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鹤琴儿童音乐思想对幼儿园音乐教育的启示

2015-05-06 22:32杨宏凌
家教世界·现代幼教 2015年3期
关键词:儿童音乐陈鹤琴幼儿园

杨宏凌

从1903年中国第一所幼儿园创办算起,中国幼儿园教育历经百余年的发展。在一轮又一轮的教育改革浪潮中,陈鹤琴先生的教育理论体系始终都受到了历代教育家的重视。他在儿童教育领域做了大量的理论探索和实践,为我国的儿童教育积累下了宝贵的经验,特别是在儿童音乐领域,其教育思想对当前幼儿园音乐教育仍然具有启示和借鉴的意义。

一、幼儿园音乐教育的现状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教育事业也随之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幼儿园音乐教育也积累了许多的成功经验。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由于受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幼儿教师素质良莠不齐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幼儿园音乐教育仍然存在着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特别是还存在着很多僵化刻板的地方,不仅是教学内容,在教学观念及教学方式上也同样如此。

(一)重“技”轻“人”,忽视能力培养

在当今的幼儿园音乐教育实践中仍存在着不从儿童出发,重“技”轻“人”的现象,有一些教师错误地认为音乐教育的目标就是向幼儿传授音乐知识和音乐技能,无论是在教育活动目标、方法上都本能地把注意力放在技艺训练上,忽视幼儿自身对音乐的体验。多数教师更加重视的是幼儿是否准确唱会了一首歌,节奏乐器敲击是否整齐,舞蹈的动作是否标准,很少去关注和指导幼儿如何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存在着知识代替能力的现象。而随着孩子的年龄增长,这种单纯技术训练的负担就越重,从而使幼儿对音乐产生惧怕、厌恶的情绪,,甚至反感和排斥音乐。这和陈鹤琴先生培养“人”的教育思想是相违背的。

(二)忽视音乐的情感教育功能

当下幼儿园中的音乐教育活动很多都是预成性的,处于学前阶段的幼儿,注意力集中时间很短,如果音乐教学不能始终以幼儿的兴趣和情感为依托,教师再完美的课前准备都将是徒劳无益的。而事实上,我们许多教师通常的音乐教学都是严格按照课前预设的计划和目标进行授课,很少关注课程内容的生成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忽视了艺术的情感教育功能,容易导致教育过程中对幼儿情感的漠视,使音乐教育失去真正应有的内涵。

(三)教学内容单调,教学手段单一

陈鹤琴先生根据幼儿心理特征认为“做”应该是幼儿园教学的基本原则,但仍然有不少幼儿园音乐教学活动还主要是以唱歌为主,幼儿园音乐教育活动实施的手段较为单一,课堂教学程式化,音乐活动的开展主要还是以课堂讲授为主,而音乐教学的课外活动、音乐教育活动情景创设以及多媒体辅助教学则比例偏少。教学方法的单一很难做到注重儿童的主体经验和发挥儿童在音乐教育中的主体地位,难于调动幼儿音乐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陈鹤琴儿童音乐教育思想的内涵

(一)喜欢音乐是儿童的天性,音乐是儿童生活中的灵魂

陈鹤琴先生认为:音乐是儿童与生俱来的能力,儿童在初生时就能够受到母亲哼唱的感染安然入睡,随着年龄的增长还能够感受到音乐中动感的节奏,在逐渐成长的过程中能够分辨出音乐的优良品质,并且开始受到优美音乐的吸引,而且开始懂得欣赏动听的音乐,甚至会通过音乐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和体验。因此,他认为音乐是一种能直接与灵魂进行沟通的语言,良好的音乐教育能够净化儿童的灵魂,使其得到解脱和升华。在陈鹤琴先生的观点里,音乐教育能够促进儿童心灵的发育,使儿童的性情在潜移默化之中得到陶冶,不仅如此,还能够强化儿童对外在世界的感知能力,使儿童获得更深刻的感悟和体会,因此对儿童进行音乐方面的教育是健全儿童人格、丰富儿童思想情感的重要方式。

