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帽子王”是一种俗称,在清代专指可以世袭罔替、永不降级的亲王、郡王宗室爵位。
清代宗室封爵按等级可以分为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等14级,其中唯亲王郡王可以称为“王”;按袭爵方式可分为“世袭罔替”、按次降级两类,按来源来说可分为功封、恩封两种,前者是指清朝开国时期军功卓著者,后者则指治国有为、皇帝降恩特封者。
清初有礼亲王代善、睿亲王多尔衮、豫亲王多铎、郑亲王济尔哈朗、肃亲王豪格、庄亲王硕塞、克勤郡王岳托、顺承郡王勒克德浑8人,皆以有定鼎军功获封。清代中晚期又先后有怡亲王允祥、恭亲王奕訢、醇亲王奕譞和庆亲王奕劻4人,以恩封获得世袭罔替之荣。
清初诸王的爵位在传承过程中,变动不居,没有制度化。直到乾隆四十三年(1778),借为睿亲王多尔衮平反之机会,乾隆皇帝恢复诸王最初封号,并将爵位世袭罔替的制度明确颁行。
乾隆此次恢复清初诸王爵位名号的原则,一是凡有爵位名称变迁者,以各王去世时的爵位名号为准;二是后世子孙偶有错误以致降爵者,仍恢复原来爵位;三是凡生前犯谋逆一类的严重错误而被削爵、降爵、处死者,或后人因严重错误被削爵、黜宗室者,不再恢复。
也就是說在乾隆之前,各“铁帽子王”的爵位或降或削,并没有同时存在过。直到乾隆帝给他们厘清世系,恢复爵位名号,清初八大宗室王爵世袭罔替之制终于明确,“八大铁帽子王” 的俗称也才终于形成。
清朝对宗室诸王的管理非常严格,即使是铁帽子王也有错必惩,动辄获咎,亲王、郡王的名号犹如铁帽子可以世袭罔替,但戴铁帽子的人可以随时更换,其实一点都不“铁”。
嘉庆二十一年(1816),礼亲王昭梿因为凌辱大臣,又在府内对下人滥用刑罚,结果被削爵,圈禁近一年。崇德八年(1643),岳托的儿子、袭爵的罗洛宏因为嗜酒妄议,及在皇帝宸妃丧期内搞丝竹娱乐活动,被削爵。康熙二十一年(1682),岳托后裔、平郡王讷尔苏因为殴毙、殴伤无罪之人也被削爵,爵位转给他人。
(《北京日报》2015.3.23刘文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