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宪文
今年初,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7月,中央召开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根据中央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中共北京市委要求,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起草了《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的意见(讨论稿)》(以下简称《贯彻意见》)。
中共北京市委常委会第170次会议研究了《贯彻意见》,并听取了市工会、市共青团、市妇联工作汇报。会议充分肯定了全市党的群团工作,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
7000多字的《贯彻意见》包括六个部分:一是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二是全面加强党委对群团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支持群團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推动群团组织改革创新、增强活力,五是加强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六是加强对群团工作的支持保障。在第三部分,《贯彻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要求:推动群团组织团结动员群众围绕首都工作大局建功立业,引导群众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服务大局;支持群团组织引导群众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强化正面引导,设计务实载体,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生动活泼的群众性实践;支持群团组织做好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工作,搭建平台、建立机制,推动群团组织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使群众的诉求能够通过群团组织反映上来,党和政府的关怀能够通过群团组织送到群众身边;支持群团组织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发挥作用,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拓宽人民团体参与协商民主的渠道,规范内容、程序、形式;支持群团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明确群团组织的枢纽型功能定位,支持群团组织依法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参与管理社会事务。
会议指出,北京是首都,作为一个快速发展的特大型城市,在城市化进程中社会结构、人口分布、利益关系都发生了新的变化。面对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北京市党的群团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容不得半点骄傲。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为社会的长治久安、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作出更大贡献。要坚持改革创新,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能办的事情马上办起来,努力探索做好党的群团工作的有效抓手和长效机制,更好发挥工青妇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要坚决克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改进作风,深刻认识群众工作要跟着群众走、到群众中去做;真正走到群众中去,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把群众团结起来、凝聚起来,成为群众的贴心人。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党的群团工作,准确把握新形势,在开拓创新中不断开创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新局面。
(执笔人:叶再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