(二)“从内心而歌”,用音乐陶冶儿童的性情

陈鹤琴倡导“从内心而歌的精神活动是第一要义”的思想,注重的是受教育者在音乐教育活动中所获得的精神愉悦与情感共鸣,即音乐的审美体验。他说:“从前的艺术教育太注重技能,现在的艺术教育是要注意儿童的个性、儿童的天真、儿童的创作。我们中国应采取这种创造性的新精神来改进陈腐、呆板的艺术教育。”[1]在陈鹤琴先生的观点里,音乐的真正价值在于人和音乐交融,由音乐的节奏、旋律之美,引起身体和精神的共鸣,净化人的心灵,感受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因此,要用音乐来陶冶儿童性情,“使儿童的性情通过音乐的洗练而达到至精至纯的陶冶,以至于引导儿童以快乐的精神来创造自己的生活。”[2]

(三)使儿童生活音乐化,儿童音乐教育生活化

陈鹤琴先生认为当时的音乐教材以及整个的音乐教学是妨碍儿童音乐学习的罪魁祸首,不仅限制了儿童对音乐的全面认识,还抑制了儿童的兴趣。他提倡要将音乐的生气渗透到儿童的生活中去,使儿童无论在学习、劳动、游戏时都能有意志统一、行动合拍、精神愉快的表现,使儿童生活音乐化。[3]他认为应该在儿童的教学及生活场景之中都加入合适贴切的音乐,这样能够加深儿童对于音乐的体会,使儿童的认识更加深入,印象也更加深刻。因为音乐不仅需要技能上的训练,更重要的是心灵上的感受。在现实生活中渗透进音乐元素,使儿童处于音乐的环境里和氛围中,通过长时间的无孔不入的熏陶式教育,能够使得儿童的音乐感悟能力得到全面的提升。[4]

(四)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应本国国情

陈鹤琴先生主张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应中国国情,要走民族化道路,要重视民族音乐的价值,不可盲目崇洋。这一思想与当代音乐教育注重弘扬民族音乐艺术具有高度的相似性。陈先生提出办园要适合国情,鼓励儿童音乐教育要有中国特色,主张运用民族乐器,如琵琶、笙、箫、古琴、鼓、磬、钵等。这些既易于获得,又便宜,对儿童的教育具有与西洋乐器一样的价值。陈先生在教育实践中,积极创作和改编儿童歌曲,运用民族乐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努力对当时儿童音乐教育进行中国化、本土化的改造。

三、陈鹤琴儿童音乐教育思想对当今幼儿园音乐教育的指导意义

(一)幼儿园音乐教育要以培养“人”为宗旨

陈鹤琴以“活教育”为思想核心的教育理论体系自近代以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包括音乐在内的所有教育活动都是围绕“活教育”理论展开的。这一教育体系的核心内涵就是做人。因此,在幼儿园音乐教学方面,我们应更新思想,转变观念,体现“人本位”的课程观。要树立科学的儿童观,教学中应始终以儿童为中心,结合儿童的身心特点,合理地进行音乐教育,注重个性与社会性的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地延伸和保护儿童天生热爱和探索音乐的倾向,并加以积极的引导,鼓励儿童欣赏、表现与创造,使儿童在音乐氛围中快乐健康地成长。

注重儿童全面发展,这是陈鹤琴教育理论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他认为单一的教育方向和培养目标会使儿童未来的生活空间以及人生发展空间都处于一种狭隘的状态,只有从身到心得到全面的加强和武装,儿童才能够获得根本性的强大,使得儿童能够充分享受人类进化的成果,能够全面与世界融合,感受到整个世界的丰富和美好。幼儿园音乐教育不应单纯是某种音乐技巧的教育,而应以培养儿童欣赏、体验、感知音乐为主,教师必须准确地了解儿童的需要和特点,从儿童的角度出发,引导幼儿多听、多看,多给予孩子美的感受与欣赏,增强他们创造美和感知美的能力。同时,教师要给予儿童好奇心足够的关注,这样一来就能够使儿童受到鼓舞,更加积极主动地去进行质疑和思考,并在这个过程里面变得更自信和勇敢,逐渐具备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音乐是儿童生活中的灵魂,让儿童音乐生活化

音乐本来就源于生活,从生活中创造而生,让枯竭冷漠的儿童艺术教育回归到儿童真实、鲜活、丰富的生活中去,这既是儿童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也是儿童作为一个生命体应该享受的权利。[5]我们实践幼儿园音乐教育首先应确立回归幼儿生活的音乐教育观,学习陈鹤琴先生的论点和做法,以幼儿对音乐的爱好为音乐教育教学的基本动力。保护、培养和激发幼儿喜欢音乐的天性,教师要用自己对音乐的感悟激发起学生的情感共鸣,用自己的歌声、语言和动作将音乐的美传达给幼儿,让幼儿在艺术的氛围中获得音乐审美的愉悦,引导幼儿喜欢音乐,做到以美感人、以美育人。此外,音乐教育内容应贴近幼儿熟悉的自然、社会和生活现实,符合幼儿的生活方式和身心特点,与当今幼儿的交际方式相吻合。音乐教育题材和体裁应丰富多样,在幼儿园音乐教学内容、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让幼儿在与自然、社会的直接接触中,在亲身经历和观察中获取经验,增长知识。

