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旭
(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0)
如今,我国校园足球活动正广泛的开展,全国各省份的校园足球试点学校开展足球的热情也越来越高涨,随着近期中国足协和教育部颁布的一个个促进校园足球发展的政策不难看出,校园足球的发展已经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乃至国家领导人和社会的高度关注。但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自2009 年4月开展以来已经有五个年头了,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和进步,但也出现了许多的问题,在探索中走了不少弯路。本文从管理体制方面研究,分析由体育部门主管我国校园足球时期管理体制上的问题,试图构建新形势下,由教育部门主管我国校园足球时期的管理模式,旨在明确校园足球管理责任,完善管理体制。
本文以我国校园足球管理体制为研究对象。
1.1.1 文献资料法
通过福建师范大学图书馆、中国知网检索相关文献,为文章的撰写提供理论支持。
1.1.2 逻辑分析法
结合责任原理对我国校园足球开展过程中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得出结论。
1.1.3 专家访谈法
通过参加2014 年8 月由中国大体协足球分会主办的裁判员培训班,以及担任2014 年10 月全国中学生足球锦标赛裁判员的工作,对教育部负责开展校园足球的相关领导和校园足球领域相关专家进行了交流、访谈。专家的指导和意见对本文的写作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2.1.1 现阶段我国校园足球的开展情况
2009 年4 月14 日,由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自2009 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正式启动以来,我国的校园足球已经有了初步的发展。
目前,全国已有49 个国家级布局城市,3 个国家级试点县,82 个省级布局城市开展了校园足球活动。参加活动的学校5084 所,注册学生运动员19万人[1]。各个校园足球的布局城市广泛的开展着各种各样的足球比赛和形式各样的足球训练营,各个年龄段的学生通过校园足球活动感受着足球带来的无限乐趣的同时,也促进着其身心健康发展。
2.1.2 新形势下我国校园足球的发展
在2014 年7 月在全国学校体育工作座谈会上教育部部长袁仁谈及校园足球的改革及发展问题的讲话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他表示在今后的几年时间里,要加快校园足球前进的步伐,目前校园足球试点学校有五千所左右,计划用三年时间将校园足球试点学校增至两万所。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到校园足球活动中来,增加我国足球人口。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吴健参与了《中国青少年校园足球2015 至2025 年发展规划纲要》的调研和起草工作。他表示:“校园足球管理体制将有一个重大转变,即由体育部门主管转到由教育部门来主管。”这将是校园足球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也是很具有标志性的一件事[2]。
教育部部长在全国学校体育工作座谈会的讲话,为我们构建了新形势下我国校园足球的发展宏伟蓝图,在校园足球的管理体制上有一个重大的政策性转变,未来掌管我国校园足球发展的将是教育部门,在这个新的形势下,校园足球在管理体制上也将要有一个新的革新。
2.2.1 我国校园足球的管理体制
责任原理:管理过程就是追求责、权、利统一的过程。责任原理所研究的问题是:管理中责、权、利三者之间的关系、责任对实现管理目的的影响以及实现责任原理要求的途径[3]。
责任原理的内涵包含职责、权限和利益三个方面。
职责,指特定职位应当承担的责任,是组织赋予部门或个人的。职责听起来很抽象,但实际上它是在质量、数量、效益、时间等方面对组织及其成员行为规范的要求和规定。职责是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确定的,因此,分工明确,职责才会明确。
权限,指完成工作任务而授予的权力。实行任何管理都是对诸如人、财、物、信息等要素的配置。明确了职责,就要授予相应的权力。管理总离不开人、财、物的使用。如果没有一定的人权、物权、财权,任何人都不可能对任何工作实行真正的管理。
利益,权限的合理授权,只是完全负责所需的必要条件之一。而任何管理者在承担风险时,都自觉不自觉的要对风险与收益进行权衡,预先在心里做出利益的风险预估和价值判断,再去决定愿不愿意冒险。这种利益和价值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
当前,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组织与管理主要按照国家的行政隶属关系,自上而下分设各个不同层次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简称“校足办”[4]。在国家级别,由总局和教育部联合成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足协简称全国校足办;在省、市级别,由省体育部门与教育部门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简称省、市校足办,指导各布局城市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布局城市级别也由两部门联合组建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原有校园足球管理模式是以体育部门为主导,由中国足协主管,教育部门协管,采用由上至下的垂直领导模式,即通过全国领导小组、省市领导小组、区县领导小组、定点学校的作用力传递方式进行,如图1 所示。
