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原政法委书记蒋尊玉,被办案人员形容为“五毒俱全”干部实不为过。他“贪腐”,与私企老板勾肩搭背、称兄道弟,“利”字当头、抱团共腐,工作之余,与老板们打高尔夫、打牌斗地主,尽情享受着权力的快感;他“通奸”,致使情妇堕胎,而这些私密的事情也交由“唯一的朋友”李某平来安排;他“赌博”,接受老板们的“间接行贿”,进行隐秘的利益输送;他“嫖娼”,在外出开会期间,快意于“甘当奴才”的老板为他打点、安排的嫖娼;他“裸官”,与妻子协议假离婚试图躲避组织的调查,让老板支付女儿出国留学、香港购物、外出旅游的费用,使女兒过着“寄生虫”般的生活。
这么一位“五毒俱全”的官员,如此“高调”的行径,居然历经五年还“安然无恙”。这问题到底出在哪?恐怕我们在鞭打这位官员的同时,还得理性追问:监管部门究竟在哪?对干部又是如何监管的?
作为干部监察管理部门,肩负着纯洁干部队伍的重任,应该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能、教育职能和惩处职能。
为此,要重视群众的举报,一旦发现问题就该立即展开调查,决不能拖延;对违法乱纪者施以重拳,绝不姑息养奸、养虎为患。如果把这些工作切实地做好做实,就会在很大程度上防患于未然,把问题消灭在泛滥之前,于国家、于社会、于干部本人都是一件大好事。
(人民网20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