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云晨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1100)
对于我国这样的农业大国而言,农业历来都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作为农业的基石,土地便是农业生产所必需的基本生产资料,和农民关系最密切,也一直被农民所看重。农民土地意识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同时它的变迁又对农村社会有着直接的影响,这使得对于该问题的研究具有独特而重要的价值。陈成文[1]将以往的土地意识研究归结为2种学说:第1种是土地功能说,主要是土地对于个人社会名声的评判,以及土地在生活保障、可继承财产等中的重要作用;第2种是土地情结说,主要是农民对农业生产的依靠、对土地的眷恋和执着,是我国农民土地意识在情感方面的表现[1]。
江村实际是指江苏省吴江县庙港乡的开弦弓村,是费孝通在撰写《江村经济》时给一个小村庄起的学名。江村农民很早就面对人多地少的矛盾,费孝通指出,我国农村真正的问题是人民的饥饿问题,必须要从解决土地问题开始。如何解决土地问题?费孝通大胆地提出了一条前无古人的道路,即乡村工业化道路。乡村工业的快速发展,冲击和侵蚀着农民对土地的原始崇拜,农民或被动或主动地与土地发生了分离,土地意识逐渐呈现多元化趋势。作为我国第一个乡村企业的诞生地,直到今天,研究江村乡村工业化历程对于建设新农村也极具借鉴意义。
在乡村工业萌芽前,江村农民的经济生产活动以捕鱼、种桑养蚕和种植水稻为主,属于典型的江南鱼米之乡。当时全村共有农地183.9 hm2,90%以上的土地都用于种植水稻,人们靠种稻挣得1/2以上的收入;全村有274户,其中2/3以上的农户主要从事农业,且一年中有8个月用来种地,农民的口粮完全依赖于自己田地的产品[2]。如果单靠种植业,农民不能完全获取所需生活资料,在生计压力之下,他们很早就开始从事蚕丝业这样的家庭手工业。后来受工业革命的影响,国内蚕丝市场缩小,导致农村地区传统的家庭蚕丝手工业破产。事实证明,简陋的乡村作坊难以与现代工业相抗衡,乡村产业只有走工业化道路,才能有前途。农民开始寻求自救之路,1929年江村创办生丝运销合作社,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农村机械丝厂,给江村播下了第一颗工业种子[3]。可惜的是,后来在日本侵华战争中合作工厂被毁。
此阶段的江村依旧处于传统农业社会,乡村工业有所显现却未得到进一步发展,多数农民依旧要依靠土地才能得以生存。农民十分看重土地,土地意识也表现得很强烈,这种重视度来源于土地所附有的经济价值和非经济价值2个方面[4]。其中,土地的经济价值表现在为家庭提供收入和粮食保障,是他们维持生计的一种重要手段。非经济价值表现在感情和道德2个方面:道德方面,农民会根据他人是否在土地上辛勤劳动来判断他的好坏,以及是否能够人为地部分控制土地生产率来衡量他的手艺高低,另外,父辈将土地传承给子代的做法起源于亲属关系,对祖先的祭祀又加深了这种情感,一旦有人将继承的土地卖掉,这种做法就会触犯村民坚守的道德底线;情感方面,纵然不是总有好年景,但土地从不会让人们的幻想破灭,农民坚信丰收的希望总是存在的,并且这种希望常常能够实现,因而,土地这种相对用之不尽的特性使农民的生活有了一定保障,给予他们一种心灵和情感上的安全感。
1951年,江村进行土地改革。由于人民公社和大跃进运动的尝试,造成江村20世纪60年代尤为困难。农业单一生产使得许多副业被迫停止,连蚕桑生产这种收入可观的家庭养殖也遭到了破坏。由于限制和打击农村副业和家庭手工业,农民经济收入几乎单靠粮食生产支撑。加上平调土地、资金、农具的共产风以及违背自然条件的盲目生产指挥等做法,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遭到严重挫伤,粮食产量也开始逐年下降。据1968年调查统计,全村共有1 144个劳动力,但人均耕地却不足0.133 hm2[5]。按当时的耕作条件来计算,平均每个劳动力能种植0.333 hm2土地且保证不减产,这意味着近1/2的劳动力被白白浪费掉。为了解决村中剩余劳动力问题,社办工业开始在夹缝中求发展。1968年,江村建立了一个村集体企业,经过5 a的艰苦创业成功得以独立运转[6]。不过,缫丝厂于1972年被庙港公社接管,工厂转变为公社办厂,江村再次成为单一的农业村[7]。
在国家土地改革的影响下,江村的农业生产得到一次飞跃性发展。可是,随着人口的增长,剩余劳动力也越来越多。片面的农业经济政策却用一种强硬的行政手段,把这些剩余劳动力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农民只能完全投入土地从事粮食生产。土地报酬受到递减率的制约,农民收入与过去相比少了很多。这个时期的农民对于土地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感情,国家政策让农民附于田地之上,他们的劳作决定了生计来源;另一方面,农业种植又不足供应一个家庭的支出。虽然江村缫丝厂正式建立,但碍于当时的现实条件,它的所有权性质以及招工、生产模式,并未发挥出应有的效用。农民单靠农业生产,降低了生活水平,农民更加不能自主地支配土地种植,生产热情减退。农民不再抱有感恩之心去进行农业生产,而处于一种任务式的敷衍完事。目睹这一变化,费孝通提出,在江村这一类原材料出产比较丰富的农村,建立小型轻工业工厂是很有可能和必要的[8]。
