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依法提出议案,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截止3月10日大会规定的代表提出议案时间,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521件。其中,有关立法方面的510件,有关监督方面的8件,有关决定事项方面的3件。以代表团名义提出15件,代表联名提出506件。与本届前两年相比,今年代表议案数量分别增加120件和53件;领衔提出议案的代表282名,分别增加60名和20名。
为了保证议案质量,代表们闭会期间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人民群众意见,最终,通过专题调研、视察或者座谈走访等方式形成的议案有390件,占议案总数的74.86%;在提出的法律案中,附有法律草案文本的有210件,占法律案总数的41.26%。
记者从大会秘书处了解到,此次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中,关注的焦点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围绕这一焦点问题,代表们提出的立法方面的议案占议案总数的97.89%,其中涉及制定法律的213件,占41.76%,修改法律的296件,占58.04%,还有1件关于加强立法解释工作的议案。
初步分析所有立法方面的议案,发现主要有以下特点:
特点一:高度关注经济体制改革。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等方面,代表们提出编纂民法典,修改物权法、公司法、证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专利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标准化法以及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制定财政税收、金融监管、电子商务、社会信用等方面的法律。
特点二:高度关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和发展基层民主制度,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等方面,代表们提出修改选举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行政监察法以及法官法、检察官法等法律,修改刑法等法律加大对贪污贿赂犯罪惩治力度。
特点三:高度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等方面,代表们提出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补偿、气象灾害防御等方面的法律。
特点四:高度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等方面,就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食品安全、慈善、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保护等,提出一批修改和制定法律的议案。
特点五:高度关注文化产业发展特别是公共文化建设。在促进文化繁荣发展方面,代表们提出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化产业促进法、公共图书馆法等法律。
特点六:高度关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代表提出制定国家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提出的8件监督方面的议案,要求对农业法、职业教育法、水污染防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消防法等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代表提交的议案随后会被如何处理?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大会秘书处已对代表议案逐件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认为没有需要列入本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并建议,将代表议案分别交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在大会闭会期间审议。其中,建议交由民族委员会审议4件,法律委员会审议147件,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79件,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116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63件,华侨委员会审议1件,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65件,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46件。
所有议案经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后,将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印发。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