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柯娴
摘 要:文章主要着力于探索卢梭提出的“自然教育观”,试图通过查阅大量国内外文献、阅读卢梭原著,归纳整理出自然教育观的基本内涵、自然教育观的中心思想。试图分析其可行性由此探究其现代教育价值,发挥前人科研的功用,使儿童在现代社会的转型中获得教育的最大功效,在保持和发展儿童固有天性的同时,达到现代社会教育的要求。
关键词:卢梭;自然教育观;现代价值
卢梭基于对儿童的关注提出儿童教育的观点,“自然教育”在影响了杜威等教育大家之后,其“自然教育观”在现代社会更是备受褒贬,笔者拜读卢梭部分作品后对其教育观念产生浓厚兴趣,在国内这个快速发展的大坏境下,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更是飞速,卢梭的“自然教育观”必定能为当今中国儿童教育带来新的思考。
一、自然教育的含义
“自然教育”在中国源远流长,从老子提出“无为”发展至今,国内学者多认为自然教育的核心是“归于自然”,“自然的状态”在教育上更重指人性中的原始倾向和天生的能力。只因社会文明特别是城市文明才使人性扭曲、罪恶丛生。袁去病指出“自然教育是解决如何按照天性培养孩子,如何释放孩子潜在能量,如何在适龄阶段培养孩子的自立、自强、自信、自理等综合素养的均衡发展的完整方案”。[1]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十分明确地表示教育是用知识按照人的本性对心灵进行培育,良好的教育依赖于灵魂的本性,只有看清本性才可能提升心灵禀赋。亚里士多德首次提出教育应当“效法自然”,并进一步指出:“教育的目的及其作用犹如一般的艺术,原来就在效法自然,并对自然的任何缺漏加以殷勤的补缀而已。”[2]佛罗斯特认为“人们根本不必推动或强迫他学习,因为他的天性正在寻求满足,他将学习所有那些可以实现这些满足的新鲜事物。”[3]而博伊德·金更是认为“真正的教育只不过是儿童原始本性的发展。”[4]自然和自由是相成的两部分,儿童的学习必定是自然而自由的,普拉特提出“自由与自然合为一体,因为自由是‘自然的基本禀赋”[5]自然教育是从古至今一脉相承的,从柏拉图到夸美纽斯到卢梭到裴斯泰洛齐等等至今,孩子的本性显得越发重要。
二、卢梭的“自然教育观”
卢梭本人对“自然教育”独特的诠释:自然教育即儿童天性的自然发展是儿童自然状态的回归是按照自然的法则和规律进行的教育,最重要的是自然教育必然是自由教育。这种新的“自然教育”,儿童天性是教育的出发点和前提。其实质是反对成人对儿童过多干预,反对教育对儿童的束缚,保持儿童的本真状态,回归儿童自身,让儿童顺应天性而成长。教师应尊重儿童的自由天性,促进儿童自由自在的发展。他要求教育“根据一个人在不同年龄时期的能力,根据我们按他的能力所选择的学习内容”[6]所谓自然教育主要是指教育要服从自然的原则,顺从人的身心自由发展,其核心内容集中在他对少年儿童教育的论述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教育应遵循少年儿童的自然教育发展,给予其自由
必须尊重和爱护少年儿童,保护他们的权益,使他们享受到应有的快乐,无忧无虑地度过自己的童年。只有这样,才能使少年儿童的身心得到正常的发展而避免遭到扭曲。帮助他们获得自由,使他们快乐,保护他们可爱的本能。
(二)根据少年儿童的本性因材施教,充分发展其个性
卢梭认为只有真正按照少年儿童的年龄特征和个性差异进行教育,因材施教,才能充分培养他们的创造能力和探索精神。否则就只能培养出一些“年纪轻轻的博士和老态龙钟的儿童。”
(三)重视体育和劳动教育,主张少年儿童应全面发展
卢梭认为体育与智育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体育是智育的基础。要重视少年儿童的体育锻炼并将此作为进行其他教育的前提。同时还尖锐地批判了儿童进行体育锻炼有碍于发展智力、发达理性的荒谬看法。
(四)反对封建教育制度,确立新的教育目的和方法
针对封建教育制度把学习变成完全脱离现实的书本诵读,把教育变成与世隔绝的荒谬状况,卢梭认为教育的目的是让受教育者学到对社会有用的知识。应“以世界为唯一书本,以事实为唯一教训”[7],因此他坚决反对封建教育的那种完全脱离实际的空洞无物的教育内容,教育应该跳出书本的樊笼,到现实事务中去寻求知识和探索真理,学以致用。