1982年底,江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按两大类分给农户:第1类叫作承包田,属于集体经营;第2类是自留田,属于家庭经营。不同于20世纪50年代的土地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进一步推动了已经走过初级阶段的乡村工业发展。同年,江村再次开办丝织厂,后期发展规模日益壮大,在鼎盛时期征地超过2.533 hm2[9],成为村中的支柱企业,也是当时吴江地区规模最大的村办企业。同时,江村还创办了联营丝造厂、食品厂、酒厂、粮饲加工厂等多家企业。江村在此阶段的农业和工业协调发展,农村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1985年,江村1 433个劳动力中有639名在乡镇企业做工,约占45%[5]。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被乡镇工业吸收,农民便可以从非农职业中提高经济收入。
乡镇工业在造就一批新的职业群体——“亦工亦农”。由于工厂一般都设在村里或镇上,离农民的住所不远,农民白天做工结束后,还能兼顾自家承包的责任田。但是随着乡镇工业的快速发展出现了一方面乡村小厂人满为患,另一方面留在农田上的劳动力所剩无几。虽然在乡村工业的强烈冲击下,江村农田不曾出现大面积抛荒现象,因为对粮食的需要与其他经济收入来源尚不足以应付购买商品粮的负担,显然是所有乡村家庭都保留一小块地不放的原因。粮食上的商品观念能否确立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心理上的承受能力或许比经济更重要,多年的缺粮已经在人们的心上刻下了深深的烙印,他们种植一小块田地主要是追求心灵深处的慰藉。这种难以消失的恐惧感与土地价值的跌落交织在一起,使人们对农业生产产生一种欲罢不能、欲罢不休的矛盾心理。可以说,他们是没有完全脱离农业的工人,这种“半工半农”的形式是传统农民向现代工人过渡的中间阶段,也是乡村工业化初期的突出特点。
截至2011年,江村的主要工业产业有丝织、针织、电子、锻造、酿酒、食品等,其中丝织业一直是江村的几大工业之一。江村2010年的总产值为30 500万元,其中,第二、三产业的产值占比为91.6%[10],可见,江村的经济结构已经发生了天翻覆地的变化。全村1 518个劳动力,其中,只有212人从事农业,在耕土地约5.333 hm2。伴随这一现象的是,大量农田流转为非农土地,大部分农户田地流转到从事养殖业的农户手中。随着鱼蟹养殖规模越来越大,耕地被成片地挖成鱼塘,水稻种植面积日益减少。截至2010年,江村共有197.667 hm2土地,稻田、桑地改鱼池的耕地达到了165.533 hm2[9]。现今水稻在江村已鲜见踪影,农田几乎都变成了鱼蟹池。
在土地市场化改革的影响下,农民土地利用计算性也在增加,农民渴望能够从土地中获得更多现金收入[11]。主要表现在土地利用的劳动力分配状况,由于从事农业生产的效益低,收入预期差,而从事非农产业有新的获利机会和更好的收入预期,这样就将原来都束缚在田地里的劳动力,分到不同的职业岗位,谋得更多的经济来源。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便是一个典型体现,土地让予他人使用,可以淡化农民的恋土情结,也无形中合理分配了农村劳动力[12]。工业经济收入的巨大效应已经完全取代了农业经济收入,江村多数农民已经完全脱离了土地。
当前,江村青年人的职业选择也深受父辈影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父辈们,不再期望这些新生劳动力回到农村继承田地去从事农业生产,同时青年人自己也不希望回到农村,“没本事才种地”的思想已深入人心。只有老年人还保留着以情感为主要动机的土地依恋意识,种地是他们一生的职业,已成为一种难以割舍的生活方式,很明显这也是一种记忆中的留念,不再是经济上的依赖。
通过江村工业化进程的梳理,图1展示了二者间关系:土地意识的变迁是一个传统性不断削弱与现代性不断增强的过程。
2.1.1 土地功能的利用趋向理性和工具性 在传统社会,农业始终未能突破家庭经营的规模,精细耕作的农业经营模式是制约农民土地意识现代化的关键因素[13]。农民已不再只是一种职业角色,更是一种以土地为劳动对象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农民生产出来的产品绝大部分用来自己消费,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农业是一种低产出的经济活动,农民单靠农业生产是不足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加之在我国许多地方土地是很稀缺的资源,人地矛盾这一问题加深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要将传统农民转变为现代农民,那么得用一种全新的现代生产方式和现代社会组织方式,而乡村工业的崛起和发展恰好弥补了这一缺陷,使农民现代化有了实现的可能性。
