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京凯
选人用人工作作为干部工作的“源头之水”,直接影响整个政治环境。要整治选人用人工作的“不正之风”,以清朗的风气,推动政治生态“山清水秀”,需以壮士断腕之勇气,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之劲头,强力清除政治生态的“雾霾”。
严把“方向关”,树立“好”的导向
考核评价体系是做好干部工作的“风向标”和“指挥棒”。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才能让优秀的干部脱颖而出。一要善于设置“硬杠杠”。干部选拔任用的“硬杠杠”不是“唯票”“唯分”是从,也不是设置年龄、学历、身份等门槛,搞“一刀切”。要高度注重干部的“德”“勤”“廉”方面的考察,科学、合理地设置“硬杠杠”,特别是在干部作风建设上要做到不含糊、零容忍;二要敢于打破“潜规则”。要坚持原则、坚定立场,敢于向选人用人的“潜规则”开刀,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提出的六类人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规定,对于论资排辈、拉票贿选、暗箱操作、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要敢于说“不”,绝不能屈从纵容、姑息迁就;三要勇于拓宽“硬标尺”。要积极探索干部考评新路子,把单一的“少数人说了算”“官评官”拓宽到“多数人说了算”和“民评官”,把重视“绩”的考核转变为对“德、能、勤、绩、廉”的全面考核,这不仅仅是简单地做加法,而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断创新,更加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
严把“体检关”,杜绝“差”的进入
要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20字“好干部”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改进方法、规范程序,从源头上防范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一要严于备案。要加强对干部奖惩通报情况的归档备案工作,将相关材料及时存入干部人事档案,保证档案中的干部形象“丰满、写实”。同时,要加大对干部档案造假的查处力度,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严肃性和公信力,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翔实准确的第一手资料;二要严于考察。把干部考察引入常态化、日常化轨道,综合运用专项考察、平时考察和重点任务跟踪考察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和评价干部。要不断扩大群众对干部考察的参与权和选择权,使选拔工作不但干部认可,群众也认可,不但考察程序认同,结果也认同;三要严于公示。对拟提拔的干部要进行任前公示,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对问题严重者,应取消其任职资格。因考察失真造成用人失误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严把“政绩关”,建立“上”的机制
实绩是干部德才素质的综合体现和客观反映。要坚持以实绩论干部、凭实绩识干部的原则,深入考察干部的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廉洁状况。一要查品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要把重品行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首要条件,着重从个人品德修养、生活作风、兴趣爱好、社会交往、家庭关系等方面入手,将干部考察延伸到“八小时之外”,把操守正、品行端的干部选拔上来;二要查实绩。要改变以硬性指标排名定进退的传统观念,既要注重“显绩”,又要注重“潜绩”,还要注重了解成绩背后的来龙去脉。既要看发展速度,又要看发展质量,还要看民生福祉、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指数的提高。要重点围绕干部的履职情况、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情况和关键时刻表现等,全方位、多角度地考核干部实绩;三要查清廉。拉票贿选、跑官要官,权钱交易、买官卖官,拉关系、跑门子、找靠山,这是当前选人用人工作中最大的不正之风,必须以铁的手腕、严的纪律、硬的举措加大惩戒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筑牢选人用人的“防火墙”。
严把“监督关”,畅通“下”的渠道
强化监督是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效举措。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让选人用人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畅通干部“出口”,打破“铁饭碗”“铁交椅”等传统观念,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良性循环机制。一要健全责任机制。要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违规用人责任“倒查”机制,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减少随意性和人为性。在选拔、推荐干部上坚持一碗水端平、一把标尺量到底的原则,真正使有为者有位、无为者让位,让“上”的人硬气,“下”的人服气;二要强化日常监督。要强化干部任期内的监督管理,贯彻好干部监督联席会议信息提报共享机制、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告知及书面提醒制度、干部观察员制度等,把权力关在日常监督的笼子里。同时,要建立责任追溯制度,一日当政,终身负责,防止和减少选人用人工作中的失真失察行为;三要拓宽监督渠道。要及时公布干部调整动向、人员安排原因等,接受社会舆论和公众监督,坚持党内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网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