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民主治理下传统宗族现代化转型研究

2015-05-30 10:48方宁
中国集体经济 2015年9期
关键词:宗族农村

方宁

摘要:富于民族特色的宗族,在我国农村民主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浙江省义乌市祥贝村作为一个“宗族型村庄”,几年内从落后典型转变为先进典型,其间,吴氏宗族发生了深刻变化:“大祥贝”理念替代了狭隘的宗族房支观念;吴氏族员的视线从专注于宗派斗争转移到如何发家致富、谋求共同发展;房派之间的隔阂大为削弱,吴氏宗族凝聚力和宗族认同感得到增强。究其原因,离不开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农村治理精英的强势引导、发展壮大的农村集体经济、村民民主权利的保障落实、和谐聚人的农村文化建设等都促成了吴氏宗族向现代性的转型。实现宗族现代化转型的关键在于农村民主治理的运行,走出一条符合本区域本村特点的民主治理道路。

关键词:农村;民主治理;宗族;现代化转型

“治理是通过一定权力的配置和运作对社会加以领导、管理和调节,进而达到一定目的的活动。”富于民族特色的宗族,是农村文化的重要内核,在村民日常生活、农村治理等其他层面中都产生着重要作用。我国的农村政治正逐步从传统治理向现代民主治理转型,在这个过程中,宗族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义乌市祥贝村作为一个“宗族型村庄”,其农村民主治理不断完善,在短短几年时间里,从一个落后村典型转变为先进村典型。本文试图通过对祥贝村的个案分析,探讨农村民主治理转变中的宗族所发生的变化及其原因。

一、祥贝村概况

祥贝村位于义乌市上溪镇,由祥贝村和羊八山两个自然村组成,耕地面积617亩,总人口1440人,党员70名,村民代表40名,11个村民小组,吴姓人口1018人,占全村人口的约70%,其他还有楼、陈、何等17个姓氏。据《吴氏延陵祥贝派第十八次修谱纪略》记载,祥贝村的吴氏始祖棣二太公在1375年入赘到祥贝村,后繁衍生息,吴姓成为祥贝第一大姓,至今已有二十三世,共有七个房支,分别是石明堂、下新屋、塘沿、松林头、水阁、三分里、龙蟠。

在新中国成立之前,祥贝村是一个典型的“宗族型村庄”,有着完整的吴氏宗族组织,吴氏宗族控制着祥贝村的村庄治理,且房派之间对立明显,其他小姓几乎都是吴姓的附属姓氏。1949年后经过土地改革和历次政治运动,祥贝村彻底消灭了宗族的基础,宗族组织不复存在,祠堂、宗谱等作为宗族的象征都失去了作用,传统宗族族权被新的治理权威代替,宗族影响只有在村民日常生活的少数惯例和仪式中得以出现。改革开放之后,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祥贝村从原来封闭的乡村治理体制中解放出来,伴随义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祥贝村不少村民走出乡村、闯荡市场,成为发展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的成功者。随之而来的是吴姓村民的宗房联系在这一过程中重新得以加强,表现在吴姓各房支内族人联系趋于紧密,“实行家庭联产后,家庭成为基本的经济单位和独立利益群体,家族亲情关系成为经济互助的直接纽带,并由此强化了族亲人际关系纽带”,村民在经济、生产互助及村内公共事务参与中都以房支为资源手段相互斗争,吴姓宗族派系的明争暗斗在祥贝村农村治理中逐步凸显。

二、从落后典型到治理先进的转变过程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祥贝村开始出现众多治理困境。首先,村里矛盾突出,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吴姓族人内部众多房支之间、上下半村之间相互斗争,派系林立,其他小姓村民都有支持和依靠的吴姓房支,反映到村干部选举时,斗争尤为激烈,各派系所支持的村干部之间相互排挤;第二类是村干部为本房族人谋求私利现象普遍,村干部与村民之间对立情绪严重,村干部工作开展也得不到村民的支持。其次,当时祥贝村民风不佳、赌博成风,治安事件频发,是上溪镇的治安重点、难点村。其他困境还表现为村庄建设的严重滞后、脏乱差问题突出等,村庄建设面临着“无人敢管、无人敢挑担子”的局面。当时镇干部对祥贝村“一盘散沙”的治理困境也感到很无奈:“祥贝是一个吴姓为主的大村,吴姓村干部、村民之间都在搞窝里斗,全村怎么会团结、怎么会有好的发展?”吴姓宗族的不团结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整个村的治理困境。在20世纪90年代末的村两委换届选举时,祥贝村的治理困境达到最高峰,由于宗族派系斗争激烈,村委会两次选举都没有达到法定票数,导致村委会组成人员未能选出,三年内村委会处于瘫痪状态。群众人心涣散、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祥贝村,被列为义乌市的落后村典型。