在乡镇和农村就地发展工业,能够有效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防止人口大量地向大、中城市汇集,避免因人口过度集中而引发的社会问题。乡村工业带来的是日益发达的市场经济,传统小农社会自给自足现象逐渐消失,农民摆脱了土地的束缚。他们在利用土地功能时趋向理性和工具性,有选择性地对待土地经济功能。不仅承包土地进行养殖鱼蟹的农户获取了更高收入,而且出租土地者能在不投入劳动力的情况下,得到高额地租收入,从而实现双方的互赢。农户将土地出租出去,劳动力得以解放,更多的人能够进厂上班,创造了更多财富。
2.1.2 土地的非经济功能失去效用 费孝通在《江村经济》中开宗明义地提道:“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传统农村社会是一个“不流动的社会”,农民的传统性正是与这种不流动性相对应[14]。狭隘保守、求稳怕变是传统农民的天性,他们持有安土重迁、循序守旧、逆来顺受等传统社会心理,深深植根于乡土社会的土壤之中。文化上的乡土性却直接制约和阻碍了农民现代性的塑造和生长。然而,只有当一种全新的生产方式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居于主导地位时,人的思想观念才会发生剧烈的转变。
随着乡村工业的快速发展,农民一步步从家庭小生产的圈子中解放出来,土地的生产功能不断弱化。经济独立性和社会流动性得到大大增强后,农民彻底摆脱了土地的束缚,从土地依附型走向生产自主型[15]。乡村工业的巨大作用就在于,它以现代社会化大生产方式打破了小农经济对农民的羁绊,将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带入到农民的生产领域中,促使农民摒弃了早已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培养成了一套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新思想和新理念。在工业文化与农业文化相互碰撞中,农民朝着现代化的方向转变。他们既传承着传统农业的美德,勤恳劳作、脚踏实地,也接受着现代工业一点一滴的熏陶,求新求变、奋发向上。农民的土地情结逐渐淡化,土地曾具有的道德评判、情感依赖等非经济功能对他们而言已微不足道。
70多年里,江村经历了乡土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和工业化经济3个阶段。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转变,产业结构也发生了巨大改变。然而,不管是工业还是农业,它们在农村社会变迁中都显现出一些问题。
2.2.1 乡村工业缺乏科学技术和人力管理 迈入新世纪的乡村工业,到达了一个需要提高劳动力整体素质和工业运行质量的新阶段,科学技术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也不言而喻。长期以来,从事农业劳动的人们信奉着人多力量大的道理,而对提高自身科学文化素质的意识还不那么迫切和自觉,“知识就是生产力、知识就是财富”的这一理念还未在农民群体中达成共识。许多乡村工业缺乏科学技术,农民企业家的科学文化素质不高,这对于工业的良好发展是十分不利的。因此,从长远发展的角度讲,要让企业管理者意识到知识的价值和掌握知识的重要性,只有加强职工科技文化知识教育,培养高素质劳动者,用科学技术提高生产力以及竞争力,才能走得更久远。
2.2.2 农民轻视土地又不舍土地的经济价值 受限于经济、科学技术等因素,土地种植的成本越来越高,于是农民转投于能给他们带来更高收益的工业劳动。农村大量的劳动力流失,加之留守农村的老年人劳动能力逐渐下降,土地便无人问津了。在实行土地向外流转之前,由于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低下,而且经济回报率不高,土地价值的迅速跌落和农民的离农倾向愈发强烈,使得一些土地被搁荒、撂荒。但奇怪的是,他们却又不愿彻底放弃土地所有权,宁可土地抛荒。这一现象可归结为,当以家庭为单位的结构解体后,乡村工业将闲散的劳动力组织到一起,却不能够给予农民家的归属感,有时甚至连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都不能保障[4]。因此,当某些乡村工业倒闭了,很多农民会暂时从事农业劳动以缓解就业压力,土地对他们而言就是最后的安全保障。
2.2.3 农村历史文化和生态环境被破坏 经历了几十年的工业发展,大部分农民在这场社会大变革中变为非农职业者,江村也逐步地从村变为城,实现了农村的现代化。从现有的发展态势看,走出传统农村的定位,这无疑将有力促进江村的发展和繁荣,以及提高江村农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可是,付出的代价也是极其昂贵的,这是一条用破坏乡村自然存在的良好生态与历史存在的人文资源来换取的发展之路。如今的江村田园风貌已不复存在,整齐划一的新居房、生活设施现代化是被现代化改造后的非自然面貌。另外,农村经济结构失衡,工业所占比例过高,农业所占比少之又少,大片的稻田被改造成鱼塘。正如中科院的科学家所呼吁的苏南不能没有水稻田,有钱能买到粮食,但是有再多的钱也买不到优良的生态环境[16]。
