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对旅行社经营管理的影响研究

2015-04-29 14:41麻广波
大观 2015年11期
关键词:旅游法经营管理旅行社

摘要:《旅游法》的颁布对规范我国旅游市场,推动旅游业良性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立足于此,就《旅游法》对旅行社经营管理的影响做了相应的研究。首先,文章从规范团费和规范导游行为两个方面分析了《旅游法》对旅行社经营环节中的相关规定,然后文章具体探讨了《旅游法》对旅行社经营管理的四点影响,诸如改革经营模式、完善内部管理、加强外部管理、打造品牌服务。

关键词:旅游法;旅行社;经营管理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准的不断提高,旅游日益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根据我国相关部门的统计,2014年我国国内旅游人次36亿人次,国外旅游人次1.09亿人次,全年旅游收入高达3.25万亿元。然而,我国旅游市场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问题,这些问题既表现在景区层面,也表现在游客个人素质层面,还表现在旅行社层面。不少游客在外出旅游时喜欢选择旅行社作为旅游方式,然而导游辱骂游客、强制购物等恶性事件却屡屡见诸报端,不仅损害了游客的个人利益,也阻碍了中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旅游法》作为一部规范中国旅游市场的法律,对旅行社的经营管理提出了相关要求,能有效地维护游客以及旅行社自身的利益。本文立足于此,就《旅游法》对旅行社经营管理的影响做了相应的研究。

二、《旅游法》对旅行社经营管理的相关规定分析

《旅游法》是一部针对旅游市场的综合法,它包含了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以及旅游安全等多项内容,旅行社的经营管理是其中的重要一项。

(一)规范团费

团费不规范是旅行社经营管理中经常发生的问题,不少旅行社为了吸引游客,以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价的极低价格来招揽游客,然后通过購物或诸如观光车、低劣景点、特种演艺厅等其他付费项目来收取回扣,坑骗消费者。对此,《旅游法》旅游经营章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然后通过其他手段谋利。

(二)规范导游行为

导游行为不规范也是旅行社饱受诟病的重要原因,网络上屡屡爆出的导游辱骂游客事件便是明证。一些旅行社在不支付导游全额服务费用的前提下,将导游的收入和游客的消费相挂钩,从而诱使导游在游客游玩过程中,向游客索取小费,或擅自变更旅游路线,将游客引入商场或其他另行付费的项目之中。《旅游法》第三十八条对此行为明令禁止,这不仅能维护游客利益,也能保障导游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旅游法》背景下旅行社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策略研究

旅行社之所以在运营中会出现上述问题,其根本原因便是经营管理水平低下,这种经营管理水平低下表现在经营模式、内外部管理以及品牌服务等多个层面。《旅游法》的颁布对于旅行社总结问题,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有着重要影响。

(一)改革经营模式

《旅游法》已经对不合理低价团做了禁止,因此,旅行社应该从改革经营模式的角度来入手,提升自身的经营水平。首先,旅行社要确立明确的经营理念,即在市场环境中通过优质服务来招揽顾客,而不是通过欺骗、诱导等来谋取不正当利益;其次,旅行社要及时调整经营策略,目前游客早已过了“旅游等于购物”的阶段,更注重文化观光与审美,因此旅行社可以适时地推出文化游等活动,而不是一味地引导游客消费;最后,旅行社要树立正确的经营目标,不能将利润作为唯一的指标,而是应该综合考虑市场效益、生态效益以及文化效益等。

(二)完善内部管理

内部管理是指旅行社内部的自我管理,它包括旅行社的业务范围、导游的聘用等多个层面的问题。《旅游法》从不同方面对旅行社的内部管理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完善内部管理也是旅行社在《旅游法》背景下的必然选择。首先,旅游业之所以乱象重重,其中重要原因之一,便是不少旅行社随意出租自身的业务经营许可证,从而导致许多资质低、服务差的旅行社肆意横行。《旅游法》对此明令禁止,这也会使旅行社加强自我管理,严格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使用;其次,旅行社与导游之间的关系一直是旅行社管理中的难点所在,过去旅行社通常不会跟导游签订合同,也不会支付全额工资,而是让导游从游客消费等环节中赚取提成。《劳动法》中对旅行社的职责与导游的工作做了明确的规定,这也会促使旅行社重新协调与导游的关系,与其签订合同,并交付工资与保险。这在完善内部管理的同时,也保障了导游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外部管理

旅行社是作为沟通游客和旅游景点之间的桥梁而存在的,因而其外部管理的目标也主要集中于景区与游客之间。首先,就旅游景区而言,它作为游客旅游的场所,需要具备一定的开放条件、收费标准、承载能力以及安全措施等。以前,不少旅行社为了赚取利润,会与一些无牌无证的景区建立私下联系,景区给予旅行社高额回报,旅行社则将游客引入景区之中。《旅游法》的颁布对景区方面做了很多要求,包括资质、条件等,这也会迫使旅行社调整与景区的关系,完善自身的外部管理;其次,就游客而言,他们是旅行社的利润之源,同时也是其服务对象。《旅游法》中的不少规定,切实维护了游客的利益,降低了旅行社从游客里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可能性,这也会使旅行社主动调整与游客的关系。

(四)打造品牌服务

无论是改革经营模式,还是完善内外部管理,其实质都是提升旅行社的服务质量。不少旅行社在运营中,有着严重的“一竿子买卖”思想,只考虑当下的利益,而不考虑长远的发展,因而坑、骗等乱象才会屡禁不绝。《旅游法》的颁布,为整治旅游市场、规范旅行社经营都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因而旅行社必要改变过往错误的经营方式,而是通过提供优良的服务来赢得市场口碑,通过打造自身的品牌,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从而推动旅行社良性发展。

四、结语

旅行社是我国旅游市场中的重要一环,对推动旅游业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当前的旅行社在经营管理中却存在着不少弊端。《旅游法》的颁布为旅行社的经营管理做了多项硬性要求,这对旅行社提升自我管理水平有着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张圆媛.浅析新《旅游法》出台后对旅行社经营的影响[J].旅游纵览月刊,2014(02):47

[2]和振勇.《旅游法》对旅行社经营管理的影响研究[J].商,2015(14):216

[3]马智勇.论《旅游法》背景下的旅行社经营管理对策[J].旅游纵览月刊,2013(08):105-108

作者简介:麻广波(1982—),女,内蒙古呼和浩特人。助教,硕士,研究方向:旅游管理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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