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礼娜
云县在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中“六个加强”,依法处理好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全面推进“森林云县”建设,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新贡献。
森林资源是生态建设的物质基础,是林业发展的命脉。云县树立科学发展观,从生态立县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在生态建设中赋予森林资源管理基础地位,在林业行政执法中赋予资源管理主体地位。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的关系,处理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协调解决好各种矛盾。
森林资源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是发展现代林业、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载体。云县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在森林资源管理作为中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政府主要领导是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主要责任人,强化森林资源林政管理机制,把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目标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林木采伐源头管理是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重中之重。云县严格要求自用材采伐,必须由本人申请,说明采伐理由、用途,经村小组长、村委会审核,报乡镇政府审批;商品材采伐,由本人提出申请并聘请有资质的林业规划设计单位作出伐区作业设计,经村委会、林业站、乡政府逐级审核,报县林业局审批。商品林采伐、公益林抚育采伐、集体商品林采伐面积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逐一审批。并严格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森林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采伐公示、伐区拨交、采伐监督、检查验收等各项工作。对违反作业设计进行采伐的企业和个人,依法查处,从重从快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木材运输管理中,云县要求乡镇林业站必须实地进行木材检验,对于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木材,实事求是开具“合法来源证明”。依法严格处理违法运输木材,绝不放过无“运输证”、“检疫证”的木材,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法运输木材的相关责任人。
云县依法规范野生动物的狩捕、经营利用、驯养繁殖的管理,实行许可制度。严惩无证狩捕、经营利用、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云县切实加强资源林政管理队伍建设,要求全县林政管理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林业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造就一支全局观念强、业务技术精、组织纪律严、工作作风过硬的资源林政管理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