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长煊
2008年11月15日,在珠江广东三水河段的一艘货轮上,发生了一起“四尸五命”案,其中一人是孕妇。一时间,“江盗水匪”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11月22日,大量货船聚集三水河段,自发鸣笛3分钟,为死者默哀,抗议“江盗”的恶行,呼吁政府关注水上治安问题。
2011年1-8月,广西籍船舶在珠江三角洲水域发生了46起“江盗水匪”案;2013年1-8月,广东23家公司共计发生43宗“江盗水匪”案件。
2013年9-11月,针对珠三角水域“江盗水匪”案件逐年增加的严峻形势,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省长朱小丹、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公安部副部长李伟等批示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广东海事公安局联合省地市公安机关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整治水上违法犯罪活动集中行动,打掉违法犯罪团伙12个,抓获违法犯罪分子67名,破坏涉水盗抢案件127宗,有效遏制了珠三角水域“江盗水匪”违法犯罪事件的蔓延势头。
2014年,广东海事公安局走访广西自治区交通厅和广东省船东协会,对200多家船务公司、12500多艘船舶进行了调查了解后得知,该辖区全年没有接报“江盗水匪”案件,意味着珠三角水域航运治安形势已经明显好转。
形成打防“江盗水匪”新格局
随着珠江-西江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保持珠江航运治安形势稳定尤为重要,必须坚持齐抓共管,群策群力。
以往打击“江盗水匪”力度时松时紧,涉水单位单打独斗,效果并不理想。2013年,交通运输部派遣部公安局巡视员胡江山前往广东省公安厅,商讨如何加大“江盗水匪”打击力度的措施。随后,交通公安、海事、海警与地方公安、边防、渔政、水利等涉水职能部门联合,对重点水域的“三无”船艇清理整治,严厉打击水上盗窃、抢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终于有效消除了航运治安隐患。
2014年3月份,广东海事局、广东省公安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加强水上治安联勤联防严防严打涉水盗抢犯罪活动的通知》,明确水上治安管理主体和涉水单位的职责分工。省地市公安机关牵头建立水上治安“联勤、联防、联席会议”制度。借助联勤联防工作平台,海事、海关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发挥“拳头”作用。海事公安、地方公安和边防建立了破案协作、联合巡防、联合整治、投入保障和群防群治等六大长效工作机制。公安部门与涉水部门共享信息情报资源,明确110首接负责制。海事的AIS向地方公安开放,在由海关监管的港澳航线上,船舶一旦遭遇“江盗水匪”,马上就能在附近码头停靠。广东省地方政府也加大了安全防范投入,增设水上联防组织49个、水上报警点147个,增配专兼职群防群治力量1700余人,投入6000万元支持建设佛山重点河段视频监控网络。广东省船东协会反映,其所属的170家航运公司,在2014年没有报告一起“江盗水匪”案件。
升级打防“江盗水匪”新系统
海事是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管者、守护者,也是平安航运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建设者。广东海事局作为中国海事局14个直属局之一,更是水上执法中一直重要的执法力量。
2013年1月,广东海事局局长梁建伟在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珠江航运治安整治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呼吁政府关注民生、回应广大船员民众期待,加强航运治安整治。在全省整治水上违法犯罪活动中,海事部门主动革除壁垒,开放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给公安机关,及时定位船舶,为公安机关快速处警、侦办案件争取了时间;针对地方公安机关普遍没有船艇的实际,主动提供船艇支持,配合地方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
2014年,海事部门继续发挥海事专业优势,支持平安航运建设:投入2.325亿元建成肇庆、惠州等地内河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免费向广东籍500总吨以下船舶赠送船舶自动识别系统800多套,投入300多万元新建两艘海事公安船,增强了平安航运的管控能力。
广东海事公安在一线治安复杂水域增设了15个海事公安警务室,提高了水面一线见警率,织就了珠江航运治安的“防护网”;坚持开展常态化巡逻执法,今年先后8次派海事公安船到“江盗水匪”案件多发水域进行巡逻执法;开展“海盾护航”行动,派出民警登上重点船舶进行武装护航和随船伏击。海事部门充分发挥CCTV、VTS、AIS监控作用,加强船舶动态管理,确保船舶平安有序;加强现场巡航力度,维持良好的水上通航秩序,推行“白天见巡逻船、巡逻车、海事员,晚上见警灯、听警笛”的巡防模式,加强水面常态化巡逻执法,提高辖区巡逻执法覆盖面。
聚集打防 “江盗水匪”正能量
媒体的正面宣传和引导,对整治“江盗水匪”违法犯罪活动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以往,广大船员安全防范意识淡薄,自防自救的技能更是十分欠缺。对此,海事部门督导船舶公司在船舶保安员培训中增设有关防范“江盗水匪”的内容。海事公安设计制作了防范宣传手册,免费赠送船公司、船舶与船员43000余册,并传授简单实用的防范常识,提高船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2013年,海事部门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中,坚持“边打击边宣传,行动结束后大宣传”的策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打击成果,摄制《追击江盗水匪》专题片宣传打击成效。交通运输部还建立了“江盗水匪”案件统计上报制度,每季度统计广东、广西两省发案情况。广东海事公安建立了“江盗水匪”案件回访制度,定期回访两省船东协会、船公司(船东),研究交流防范措施。广东省船东协会定期收集情报,并通过内部刊物《广东船东》及时宣传打击成效。《人民日报》、新华社、《交通报》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打击“江盗水匪”的情况,宣传政府打击江盗水匪的决心,形成了强大的社会舆论正能量。
防范意识提高后,船公司(船东)加大了船舶安全防范投入,加强了船员值班的防范力量,装备了强光手电、铁叉或者养狗,有的船舶还加装了视频监控系统,有效提高了船舶防盗抢能力。船员安全防范意识也明显增强,在航经案件多发水域时,加强值班瞭望巡查,进行强光手电照射,主动开展守防互助,船舶结对航行,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呼叫周边船舶,提醒加强安全防范,有效预防了“江盗水匪”案件的发生。有船员反映,他们航经案件多发水域时,偶尔也会被“小艇”尾随,但由于加强了防范,“江盗水匪”不敢现身作案。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