四面八方来汇聚而来的学者根据他们的学问、资历和成就分别授予也授予各种封号,,如“客卿” “上大夫” “列大夫”“稷下先生”和“稷下学士”等,而且当时已有“博士”和“学士”之分。齐国不仅为稷下学者们提供优厚的物质待遇,“开第康庄之衢,高门大屋,尊宠之”,而且让其享受大夫的政治地位和政治待遇,勉励其著书立说,提升其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吸纳他们有关治国的建议和看法。这是中国古代公民参政议政的一个典范。体现了协商民主的精神。但是这种制度随着秦始皇统一中国而终结。此后两千年的封建专制时期也存在某种儒式协商思想实践。
君主制时期的协商实践。这个时期的协商实践最典型的事件就是设立言官制度。在盛唐时期就有谏官,负责谏言献策。后来宋太祖赵匡胤为鼓励知识分子表达意见,提出不杀士大夫和议论国事者。宋仁宗推出一项“制策”,就是坦白批评朝政,以激励公众舆论的风气。关于“制策” ,《宋史》曾记载: “仁宗初读轼、辙制策,退而喜曰: ‘朕今日为子孙得两宰相矣。”明末清初,以黄宗羲、顾炎武为代表提出具有民主启蒙的思想,主张“天下为公”,这也体现协商民主精神。虽然君主专制社会虽不能孕育出民主制度,但是具有民主因素的文官谏言制度,听取多方意见并以朝廷法律保护知识分子进行舆论表达,对我们今天的社会建设尤其是民主化进程道路有启示作用。
启示
解放思想,转变意识。不论是尧舜禹时期,还是夏商周时期,抑或是封建王朝时期,凡是开明的领导者、君主都能充分认识到人民的意见对社会发展稳定的作用,因而都能广开言路,虚心接受下属、社会各界的意见。因此在这些人统治的时期,协商实践都做的非常好。现代中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这为我们发展协商民主奠定了理论基础。所谓作为现代政府部门领导一定要摒弃封建时期的专制思想,摒弃过去的官僚主义,摒弃过去的家长制作风,长期搞一言堂,遇到问题时仍然“想协商就协商,不想协商不协商”、“有时间协商,没有时间不协商”,这样就会堵塞协商渠道,阻碍协商民主的发展。
鼓励公民有序参与。在古代,统治者为倾听民意,广开言路,他们创新了一些积极的协商形式,鼓励公民公开表达各种治国理念。在现代社会,鼓励公民有序参与是发展协商民主的一个重要内容。因为协商民主的本质就是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它是利益相关的主体各自表达自己意见,一同协商,达成共识。没有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就不可能发展协商民主,只会形成专制,所以在封建时期,虽然有协商实践,但不是协商民主。公民的政治参与是现代社会民主制度赖以存在的基础,但是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们的思想价值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加之两千多年专制统治的影响,公民的参与意识,参与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协商民主内涵进一步丰富。古代社会,特别是封建专制时期,协商的内容仅仅注重于国家层面,形式也很单一,即言官、廷议等等。
但是随着社会由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社会、农业社会、乡村社会、封闭社会向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工业社会、城市社会和开放多元社会转变,“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时代已经成为过去,社会随之也变得复杂多元,人们的观念发生了翻天地覆的变化,需求也在不断的增长,协商也不仅仅涉及到国家层面的协商,还是基层普通老百姓之间的协商,还有各种组织之间的协商等等,涉及到既有国家政权层面的协商,也有社会基层面的协商,还有政党层面的协商等等。而且不同的协商也可采取不同的协商形式,所以,在现代社会,协商的内涵要进一步的丰富,促进协商民主的发展。
【基金项目】2014—2015年度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招标课题
【作者单位:益阳市委党校、益阳市社会主义学院)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新村悦峰园25栋602#,联系电话:18229771341
彭建平收,邮编4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