图1 我国校园足球管理模
2.2.2 基于责任原理分析我国校园足球的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作为管理主体的各级领导小组虽由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有关领导共同组建而成,但是其下设的具体开展校园足球的办事机构——全国校足办设立于中国足球协会,而地方校足办基本上设在足协,或设在体育局的相关处室;因此,实际上校园足球就是由体育部门主管,具体由足协落实开展。中国足协既是主办方,又是监管方,就像是在足球比赛上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这种体制是存在问题的。责任原理的核心思想是指的是分工明确,职责分明,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权、利、能能够一致。我国校园足球的指导思想是:以增强学生体质,培养青少年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体育精神为宗旨[5]。
这一指导思想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是开展校园足球的各个学校,学校从属于教育部门,也就是说校园足球的指导思想中提及的若干要求是教育部门的职责,而掌管校园足球的权力机构是体育部门具体落实到中国足球协会,承担责任和行使权力的部门没有达到一致和统一,所以中国足球协会存在着管理职责、权限和利益不匹配的问题,这就使得中国足球协会没有能力对教育部门实施管理,列宁说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一定的人对所管的一定的工作完全负责。”要做到完全负责基本上取决于权限、利益和能力这三个因素[6]。所以中国足协不能对其所管的校园足球的各项工作完全负责。
我国校园足球由体育部门主管违背了管理学中的责任原理,所以在开展校园足球活动过程中的责任落实不明确,无法做到合理分工,人、财、物不统一,权、利、能不一致,导致了管理的“越位”与“缺位”现象并存,体育职能部门对于定点学校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管理力度收到了很大程度的限制,相关政策、指令的执行力欠缺,最终造成管理的低效率[7]。衍生出的这些问题在校园足球活动开展中的具体表现:(1)校园足球发展过程中资金缺乏与场地不足。(2)教练员数量短缺及执教能力低。(3)学校对校园足球重视不够。(4)家长不支持子女踢足球。(5)学训矛盾,政策保障不足。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源是校园足球管理体制的问题,所以在开展校园足球活动过程中只有确立教育部门主管,体育部门协助,明确责任、合理分工,才能更好的解决上述问题,推动校园足球的进一步发展。
2.3.1 我国校园足球新型管理体制的构建
2009 年以来担任校园足球推广工作的国家体育总局对我国校园足球前期的开展和推广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受制于资金、政策限制、管理力度受限等因素,并没能进一步深化校园足球的发展。
为此,外界早就呼吁,校园足球的发展需要教育部门的出力。终于在2014 年7 月在全国学校体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表示:未来由体育部门主管的我国校园足球将转到由教育部门来主管。这一重大的管理体制上的变化说明前期校园足球的管理者已经意识到了由体育部门主管校园足球的弊端,现转由教育部门主管可以做到责、权、利的统一。具体管理模式如图2。
图2 我国校园足球新型管理模式结构
就其具体的职责分工而言,校园足球由教育部门主管,搭建平台,全面负责校园足球活动的管理,制定新政策和颁布新措施,通过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推动校园足球活动不断发展,教育部在国家体育总局协助下负责全国校园足球比赛的开展,以下各级教育教育部门在体育部门的协助下负责各个级别地区校园足球比赛的开展,各级体育部门协助过程中在提供相应配套政策的基础上,发挥其足球专业资源及专业人才保障方面的优势,为校园足球四级联赛的竞赛开展、人员的补充和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等工作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多方面支援[8]。如各级比赛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育部门应提供裁判等保障比赛的相关足球人才。根据责任原理只有分工明确,责任才会明确,管理过程才能做到对人、财、物的合理配置和使用,从而追求责、权、利的统一。
2.3.2 我国校园足球由教育部门主管后较体育部门主管存在的优势
2.3.2.1 教育部门在资金方面相对更有保障。
2012 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五年累计7.79 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若能拿出万分之一作为校园足球发展的资金就有7.79 亿元,相比国家体育总局每年下拨的4000 万校园足球专项资金,也会多出近20 倍,所以由教育部门主管校园足球后,在资金方面较体育部门而言是有优势的。
2.3.2.2 教育部门可利用职权优势,提高学校的重视程度。
校园足球的开展是以学校为依托,依靠广大师生的参与,一所学校愿不愿意搞校园足球,真正发挥作用的是校长,所以想让学校重视校园足球就首先要让校长重视起来,因此,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自己的权利优势出台相关政策把校园足球工作纳入定点学校校长和足球教练的绩效考核范畴等特殊举措,这样将有效调动校长和足球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学校对校园足球的重视程度。
2.3.2.3 教育部门可利用职权优势,完善足球特长生的升学政策。