2002年换届选举后,吴志刚、吴功成等人竞选成为新一届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村两委在村党支部的带领下,痛定思痛,着力克服先前存在的宗派矛盾、房派矛盾,同心同德、真抓实干,积极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使祥贝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村两委通过开展一系列实实在在的工作,重新获得了村民的信任和支持,经济社会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到2005年年底,该村村民人均收入6500元,比2001年增长了51%;到2013,祥贝村村民人均收入更是超过1万元。全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在“民主选举”的检验中,村两委干部的工作得到了村民的高度肯定,从2002年之后的几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祥贝村村两委班子成员基本保持不变。祥贝村先后被评为“义乌市乡风文明村”、“金华市文化示范村”、“浙江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浙江省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祥贝村成为了浙江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先进典型。

在祥贝村治理成效巨大转变的过程中,吴氏宗族的政治内涵和文化外延也悄然发生改变。作为富于民族特色的宗族,并不仅仅是乡村社会的一种组织,更是乡村文化的重要内核,是构成村民日常生活与交往活动的重要基础,它已内化为乡村治理规则与逻辑的重要元素。突出的转变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大祥贝”的胸襟克服了狭隘的宗族房支观念。祥贝村的治理精英和广大村民逐渐认识到,“祥贝村不是某族某派的祥贝,而是全村人民共同的生活社区,祥贝村的发展不能单靠某族某派或者某些村民的发展,而是全村人共同谋进步”。吴姓村民也认识到,吴氏宗祠不仅是吴氏祖先留给后人的宝贵遗产,更是全村人共有、共享的精神财富。“大祥贝”的理念代表着对狭隘宗族观的超越,也推动了村民从传统宗族意识向现代公民思维的转化,契合了乡村民主治理中广泛参与、和谐共生的理念。现代社会应当是一个“文化多元主义”,以后的农村政治生活将是多元认同的,从宗族而言,村民在对公民身份认同的基础上也有对族员身份的认同,村民就真正实现了在公民权基础上的“多元性认同”。二是村民的视线从专注于宗派斗争转移到如何发家致富、谋求共同发展上来。吴氏族人逐步消除狭隘的宗族意识,积极学习、借鉴义乌其他先进村庄的发展经验,意识到发展农村经济、致力于提高生活水平才是自己的首要任务。三是房派之间隔阂大为削弱,吴氏宗族凝聚力和宗族认同感得到增强。祥贝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带来了广大村民的增收致富,也提高了广大村民对由不同房派精英组成的村两委的认同。

三、祥贝村民主治理推动宗族现代化转型原因探析

任何形式的乡村治理总是在特定的环境中运行,在不同时代、不同类型的村庄中各种因素对乡村治理的影响表现不同。祥贝村作为一个传统宗族影响深厚的农村,其民主治理的成功实践逐步克服了狭隘宗族观对村民自治的消极影响,使得吴姓族人的宗族观念和宗族意识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一)农村治理精英科学引导

改革开放后,随着家庭经济和农村个体工商业快速发展,大批农民私营企业主“作为一个新生的阶层和群体迅速崛起并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导致了乡村治理的形变,形成了一种由私营企业主主政的村庄治理模式”。祥贝村治理模式就是典型的私营企业主主政的治理模式,吴志刚、吴功成等一批私营企业主行使着治理精英的角色,加上经济上的优势,他们又成为了祥贝村吴氏宗族的新宗族精英,不仅拥有着一定的经济资本,而且掌握了较强的经营、管理技术和市场竞争理念,自觉地将新思维、新理念运用到村庄治理中去。

吴志刚、吴功成等宗族精英深感祥贝村治理困境的危害,认为村干部和吴姓族人的团结是祥贝村发展的关键,团结才能有为,他们以身作则,带头抛弃前嫌、团结吴姓各房派村民,实现狭隘宗族观的自我突破。2003~2005年,村两委在团结的基础上,开展了村庄整治及生态村创建、村庄文化建设等多项工程,村内道路全部实现硬化、亮化和绿化,房屋全部“穿衣戴帽”,自来水管网全部更新,创建了村文化活动中心,开设了阅览室、乒乓球室、篮球场等活动场所。在集体企业发展上,力推实行从行政管理模式向企业管理模式的改革;在村庄发展理念上,破除传统习惯思维,提出“经营村庄”的理念;强力推出“文化兴村”战略,强调村庄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修缮吴氏宗祠,并进一步打造成“祥贝宗祠”等。