综上分析得出,乡村工业化淡化了农民的土地情结,加强了农民理性和工具性地利用土地功能,是推动农民土地意识现代化的重要外在力量。笔者从工业与农业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针对农民土地意识现代化过程中显露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以下建议。
乡村工业化是指农村地区以工业为主的非农产业的发展过程,在此过程中需要务实制定工业发展方案,才能保证其健康发展[17]。第一,要坚持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优势特别是农业资源优势的原则。乡村工业的建设和分布受原料产地的约束,比如有些地区农民不养蚕,那么这里的农民就不能提供蚕茧,相应地这里便不适合建设丝织厂。第二,要坚持就近的原则,即保证农民“离土不离乡”。乡村工业的地点最好是分散在农村里或其附近,这样农民不需要转向遥远的城市地区谋求生存,避免了大量农村劳动力的流失,农民可以兼顾农业生产。第三,要坚持繁荣农村经济为目标,乡村工业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农民。建设乡村工业的目的,不是为了让少数资本家追逐利益,而是为了让工业所得到的收益最广泛地分配给农民。在乡村工业发展的基础之上,反哺农业、建设农业,促使传统农业加快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伴随乡村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传统农业的矛盾不断尖锐,“谁来种田”成为了一个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当前,农业正处于加速转型的关键期,实践证明,土地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是土地经营机制的创新,能够有效实现传统农业顺利向现代农业跨越[18]。土地流转经营能够使承包土地的农民从土地上获取更高的利润,土地出租者不再需要投入劳动力便可获取高额地租。因此,要进一步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积极探索更加多样化的农田流转形式。另外,要提升适度规模经营的比例。农业产业规模经营可以在一定区域内,建立和完善种植结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销售和统一品牌的策略。一方面要确保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另一方面要形成产业链,使其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能力。大规模使用现代化农机设备,可大大减少劳动力需求,从而使得农业产业化之路越走越宽。最后,要重视土地的非经济价值,保留农村的特有历史面貌。保持耕地数量,不能过多地为工业让步,这也是推进农民土地意识现代化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
国家作为农业与工业发展中的协调者、指导者和监管者,必须要不失时机地调整一系列不适应的相关政策,以此完善政策体系。在农业方面,一是要完善农民的社会保障体制。农民眷念土地是因为许多的乡村工业给予不了农民足够的保障,而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具有社会保障的功能。当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足够完善,农民对土地的依恋程度便会降低,实行土地流转以及规模经营的可能性才会越大。二是要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较为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能为从事规模经营的农户提供所须的物质技术条件,以及生产过程中的一系列服务。在乡村工业方面,要完善物质技术装备体系。乡村工业绝不是传统的、落后的、封建的手工业,而是具有现代性的产业。国家不仅要积极支持现代技术下乡,为工业服务,为新时代的乡村工业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实现科学管理,而且要建立与乡村工业相适应的社会教育组织,建立完善的工业教育体系,培育工业人才,营造匹配的社会环境和工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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