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古代书法家的两种精神内核

2015-04-29 07:26张荣发
大观 2015年11期
关键词:书法史格调书家

摘要:在漫长的中国古代书法史中,名家辈出,流派纷呈。其中各种风格、流派极其纷繁复杂。很多时候在书法家身上对艺术以及自身定位的两种气质——文人气质与艺术家气质,极大的左右了一个书法家甚至一个时代对审美的追求。

关键词:书 志;文人气质;艺术家气质

自魏晋以来,随着社会风气的变迁,文化的繁荣,书法逐渐成为文人士大夫表情达意的途径,书法也成为更加自觉的艺术创作。后人所谓,晋人尚韵,唐人尚法,宋人尚意,元明尚态,清人尚变,是讲的每个朝代大的社会审美趋势。而在这些趋势的背后,又潜藏着不同审美的内在驱动力。清人刘熙载对书与人之间的关系做过论述:

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1]

其中才、学因人而异,不可强求。志,确实可以主动追求的。一个书家是更追求成为艺术家还是文人贵族,就体现出这个书家在书法领域内的“志”。在漫长的书法史中,这两种气质一直存在于书法家们的血液中。不同的书家两种气质拥有的成分有高低之分,而这两种气质在一位书家身上所占的多寡,也决定了其艺术作品的的格调与风格。而在漫长的书法史中,这两种精神气质和审美追求时而融为一体,时而针锋相对,并且随着时代气息的发展而此消彼长。

文人气质可理解为文化的,贵族的,其艺术追求表现为典雅平和,体态中正,较少的制造矛盾与冲突。艺术家的气质则是求变的,激昂的,随性的,较多的矛盾对立,充满想象力与创造力。历史上对颠张醉素的讥讽,说其变乱古法,批其“野”与“俗”,以及后世对唐楷过于重视法度而忽略艺术创造力的种种非议与争论,其间就充斥着这两种气质与力量的斗争与交锋。但在书法实践中,这两种气质与追求是相互矛盾又缺一不可的。这也能够证明为什么历史上的大书法家很少出自民间,但又不仅仅是社会上流或文人,同时还必须是在贵族士大夫阶层中具有鲜明个性和创造力的人。

一、文人气质与书家格调

通过细心的研究书法风格史,我们可以发现,古代书法家们对格调的追求大多与其自身性格,出身背景,社会阶层,人生经历息息相关。在这些因素中,对自己是“文人”的身份认同尤为重要。在古代,文人意味着是社会的统治阶级,是肩负着治国安邦重任的阶层。文人代表着具有崇高的社会地位和经世重任。这些反映到他们的艺术追求中体现为他们不甘于流俗,自觉或不自觉地表现在书法创作中。皇帝的书法中流露出贵气,文学家的书法流露出书卷气,权贵重臣的书法流露出庙堂之气,皆是此理。

以宋四家为例,每个人身上的“文人气”特征占的多少,直接影响了他们书法的格调。米芾虽然精熟笔法,但其政治地位不高,又缺少诗文方面的才华,单论格调,并不比自认为不善书的苏轼高。蔡襄贵为北宋名臣,其书法典型的呈现出文人字的形态,浑厚端庄,淳淡婉美,自成一体。黄庭坚作为才华横溢的文学家,其书法风格一如其诗词,力避流俗,浑厚瘦硬,大开大合,气宇轩昂,极富于创造力。这些书家的风格与追求无不与他们的社会地位、身份认同相关,最终导致了他们身上文人气质与艺术家气质的差异。

二、艺术家气质与书家的开创性

中国书法自东汉魏晋进入自觉时代以来,已历近两千年。其间文人骚客不可胜数,高官贵胄更是多如牛毛。这些人或身居高位,或在诗词文章上享有盛誉,然而在这些人中能够名垂青史享书法家之名的却只有寥寥数百甚至数十人,开宗立派者更是屈指可数。这其中的原因,就是因为,一个伟大的书法家,不仅要有崇高的格调追求,还要有其个性鲜明,率意随性,敢于突破的艺术家气质。而这种气质并不是每一个文人所具备的。

艺术家气质在一个书法家个性中所占的比例的多寡直接影響创作的个性的鲜明程度与创造力的强弱。同为唐代草书大家,孙过庭的书谱基本合于二王的法度,笔笔规范,极具法度,有魏晋遗风,格调高古,创造力和个性却并不高。而张旭则以极大的艺术热情突破以典雅中和为追求的魏晋风韵,创造出气势宏大,跌宕起伏,动静交错,满纸如云烟缭绕的狂草。这与他们自身精神追求中艺术家的身份认同程度有很大的关系。孙过庭可以看做一个视魏晋法度为终极追求的文化守望者,而张旭则是具有激烈的创作热情,鲜明个性,不安于局限在解读并继承前人的艺术家的代表。又如,有清一代碑学兴盛,邓石如开宗立派,其胆识与勇气,非一般文人可具备。在其身上亦可找到其将自己定位于艺术家而非简单的文人的因素。

三、文人气与艺术气的斗争与融合

古语有云,“文人相轻。”[2]在书法史中这种例子同样存在。艺术家们独执偏见,往往对与自己艺术观相悖的作品和书家提出批评。但是抛开个人偏见及时代因素,这些争论与非议很多都是文人气质与艺术气质的斗争。米芾对唐楷不屑一顾,认为其过于规矩,僵滞呆板,状若算子。其实是米芾自己作为具有开拓性的艺术家对唐代重法的达官显贵书法家们的一种反叛。同时,作为唐代草书巅峰代表的怀素与张旭,其艺术家气质的又甚于米芾,在他们的关系中,米芾转而又成为了传统与守旧的捍卫者,并且批评旭素之粗野不堪与格调低下。

以王羲之为代表的晋人书法是“中和”之美的典范。其书法体现了刚柔并济,骨肉相称,骨势与韵味的和谐统一。“思虑通审,志气和平,不激不厉,而风规自远。”[3]王羲之之所以取得如此高的艺术成就,与其将“艺术家气质”与“文人气质”的完美结合密不可分。作为贵族士大夫的王羲之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与文人情怀,这保证了他书法创作格调的高雅,同时受惠于时代风气与个人修养他又具有不受拘束,任意自然,敢于创新的艺术家气质。这些是王羲之成为历史上公认的“书圣”的重要因素。

总之,艺术家气质往往决定了一位书家在书法史上的拓展性与宽度,文人气质则往往决定了一位书家的格调和高度。前者可以帮助书法家开拓进取,打破常规,并且形成鲜明的书法风格,后者则使书法家在拥有强烈个性的同时又保证了自身个性格调的高雅,避免了因个性的突出而走向粗野与狂怪。他们既相互斗争,又相互融合,同时对每位书家来说缺一不可,交汇融合中产生了风格千变万化的众多书法家。在我们的书法实践中我们应该在平衡这两种因素的过程中进行,同时也会促进我们人格的完善与进步。

【参考文献】

[1]刘熙载.艺概.[A].见:《历代书法论文选》[C].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第715页

[2]鲁迅.五论“文人相轻”明术[A].新版鲁迅杂文集.且介亭杂文二集[C].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2

[3]雷巧云.孙过庭《书谱》艺术论研究[D].内蒙古师范大学,2010

作者简介:张荣发,现就读于广西艺术学院2014级美术学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画(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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