(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祥贝村两委班子认识到,经济落后既是宗派势力钻空子的条件,又是影响村两委有效作为的土壤。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使村民尽快走向小康,是根除农村宗族势力负面影响的根本途径。祥贝村两委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骨节处入手,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建于1984年的祥贝砖瓦厂是村办集体企业,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出现了连续亏损,虽然后来实施了承包制,但还是没有什么起色,也成为了祥贝村突出的矛盾激发点。从丰富的经商经验出发,吴志刚等村两委干部认为导致砖瓦厂亏损的主要原因是经营理念出了问题。村两委干部为此召开村民座谈会,在听取和统一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将以往对集体企业实行的行政管理模式改用企业管理模式,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承包商有保证产品品质的义务,而村两委应当做好砖瓦厂的后勤服务工作;每年例行设备折旧估值,同时对承包款进行成本收益核算,确定设备更新和土地复垦的比例,确保砖瓦厂能够可持续发展,农村集体资产效益逐年提升。

雄厚的集体经济效益,为祥贝村农村民主治理和公共权力运行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发挥了社会保障和社会支持系统的功能与作用,并强化了村民之间的经济纽带,为村民提供了各种经济、社会利益”,村民对于村庄的社会认同感增强,村庄的凝聚力、整体性得到提高”。祥贝村以集体经济收益为基础,投入大量资金开展了村庄整治等多项新农村建设工程,并且为村民社会福利提供经济支撑。目前,村民不仅享受到村集体统一缴纳缴的医疗保险,而且每年年终还得到1500元的集体收入分红。这些举措有力消除了原先村民在经济上对宗族房派的依赖,基本上避免了“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功能脆弱,宗族就成为农民困难时刻的倚重,从而促进了宗族活动的活跃”在祥贝村的再度发生。

(三)村民民主权利保障落实

以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为核心的村民自治权利的落实是乡村民主治理的目标追求,祥贝村村民民主权利的保障落实深刻改变了原先宗族在村庄治理中的政治生态,从制度上防范和抵制了宗族派系对村庄治理的消极影响。

民主选举是村民公共参与的最重要方式。在当前中国乡村,特定的宗族格局会形成相应的宗族关系,进而影响村民选举。宗族在选举中的竞争主要表现为族内房派之间的竞争。祥贝村在村民选举中的表现就是吴姓房派之间的竞争。宗族在乡村治理中最大的消极影响正是“干扰村民依法选举、影响选举公正性”。20世纪90年代末祥贝村换届选举中村委会选举流产就是当时吴氏村民宗派斗争造成的严重结果。在2002年后历届村民选举中,祥贝村两委做足工作,切实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祥贝村两委重视加强对村民的选举教育和培训工作,说明懂经营、善管理的领导干部对带领村民脱贫致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用的重要性,不断教育提醒广大村民要摈弃狭隘宗族观念,把真正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选进村级组织。二是严格依法按章选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尊重村民意愿,规范选举程序和行为,严格操作流程,严格把好两委当选人员的素质关,不断扩大基层民主。在民主选举中,村民选举越是公平、公正、公开,选民的选择取向就越是理性化。由此,吴姓宗族派系在民主选举中的影响不断削弱,在对祥贝村村民的开放性采访中,当被问到是否支持同族房人当选干部时,村民普遍的回答是“不论姓什么,属于哪一房,只要能带领祥贝村发展好就行”。

民主选举之外,祥贝村治理中保障村民按照民主程序对村庄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决策、监督,有效避免了“选举时民主很重要,选举后民主靠边站”的情况。例如,2005年义乌市政府下发文件决定在全市开展解决农村住房特困户建房工作,祥贝村对村里住房特困户进行摸底,这一过程中就出现了个别不符合建房条件的吴姓村民想利用同族房派的关系让村干部帮自己申请建房指标,村两委严格按照申请资格和申请程序规定进行,首先在农户申报的基础上,由村两委合议严格把关申请资格,再交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最后进行张榜公示接收全村村民的民主监督,最终确定了符合建房资格的15户吴姓、3户陈姓、1户贾姓、1户刘姓共20户村民为住房特困户。这一举措不仅为弱势村民排忧解难,也赢得了广大村民对村两委的信任和支持。

(四)农村文化建设和谐聚人

宗族文化若得到有利规范和引导,能更好地传承民族文化、强化村民归属感,也有利于村民和农村社会的组织化,引导村民参与公共生活,提高公共参与意识和能力。祥贝村吴氏宗族有着悠久的历史,有着强大的文化功能。村两委本着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提出了“文化兴村”的战略。2005年,村里成立了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委主任为副组长,村两委成员及团、妇、老协负责人等为成员的文化建设工作小组,确立“文化带村,文化促风”的文化建设工作思路,提出“发扬先辈传统,弘扬时代精神,丰富文化内涵,建设和谐祥贝”的文化建设目标。