(五)重视父母和教师在少年儿童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卢梭认为父母对子女的关心和热爱是少年儿童身心正常发展的基本要素,缺乏这种要素,将会造成一个人性格上的终生缺陷和不良后果。不要把孩子当作累赘,不要只顾自己的利益,放弃亲自养育孩子的责任,给孩子的心灵留下创伤。另外卢梭也坚决反对某些父母出于爱子之心,过分宠惯孩,把孩子视为掌上名明珠,不让他们经受一些应有的锻炼,认为这种做法同样会阻碍儿童身心的正常发展。鉴于教师在儿童教育中所担负的重大责任,卢梭也十分重视教师在儿童教育中的为人师表的示范作用。在学生面前,教师的任何言行举动都将对学生产生重要影响。
三、卢梭“自然教育观”不容掩饰的缺点
(一)儿童未能真正自由且他过分强调生活经验的价值,认为书本误人而经验是真实的教师,这虽有正确的一面,但仅把知识局限于生活经验的观点是不完全正确的。
(二)“卢梭未能正确地指出儿童发展的规律;这是一种进行这样分析的初步企图,所以卢梭著作中的好些论点是臆造出来的。”[8]按照卢梭观点,两岁到十二岁儿童的特点是“理智睡眠”,由此断定这个年龄阶段的儿童不能理解道德的概念,这是不正确的。在《爱弥儿》一书中,卢梭写道爱弥儿理解了“依靠劳动而得到的最先占有权”[9]这一概念,跟他本人观点又是相互矛盾的。
(三)卢梭从自然教育立场出发,但未能将发展跟教育明确区别,用生物学观点来理解教育过程本身是缺乏立据的。
(四)卢梭反对惩罚而提出“自然后果”的方法。如果儿童打碎的玻璃,不要装上新的,让他害上伤风,“他害伤风,比他成为一个狂人要好些。”如果儿童总是打碎玻璃,卢梭建议将他关在一个黑屋子里,这正是剥夺了儿童最重要的——自由,同时,这就是惩罚。
(五)他因尊崇天性而贬抑社会影响,是有悖于教育本义的。例如黑格尔也这样评价自然教育“教育家想把人从日常的一般生活中抽出,而在乡村里教育他(如卢梭的爱弥儿),但这种试验已经失败,因为,使人企图同世界的规律疏离是不可能的。”[10]
四、卢梭“自然教育观”不容掩饰的缺点
卢梭的教育中把感官训练和知识学习、理性教育完全分割开来是其存在的严重不足。在当今社会,依照卢梭所描述的,完全主张以家庭教育的方式来对儿童进行教育也是不现实的,是脱节于社会发展的。但他给教育探索了培养自然人的教育目标;又给教育找到出发点:儿童的身心特征。针对当前我国儿童教育存在的诸多问题,借鉴卢梭《爱弥儿》中的自然教育思想,提出以下建议:
(一)重视儿童的天性和发展规律,培养学习的兴趣。卢梭指出,儿童是未成熟者,施教时不能脱离儿童实际,不能揠苗助长,更不要对儿童强制灌输,按照儿童自身发展提出学习要求,科学自然地给予儿童快乐自由的学习坏境。
(二)儿童教育不仅仅是教育的基础,更是对儿童后续的教育产生着不可忽视的影响,而学校教育是当前儿童受教育的主要形式,家庭教育又是儿童启蒙教育的开端,所以家庭和学校要各展优势,建立共同的儿童教育的理念,多方面全方位的关注儿童成长,只有这样,儿童教育才能向着合理健康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 袁去病.自然教育原理与应用[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31
[2] 滕大春.外国教育通史(第一卷)[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89.225
[3] 佛罗斯特.西方教育的历史和哲学基础[M].吴元训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277
[4] 博伊德金.西方教育史[M].任宝祥,吴元训,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361
[5] 普拉特.卢梭的自然状态——论不平等的起源释义[M].尚新建,余灵灵,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8.183
[6] 卢梭.爱弥尔[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198
[7] 卢梭.爱弥尔[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303
[8] 曹孚.外国教育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0.125
[9] 卢梭.爱弥尔[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101
[10]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上海:商务印书馆,1977.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