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不论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还是艺术方面都详细地指出了幼儿在每个年龄段所该达到的发展目标以及我们成人在帮助孩子达成目标时的教育建议。
一、尊重孩子的天性
玩是幼儿的天性,让孩子自发、自主地通过游戏和玩来感受美、欣赏美、创造美。在幼儿园中,我们往往让幼儿通过“玩中学,学中乐”来授予新知识、新本领。特别是在艺术的音乐教学中小班音乐活动“大雨和小雨”中,首先让幼儿熟悉歌曲旋律,感受演唱大雨、小雨时的不同强弱力度。其次,大胆尝试用声音、动作、乐器表现大雨和小雨。由于幼儿在生活中都见过大雨和小雨,平时也没有什么新鲜感,因此在教学过程中为了吸引幼儿,可以从网上下载大雨“哗啦啦”的声音和小雨“滴滴答答”的声音,主要目的是让幼儿的听觉有明显的分辨,刚开始由于幼儿只顾着好玩,基本都会听出大雨与小雨的不同,而未能真正理解大、小雨的节奏,这就需要老师的引导,活动中可以采取让幼儿“轻轻的拍手”与“响响的拍手”来激发幼儿的兴趣,使有些上课容易分散注意力的幼儿也能积极跟着做起来,从而让幼儿感受大雨、小雨的强弱关系。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幼儿感受其中的快乐,来达到活动目标。
二、尊重孩子的个体及自主感受
每个孩子都是不同的,都有其不一样的闪光点,《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指出幼儿以自己的方式感受到情感表现性,即以他们自己情感为原则来重新想象对象,我们的教育中应始终把对幼儿个性、情感的尊重放在首位。这点在音乐课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大部分韵律活动最后所做的动作都是来源于孩子们的发现和创造。在孩子欣赏音乐、感受音乐、创编动作的这个过程中就会出现各种不同的动作,有的夸张,有的含蓄,有的活泼,老师首先要给孩子创造乐于表现的心理环境。在孩子有所表现以后老师和小朋友都要给予孩子不同的鼓励,因为艺术是无界限的,美是没有标准的,每个孩子的想法都不同。同样是一朵花,用手去表现是一种美,用胳膊去表现也是一种美,用头去表现同样是一种美,老师要尊重孩子的个体差异,孩子觉得是美的它就是美的,有表现才有创造。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是教师在实施教育活动时的一盏“指路灯”,让我们的教育更规范、更合理、更符合不同年龄段孩子的特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精神,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创新自己的教育理念,调整自己的教育思路,为每一位孩子开创一片美好的未来。
?誗编辑 孙玲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