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亚杰
4月1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山东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祝令华、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处长郭桂永,对近期出台的四份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改革文件进行详细解读。四份文件涉及县域内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新的考核办法与教师继续教育四个主要方面,其中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的出台尤其引人注目,这是山东省在平衡城市农村义务教育公平性方面作出的重要举措。
我省计划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实现县(市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基本均衡的目标。今后,在职务(职称)评聘和特技教师评选工作中,要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称、正高级教师职称和评选特技教师的必备条件。自2015年始我省开始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县域内小学教职工编制将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原则。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省教育厅联合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确认了教师考核的基本原则和考核类别、内容、方法、程序和考核方式。为进一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全省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我省出台《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保障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