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学生体质健康计划比较研究及其反思

2015-05-14 08:34金玉珠
教学与管理(理论版) 2015年4期
关键词:体育运动体质阳光

目前,我国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不容乐观,整体下降已是一种普遍现象。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出台了强化学生体质健康计划的系列法律、法规,并开展了相应促进活动,例如阳光体育活动。本文系统地分析了国内外相关国家的学生体质健康计划,认为国外学生体质健康计划在实施目标、评价标准上与国内存在不同,但两者间的互补性却可以为我国体育教学改革提供一定的参考与借鉴。

学生体质 健康计划 阳光体育运动 体育教学改革

健康体质是人体在遗传基础上,经过后天努力,使体态结构、生理功能、身体素质、运动能力以及适应环境能力等各方面,均能达到一种良好的状态。[1]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却呈现出亚健康状态,不仅欧美等发达国家存在,我国也已十分普遍。学校体育教学是传授体育知识与技能的主要途径,学校体育教学改革的成败将影响一个国家学生体质健康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本文试图通过对中外学生体质健康计划的比较来推动体育教学改革的成功,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

一、中外学生体质健康计划比较

1.背景比较

(1)国内体质健康计划提出的背景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青少年学生的体质问题日益突出,发达国家的各种亚健康症状及其引发病症在我国青少年学生身上已越来越多地表现出来,肥胖、豆芽菜、驼背、肌肉松弛、速度力量不足以及反应迟缓等不良体质现象非常普遍。另外,社会体育环境的缺失也使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和健康状况每况愈下,节假日里除了网吧,几乎没有可供学生运动的场所。这些因素都影响到我国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其数值远低于国家所规定的标准。鉴于我国在校学生的体质健康问题,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于2007年4月联合发布了全面启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也发布了“中发[2007]7号文件”,以全面掀起群众性体育锻炼热潮。针对阳光体育运动的启动,国家的指导思想很清楚,就是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提高对体育的认识,重视体育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突破作用,是提高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与实施计划。

(2)国外学生体质健康计划提出的背景

美国是全球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其体育发展与运动水平也非常高,但美国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同样不容乐观。尽管早在2003年就出台了《学生健康活动政策》,但2007年北卡罗莱纳州的一项普调显示,仍有高达17~18%的小学、初中生体重超标或肥胖,高中生的比例也达到了14%[2]。除了高热饮食的原因,他们在校期间的运动量不足是主要因素。数据显示,高达55%的初中生以及44%的高中生每周的运动量不足一小时[2]。类似地区的调查显示,加拿大的肥胖学生与其在校期间的运动缺乏也是直接有关,并且这种在青少年学生中蔓延的体重超标及肥胖现象正在翻倍增长,致使其体质下降越来越严重,和国际上有关体质健康标准的差距也越来越大。

2.目标比较

(1)国内学生体质健康计划目标

从国家层面来启动阳光体育运动,充分体现了这项举措的重要性。因此,国务院相关文件对阳光体育活动的规定是:要在全国发动亿万学生,鼓励他们“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掀起一场体育锻炼的热潮,并“指导学生开展有计划、有目的、有规律的体育锻炼”,以改善学生的体质与健康,提高他们的运动能力,最终达到体质健康标准[3]。而教育部等三个部门则在通知里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各地各学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以“达标争优、强健体魄”为根本目标,用三年时间,使85%以上的学校能够按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体育教学,85%以上的学生每天的锻炼时间要达到一个小时,每个学生要掌握2项或以上的体育锻炼技能,以培养良好的体育健身习惯。可以看出,一方面,在学生体质健康计划的实施上,我国完全是由政府启动与推动,自上而下由学校扩展至社会,全面展开了促进青少年健康、增强青少年体质、形成青少年体育锻炼热潮的运动;另一方面,在学生体质健康计划的具体实施上,除可操作性比较强外,明确的量化指标也是一个关键,更加突出了以学生为核心这个基本点,使社会环境的营造都围绕学生的体育锻炼而进行。