(三)音乐教学要以幼儿为主体,教学方法多样化

陈鹤琴先生把儿童心理突出的特征描述为“好动心、模仿心、好奇心和游戏心”,把“做”作为教和学的中心,认为教学要围绕“做”展开,认为“做”是教学的基本原则,一切的学习,不论是肌肉的,不论是感觉的,不论是神经的,都要靠做。[6]对于教学来说,幼儿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幼儿能否真正参与其中,成为活动的主人,即无论做什么要让幼儿全身心地积极参与,使幼儿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去开展自主的学习探究。幼儿在做某件事的时候,必须与事物发生直接的接触,他才能在这一过程中了解事物的性质,感受到事物发展和变化的过程。

除此之外就是运用寓教于乐的方式进行音乐教学。幼儿园音乐教学要融入游戏,比如将儿歌的内容故事化,让幼儿去表演;儿歌学习形式游戏化,让幼儿在愉悦中获得有益身心发展的经验。教师在音乐教学活动中要充分利用幼儿喜欢游戏的特性,创设情境让幼儿参与到游戏活动中,不仅能激发他们的主体性和合作意识,充分渲泄他们的情感和个性,还有利于幼儿想像力和创造力的发展。此外还可综合运用儿歌表演、舞蹈、韵律活动等一切幼儿感兴趣的活动方式,让幼儿在“玩中学”、“做中学”、“动中学”,在“做中求进步”,融音乐与活动于一体。

(四)幼儿音乐教学应以本国国情为主

陈鹤琴先生倡导吸收国外的东西,但要适合我国的国情,陈鹤琴先生编的故事和儿歌也有借鉴国外的,但都经过他细心的改编、整理后适合中国的儿童才拿出来使用的。音乐教育应注重民族性,做现代中国人应成为幼儿园音乐教育的根本宗旨。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的国家具有悠久而灿烂的文化历史传统,在民族音乐文化方面,我们有非常丰富的资源。让幼儿学习我国的民族音乐,能够弘扬我国的民族音乐文化,培养对我国民族音乐文化的热爱之情。教育者应积极引导和发挥儿童喜爱音乐的天性,对他们进行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的熏陶与教育。因此,在教材的选编、教具的选配中,应体现创新的精神、服务的意识、合作的态度、世界的眼光等教育理念,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的民族音乐文化。

(五)幼儿音乐教学内容综合化

在儿童音乐教育方面,陈鹤琴先生主张音乐要与儿童的生活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适当地把音乐渗透到各个学科当中去,实现综合性的艺术教育。这也是当今艺术教育发展的趋势,符合幼儿的审美情趣和幼儿的心理特点。在当今教育内容综合化的改革背景下,陈鹤琴先生早年的这些主张显示出了很强的现实意义,他关于音乐与儿童生活、与其他学科教育内容有机结合的思想得到了很好的发扬光大。课程综合化成了近年来国际教育发展的共同趋势,是课程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在课程综合化的改革中,教师由单纯传授知识的人向着教育活动的设计师和导演的角色转换,提倡各种学科的综合化,如音乐与文学、美术、历史、地理等学科的综合等。[7]在许多幼儿园的教育改革实践中,也都在积极探索音乐与品德教育、语言、科学等各方面的有机结合,使幼儿在优美和谐的音乐伴随下发展能力、增长知识,寓教于乐、寓教于美,让音乐艺术发挥出更大的教育作用。

参考文献:

[1][2]陈鹤琴.陈鹤琴全集(卷五)[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1:86、401.

[3]陈鹤琴.陈鹤琴全集(卷四)[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1:458.

[4]马哗.音乐是儿童生活中的灵魂——陈鹤琴儿童音乐教育思想略论[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2).

[5]赵君英.回归儿童生活的音乐教育[J].黑龙江教育,2003(5).

[6]陈鹤琴.陈鹤琴全集(卷五)[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2:76.

[7]齐易.陈鹤琴儿童音乐教育思想与当代音乐教育思想的一致性[J].天津音乐学院学报(天籁),2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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