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江涛
摘要 当前,我国的水土流失现象严重,多地发生泥石流和山体滑坡的自然灾害。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山区、丘陵区和风沙区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以利于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良好生态环境。
关键词 水土保持 生态建设 生态安全 可持续发展
随着城市化的迅猛发展,大量基础设施建设、开矿采石作业和房地产开发破坏了原有地貌和植被,致使水土流失,造成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加强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成为当今首要问题。水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应从维护国家安全、全球安全,维护人类自身安全的角度出发,建立与健全水环境安全的法律制度和保障系统,进行环境风险识别、评价、预报、预防、控制、消除,保护人類在生产、生活与健康等方面不受水环境污染和破坏等影响,为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必需的基础。
一、城市水土流失现状
(一)当前城市水土流失的特点
和研究山区水土流失和防治一样,城市水土流不容忽视,其特点水土流失速度快、流失面广、流失点多等。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速度提高,各种新科技、新技术的运用导致水土流失的加快;这些特点给水土流失的治理带来相当大的难度。因此,治理水土流失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它势必成为一场持久的攻坚战。
(二)治理城市水土流失的措施
首先,要完善政策制度法规,不仅严厉查处各种无视环境的开发行为,而且还要提高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加入到水保队伍中来;其次,要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城市市民参与水保的积极性;三是要做好规划,在规划上充分体现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景观、美化环境与水土保持的结合,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四是要多渠道增加投入,各城市应坚持贯彻“水土保持,人人负责”的原则,国家、个人、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共同参与,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城市水土流失治理。只有做到以上几点,城市中水土流失的状况才能从根本上扭转。
城市水土保持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且各个城市情况不一,城市水保重点也不一样。有的城市重点开展城市水系整治,提高城市防洪标准和防洪抗灾的整体能力,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有的城市则把城市基础设施和开发区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治理作为重点,禁止随意倾倒建筑渣土和生活垃圾,防治水土流失危害,避免水土乱流、地面裸露,减少泥沙淤积;有的城市对市区周边的开山、采石、挖砂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城市周边采石取土、矿山开采清查整顿,要求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治理;有的城市将城郊接合部的水土流失防治纳入了城市水土保持范畴,城郊产业开发与小流域综合治理相结合,为市民提供一个健身、休闲、游览观光的活动场所。
二、城市水环境的生态安全问题
(一)城市水环境生态安全的概念与内涵
生态安全一词。在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了具有历史意义的《我们共同的未来》,其中首次正式使用了“环境安全”,之后,“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相继出现,并且生态安全越来越受到关注,并逐步代替了环境安全和资源安全。
水环境生态安全问题的内涵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水安全的自然属性,即干旱、洪涝、河流改道等自然型的水安全和水体自身的安全状况,以及水环境与周围生态环境如土地、城市生态系统之间的关系;一个是水安全的社会属性,由于人类对自然水循环的大量干预所形成的二元水循环模式导致了水安全在具有自然属性的同时还具有社会属性,如水量短缺、水质污染、水环境破坏、水生态系统功能丧失、水分配不公、水资源浪费、水管理混乱等。
(二)水环境的安全问题
水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水既是生命的源泉,又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在城市水土保持治理中水环境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根本重要性主要表现为:水是一切生命的要素,水环境是必不可少的生命维护系统,关系人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对人具有生命价值;水是一种环境要素水环境是人类环境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对人具有生态价值;水是一种珍贵的自然资源,水环境是人类发展的物质基础,为人类提供了从事生产和消费活动所必需的最基本的物质,水环境对人具有经济价值;水环境对人还具有景观、文化等价值。没有水,就没有人类,随着水环境系统受到人类活动的日益严重的影响,人们开始认识到水环境安全这一危及人类本身安全的问题。
水环境生态安全问题的内涵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水安全的自然属性,即干旱、洪涝、河流改道等自然型的水安全和水体自身的安全状况,以及水环境与周围生态环境如土地、城市生态系统之间的关系;一个是水安全的社会属性,由于人类对自然水循环的大量干预所形成的二元水循环模式导致了水安全在具有自然属性的同时还具有社会属性,如水量短缺、水质污染、水环境破坏、水生态系统功能丧失、水分配不公、水资源浪费、水管理混乱等。环境安全是作为人类生命支撑系统的生态环境受到威胁与破坏的程度以及这种威胁破坏人类个体、人类社会和国家的生存发展所带来的直接和间接的不利影响。水环境安全包括饮用水安全、水环境质量保护、水资源安全等内容。我国的水环境问题严重,水形势严峻,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恶化、水旱灾害频繁等问题日益突出,水环境安全己成为21世纪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而造成我国水环境安全的出现严峻形势的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现行环境法律制度因功能单调、适用范围窄、研究严重不足,缺乏有效的环境安全保障机制、原则和制度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需要从维护国家安全、全球安全,维护人类自身安全的角度出发,建立与健全水环境安全的法律制度和保障系统,为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必需的基础。
(三)水环境安全的法律保障的主要内容
水不仅是一种自然资源,也是一种环境要素。水资源的价值既体现在经济利益上又涉及环境利益。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水资源的多元价值日益为人们所认识。水资源在具有非常重要的经济价值的同时还具有巨大的生态环境价值,并且水资源的经济和生态环境功能相互依存、影响。只有在不破坏水生态系统的平衡的前提下进行开发,才能保证水资源的持续利用。因此,首先应明确基本安全利益应当满足的原则,建立基本安全利益的保障机制,规范人们与环境有关的行为,保护整个生命支撑系统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持续性,不损害支持地球生命的自然系统,不能超越水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将人类行为对水环境的影响控制在一定的损失和不产生不可逆性有害影响的界限内,保持水环境安全。为加强水环境安全的法律保障,应建立环境风险识别、评价、预报、预防、控制、消除的法律制度。
三、结束语
水土保持是搞好生态环境建设的前提、基础、根本性措施和有力保障。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建设相得益彰,密不可分。正确认识和把握水土保持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地位,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水土流失防治力度,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作用,振兴县域经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