(2)国外学生体质健康计划目标

如美国2003年出台的《学生活动健康政策》就对学生的体育活动时间做出了硬性要求;美国的某些社会机构也发起了相关活动,SPARK项目就是其中之一,该项目研究机构所关注的是青少年学生肥胖问题,并提出解决肥胖问题的建议与策略:比如通过运动、游戏、玩耍等有趣方式来提高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加拿大则通过税收优惠制度来促进肥胖青少年学生参加体育运动,规定针对16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只要其父母为其开展一项体育或健康计划,就能减免税收,以间接辅助健康计划的经济支出[6]。在学生健康计划的提出与实施上,这些国家体现出了方法的灵活与实用性。在实施目标方面,美国的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计划覆盖了小、初、高三个学段的学生,而加拿大和中国一样,还包含了大学学段。无论覆盖范围如何、方法形式怎样,均将加强青少年学生健康、提高青少年学生体质、形成良好锻炼习惯作为实施的主体目标。如美国SPARK项目中的目标实施要求,就是通过改进体育教师的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等手段来提高体育教学的质量;同时增加在校学生的体育锻炼机会,改善学校体育环境设施,使之更好地为学生的体育活动服务等。各国在学生体质健康计划的实施目标上各有千秋,不尽相同。比如美国的各种计划中,既有政府行为,也由社会机构发起。社会机构的发起不仅有助于掀起一场体育健身运动,还是对国家政府号召的一种补充与助推。再比如加拿大的税款抵收政策,对广大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运动确能起到鼓励与发动作用。

3.体质健康计划的评价标准比较

(1)国内学生体质健康计划的评价标准

我国阳光体育运动的评价标准基于《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这一评价标准除了具有不同年龄段的对应性,还对同一年龄段的学生分别规定了多个方面的指标,并蕴含了较为细致的要求,如身高、体质、肺活量等;对应措施就是参与有关活动项目,并提出了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安全保障等参考意见和建议。对在校学生而言,规定的活动时间非常清晰,有每天的“两操”时间、午间及下午第三节课后的20分钟时间等[4],这些明确的规定与我国在校学生的特有情形有关,是对学生课业过重、运动时间偏少的一种改革措施。规定的活动内容也很具体,如广播操、健身操、游戏等项目,这些项目为塑造学生的身体结构、身高体重标准、肺活量指数等提供了可能。总之,我国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与我国国情及学生现状有着密切的关系,出于对学生锻炼时间与体质指标两个维度的评价依据,从具体时间限制到活动项目规定,为这项运动的开展及学生体质的提升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2)国外体质健康计划评价标准

在美国的SPARK计划中,有关评价的标准、主体及项目要求与我国不尽相同,其评价标准不像我国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那样统一、具体,更为关注的是学生个性化的发展,而学生个性化发展自然需要评价结构的多元化与多样性。在体育项目要求方面,则再次体现出其灵活性,如各种新兴的体育活动,皆可作为提高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项目选择,并不拘泥于固定形式。这应该更有利于挖掘学生的自身潜能,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维持其体育健身与锻炼兴趣的同时,逐步实现体质健康的结果。而加拿大的GONB计划又有所不同,其评价标准在于运动人数的规模与提升,评价是以单位时间内的运动参与人数作为考量,在项目设计上提倡通过自主设计以争取更多人的加入[2]。显然,加拿大注重的是一种规模效应,是为了形成“全民健身”的整体局面。从中外学生体质健康计划的评价标准来看,彼此的差别还是较为明显的。首先,从评价标准这一点来看,我国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目标明确,评价具体,指标细致,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但过于明细的要求,其另一面就是约束性较强,灵活性不够,在统一性的规则下淡化了学生的个性发展,冲淡了学生参与时的兴趣,且随着学校组织的结束或者毕业后的离校,使这一活动不能维持下去,无法形成良好的习惯。反观美国的评价标准则是“个性发展”,这对不同状况的学生而言也就有了针对性与自由度,很多不利因素就会消除。其次,在评价主体方面,我国的规定也较为具体,即以学生的身体与技能作为衡量的指标,而美国的评价则比较多元,不固定、不唯一、不生硬,可以从更多方面、更多角度去评价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再次,是体育活动项目的要求。评价的灵活标志着青少年运动的多样性以及体育活动项目的多选性,所以在美国的活动项目中,各种新兴的体育运动都可入列,并不具体指定;加拿大在这一内容上也强调了“自主设计”的原则。显然,其灵活性对各种复杂的情况具有良好的普适作用。