吴氏宗祠的修缮是祥贝村“文化兴村”战略中的重大工程。为了消除吴氏族人房支之间的隔阂,重新凝聚各房族员的人心,在村两委的协调下,成立了吴氏宗祠修建小组,选取七个房支中威望高的族员作为成员。在宗祠修缮过程中,吴氏族人共同分担修祠责任、克服难关,形成互相支持、互相理解的团结氛围,展现出吴姓集体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创新力,在短短半年时间内,宗祠顺利修缮竣工。村两委提出了在不改“吴氏宗祠”名称的基础上将其打造成“祥贝宗祠”,使吴氏宗祠成为祥贝村村民共享共有的政治文化体育中心。“进门两侧是幼儿园,中间的大堂充当会议室,还有老年协会、文化体育俱乐部、青年图书室,全都设在这里,可以说从爷爷到孙子都可以在这里找到适合自己的活动项目。”村党支部书记吴志刚每次介绍起祠堂的功能时总会显得很自豪。

宗祠是宗族的重要载体和象征,吴氏宗祠的修缮和功能扩大整合了吴姓村民的宗族认同,增强了村民间的血缘感情和凝聚力。从人类学观点而言,作为血缘组织的宗族被认为是人类的“初级组织”和初级关系,应当在进化中被取代。“原始联系和基于此的旧式法人行动者(家庭、氏族、种族集团和社区),正逐渐为新的、有目的创造的法人行动者以及相应的社会所取代。”然而,宗族在文化上所具有的独特功能彰显出其在现代化潮流中的生命力,吴姓宗族没有在现代民主治理中消失,吴氏宗祠的修缮也反映了宗族成员的重新凝聚并且实现了宗族价值向文化功能的转型。

除吴氏宗祠修缮外,祥贝村两委还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活动。为村民发放印有“文化兴村、和谐聚人”八个字的纸杯子,村民娱乐广场等文体设施建设,组织文化体育比赛;在醒目的位置安装了各种涉及思想道德、法律知识、乡规民约的宣传牌;开展“五好家庭”、“文明户”、“恩爱夫妻”、“孝顺媳妇”等评选活动。这些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有力推动了祥贝村乡风建设,不仅充分发掘村民自治的社会功能,压缩了负面宗族活动的生存空间,而且将传统宗族文化在维持公共道德秩序中的积极作用发挥出来。

四、结论

从落后到先进,祥贝村民主治理的成功,不断削弱吴氏宗族在农村的消极影响,推动宗族向现代性的转型。“我国乡村家族与现代化并不矛盾,它能够通过自身革新而与乡村现代化相适应,并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现代农村民主治理的目标是实现从村民向现代公民的转变,对村民宗族的要求就是实现宗族观的“传统的现代转化”,现代化后的宗族不仅不是农村民主治理的羁绊,而且能够促进民主治理与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宗族现代化转型的关键在于乡村民主治理的运行,走出一条符合本区域本村特点的民主治理道路。

参考文献:

[1]肖唐镖.宗族政治——村治权力网络的分析[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2]肖唐镖著.村治中的宗族[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

[3]贺雪峰.村治模式——若干案例研究[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

[4]王沪宁.当代中国村落家族文化——对中国现代化的一项探索[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

[5]唐晓腾.基层民主选举与农村社会重构——转型期中国乡村治理的实证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6]卢福营,等.当代浙江乡村治理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7]朱炳祥,刘东梅,夏循祥.宗族弱化与村民自治关系研究——以武汉市屏风村为例[J].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01).

[8]卢福营.个私业主主政的村庄治理——以浙江永康市为例[D].华中师范大学,2006.

[9]谢建社.变迁中的农村宗族研究综述[J].湖南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05).

[10]温锐,蒋国河.20世纪90年代以来当代中国农村宗族问题研究管窥[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04).

[11]王毅杰,袁亚愚.对建国以来我国乡村家族的探讨[J].开放时代,2001(06).

[12](美)科尔曼.社会理论的基础[M].邓方,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

[13]徐舜,徐雄.宗族对村民自治的影响——对国内近十年来相关研究的述评[J].兰州学刊,2005(03).

[14]张静.论共同体与中国乡村社会的发展[D].山东大学,2007.

[15]肖自强.宗族势力对农村民自治权力的影响及对策[J].理论前沿,2004(06).

[16]焦治.略论宗族文化对村民自治及农村社会的影响[J].当代法学,2002(12).

(作者单位:浙江传媒学院)

猜你喜欢
宗族农村
农村积分制治理何以成功
魏晋南北朝宗族體制與家庭文化建設
“煤超疯”不消停 今冬农村取暖怎么办
提高农村小学习作讲评的几点感悟
四好农村路关注每一个人的幸福
79首同名民歌《放风筝》的宗族关系
代际分化与“俱乐部式宗族”的形成
一个汉族宗族的认同符号——重庆永川松溉罗氏宗族个案研究
从宗族建筑楹联看吉安地区宗族观念
在农村采访中的那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