家长支持不力、足球特长生学训矛盾这些问题主要是因为现在足球大环境不好,学生及家长认为踢球没有好的出路,看不到希望所以才会不支持踢足球的,另外就是担心踢足球会影响到对文化课的学习,不能考上好的初高中和大学。2014 年起将逐步建立健全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四级足球联赛机制,构建“小学—初—高中—大学”一条龙培养体系,教育部需要不断完善保障足球特长生升学的相关政策,使得踢足球的学生也能够上一个好的初高中乃至名牌、重点大学。这样家长和学生才能对校园足球看到希望,才能得到他们的支持。
2.3.3 我国校园足球由教育部门主管后面临的挑战
2.3.3.1 教育部门与体育部门的合作问题
教育部门主管我国校园足球发展是将责、权、利进行统一的好事,但在组织开展校园足球的活动中,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合理分工,并且要多沟通多交流,在解决具体问题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各自部门的资源和能力优势,如教育部门在制定出台相关的鼓励和保障政策方面,应发挥其职权上的优势,而在组织竞赛方面就需要体育部门给予相应的指导和支持,要充分发挥体育部门的专业优势。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能否真正的做到密切交流,相互配合,关系到下一阶段我国校园足球发展的成效。
2.3.3.2 校园足球的普及工作依旧困难重重
参与了《中国青少年校园足球2015 至2025 年发展规划纲要》调研和起草的吴健也认为,校园足球的任务应该是“第一促进学生身体健康,第二提高学生的足球运动技能,第三以体育精神健全人格。”此外,袁贵仁部长的讲话中也提出要在三年时间内,将校园足球定点学校由5000 增至2 万所。由此可见,下一阶段教育部对校园足球发展的重点在普及上。但在2013 年,在全国校园足球总决赛后,中国教育部体卫艺司体育处调研员王龙龙就表示校园足球难普及。另外,在校园足球开展的这近五年时间里,出现的问题并没有很好的解决的情况下,要在三年时间将校园足球定点学校增至2 万所,要在保量并且保质的情况下实现这一目标也是困难重重。
2.3.3.3 专业指导方面的欠缺问题
专业足球教师缺乏。没有不优秀的运动员,只有不够优秀的教练员,教练员的水平决定了运动员能够达到的高度,但长期以来中国足协在教练员培训方面力度不大,造成了我国教练员水平不高的局面。虽然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为契机,中国足协搞了多期指导员、讲师培训班,但这远远无法满足我国基层教练员的需要[9]。要在三年后达到20000 所校园足球布局学校的目标,按每校只有两名指导员,也需要组织40000 人次的培训,但现在培训的指导员数量根本无法满足试点学校正常教学及训练的需要,足球教练员数量短缺及水平不高将成为制约校园足球活动开展的另一瓶颈,对教育部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缺乏统一的校园足球教学大纲。从2009 年开展校园足球以来,至今已有五年的时间,但仍然没有专业的教学大纲,使得教师或者教练不能按照统一要求进行科学的训练,对于那些没有经过培训或者刚经过培训的初级教练员来说,只能摸着石头过河,自己去摸索适合青少年的足球训练方法,这样降低了训练的质量,所以应该尽快出台统一的校园足球指导书籍、教材及纲领,科学高效的指导校园足球训练。
1)2009 年4 月—2014 年7 月,这个时期由体育部门主管我国校园足球,在管理过程中存在责任落实不明确,权、利、能不一致的问题,造成管理的低效率。
2)2014 年7 月后,由教育部门主管我国校园足球,按照新时期的管理模式,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可以做到责、权、利的统一。
3)我国校园足球由教育部门主管后较体育部门主管存在的优势有:在资金方面相对更有保障;可利用职权优势,提高学校对校园足球的重视程度;可利用职权优势,完善足球特长生的升学政策。
4)我国校园足球由教育部门主管后面临的挑战:与体育部门的合作问题;校园足球试点学校普及的问题;专业指导方面的欠缺问题。
[1]金鹏飞.中国校园足球从点滴做起注册学生球员达19万[EB/OL].[2014-01-17].http://www.chinanews.com
[2]扬子晚报.校园足球,光换“管家”不够[EB/OL].[2014-01-17]http://www.yangtse.com
[3]林辉,宋山梅.管理学概论[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109-110.
[4]李纪霞,董众鸣,徐仰才,等.我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管理体制创新研究[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12,28(3):99-104.
[5]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校园足球活动的通知[S].字体群[2009]54 号.
[6]张瑞林,秦椿林.体育管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62-63.
[7]李纪霞,何志林,董众鸣,等.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发展瓶颈及突破策略[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12,36(3):83-86.
[8]李卫东,张廷安,陆煜.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开展情况调查与分析[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11,35(5):22-25.
[9]张辉.我国布局城市校园足球人才培养体系的研究[D].北京:北京体育大学,2011(6):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