通过以上比较与分析可以得出一个较为粗略的结论:第一,各国有关学生的体质健康计划在实施目标上基本一致:即以一定的体育活动方式为手段,来促进青少年学生的身体健康,增强他们的身体素质,养成终身体育的良好习惯,为其学习、工作与生活打下坚实基础。第二,各国在推进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计划的具体项目要求上各有不同或侧重,细化程度存有差别,执行的宽松度也不一样,这与各国青少年学生的具体情况有关,也与体育理念有关。第三,各国的体质健康评价标准不完全一致,对青少年学生的体质能力与身体指标规定存在差异。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每个国家(或地区)的体质健康标准及其行动方针都不会尽善尽美,彼此间有着较强的互补性。

二、中外学生体质健康计划比较对我国体育教学改革的启示

1.体育教学改革成功需要社会支持

通过中外学生体质健康计划比较我们发现,社会支持程度对于各国学生体质健康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是十分重要的。新一轮体育课程改革提出了大力开展校园阳光体育运动,而如何根据我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水平极不平衡,各地域之间、城乡之间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及其引发原因都不尽相同的特点进行体育课程改革将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研究课题。以阳光体育课程实施为例,无论在执行条件上还是在执行过程中都不可能具备普适性。在这种情况下,当地社会力量或社会机构对阳光体育的支持便显得弥足珍贵。当地社会机构的支持是一种补充,可能是经济条件上的补充,也可能是计划实施方式上的补充,以使这一活动计划更加适合于不同的情况。所以,在学校体育课程改革的过程中获取社会支持应该被重视。

2.体育教学改革要坚持自主性原则

通过对比,本文认为学生体质的提高需要多元化的体育教学内容加以保障,而多元化的教学内容选择必须坚持自主原则。换句话讲,一所学校在体育课程教学内容的选择与设计上必须要立足于学校的教学环境水平,必须要立足于学生的发展水平,必须立足于教师对设计的自主。同样还是以学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为例,各地将它作为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方法或者作为促进学生进行有效体育锻炼的平台[8]。但是,如果完全依照国家或上级部门相关的部署或者要求开展,而不是根据实际加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那么其过程必将受到影响,其结果也不一定非常理想。体育课程教学内容的选择也同样如此,我们需要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计划的目标、内容、评价标准开展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内容,选择能够激发学生参与的教学内容。

3.体育教学改革须捋顺兴趣与发展的关系

研究证明,不同的学生群体,其运动的兴趣与爱好也存在差异性,体育教学的统一设计与要求会导致部分学生失去参与的兴趣和积极性,更为严重的问题是忽略了学生的个性发展。通过比较国内外学生体质健康计划的不同,笔者认为,在我国体育教学改革上要认真思考教学内容的趣味性和学生个性发展间的关系,并有效地加以处理。例如,在教学内容项目设置上可以根据各地各学校的具体情况加以选择,在教学方案上分别加以制定,从而让学生有机会选择自己喜欢的体育运动项目,以激发学生参与的积极性[6]。

参考文献

[1] 张继平,孔庆涛,刘波.中外大学生体质健康管理研究.科教导刊(中旬刊),2011(11).

[2] 高幕峰.中外青少年体质健康计划比较研究.外国中小学教育,2012(12).

[3]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 增进青少年体质健康的意见.人民日报,2007-5-24.

[4]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教体艺[2006]6号].2006(12).

[5] 陈志丹.阳光体育运动与学校体育教学改革研究.教学与管理,2008(24).

[6] 马新东,刘波,程杰.美国青少年体质研究探析及对我国的启示.体育与科学,2010(01).

[作者:金玉珠(1980-),女,吉林长春人,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体育部讲师,硕士。]

【责任编辑 白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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