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具有首都特色的大城市社会建设新模式

2015-04-29 23:08韩强
关键词:社会建设改革开放北京市

[收稿日期]2015-05-20

[基金项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北京的实践研究”(项目编号:13ZDA01)。

[作者简介]韩强(1965—),男,山东禹城人,北京市长城学者,北京联合大学人文社科部主任、教授。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1世纪以来,首都北京的社会建设由点到面,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层层推进,初步探索出一种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与时代特色的大城市社会建设新模式——“北京模式”。其核心是进行了社会保障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社会管理体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系和社会运行体系等“五大体系”为主体内容的社会建设,积累了诸多社会建设的经验,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一体化,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初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社会管理体制在改革和创新中迈进全国前列,社会动员与和谐社会建设成效卓著。

[关键词]改革开放; 北京市; 社会建设

[中图分类号]F299.27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2-4917(2015)03-0009-09

中国的改革开放已走过三十多年的历程,作为一个深刻改变当代中国的宏大变革,改革开放也成为中国社会建设的一次伟大实践。改革开放以来,首都北京的社会建设由点到面,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层层推进,历经了三个基本阶段;在此过程中,以社会保障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社会管理体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系和社会运行体系等“五大”体系为主体内容的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逐渐孕育形成了一种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与时代特色的大城市社会建设新模式——“北京模式”,为全中国的社会建设积累了丰富经验。

一、历史进程

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市社会建设历经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1996年,是社会建设依附于经济建设、社会事业有所发展但严重滞后的阶段;第二阶段,1996~2007年,是社会建设逐渐独立、社会事业迅速发展和社会管理体制有所突破的阶段;第三阶段,2007年至今,是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的阶段。三十多年来,北京市社会建设由点到面,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层层推进,呈现出一个渐进式、探索性的发展历程。

(一)1978~1996年,社会建设依附于经济建设,社会事业有所发展但严重滞后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揭开了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序幕。1980年4月,中央书记处召开会议,作出关于新时期首都建设方针的重要指示:北京的城市性质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要把北京建成全国、全世界社会秩序、社会治安、社会风气和道德风尚最好的城市;建成全国环境最清洁、最卫生、最优美的第一流城市,也是世界上比较好的城市;建成全国科学、文化、技术最发达、教育程度最高的第一流城市,并且在世界上也是文化最发达的城市之一;建成经济上不断繁荣,人民生活方便、安定的城市。”[1]按照这个指示,1982年3月,北京市正式提出《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草案)》(1983年被中央批准),指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的北京,应该是全国的政治和文化中心,首都北京的建设要保证党和政府领导全国工作和发展外交的需要;要满足全国各地来京工作的需要;要方便首都人民的工作和生活。表明北京市既要加强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也要发展社会事业以“为首都人民的工作和生活创造方便的条件”,开拓了首都城市性质和城市建设认识发展的新境界和实践发展的新阶段。

在经济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推动下,北京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到20世纪80年代末,北京市城乡面貌明显改观,民众的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水平逐步提高,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欣欣向荣,“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社会福利、社会保险、优抚安置以及社区综合服务工作都有较大进展。残疾人事业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城镇青年就业问题基本解决,待业率下降到0.5%。”“全市各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络初步建立,红十字会工作十分活跃,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又有新发展,市容卫生取得较大进步。”“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男性达到70.8岁,女性达到74.2岁,已经接近发达国家水平。”[1]可谓成绩显著。

第13卷第3期韩强:构建具有首都特色的大城市社会建设新模式

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7月

但是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和发展模式下,包括北京市在内的全中国的社会建设,从理念到实践都依附、服从和服务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三位一体”格局,这就导致社会建设日益滞后。20世纪90年代以后,经济体制改革、企业改制和片面追求GDP的增长,致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领域的问题大量呈现,下岗失业、“看病难、住房难、上学难”(被称作“新三座大山”)等民生问题愈益严重,各种矛盾凸显。在这种情况下,解决系列民生问题、管理转型带来的新增社会事务、稳定首都社会秩序等任务就迫切地摆在了面前。

(二)1996~2007年,社会建设逐渐独立,社会事业迅速发展,社会管理体制有所突破

20世纪90年代以后一系列民生问题的爆发,使北京市大力加强社会建设的任务提上了日程。在这种背景下,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党中央的社会发展理念、北京市的一系列社会变化和重大活动需求等,又催生了北京市社会建设的独立,推动了北京市社会建设事业的较快发展。这主要有:1990年北京市正式成为老龄化城市;1998年时任北京市市长贾庆林正式向中国奥委会递交了举办2008年奥运会申请书,2001年北京第二次申奥成功;2002年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并提出“社会更加和谐”的发展要求;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深刻阐述了科学发展观,并提出要统筹解决长期以来经济和社会失衡发展的局面;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社会建设”的概念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并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由原来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变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新格局,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社会建设理论体系。因此从20世纪90年代以后,特别是1996年之后,北京市抓住历史机遇,有针对性地开始逐步解决社会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快社会建设的步伐。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解决改革开放以后下岗失业等城市贫困问题,保障城镇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首都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1996年7月,北京市人事局发布《关于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工[1996]219号),在北京市建立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此,北京市低保制度逐步发展,2002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之后,针对低保对象的配套救助措施涉及领域逐渐增加,覆盖了包括生活垃圾处理费免征、公有住房租金减免、学杂费减免、义务教育阶段助学金、医疗减免、私房补贴、景点门票减半、配电设施改造补助、法律援助、医疗救助等很多方面。低保制度的实施,改变了过去节日“送温暖”活动的救助形式,扶贫济困从道义型向制度型转变。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1996年1月,北京市开始颁布《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之后又通过《北京市老龄事业五年发展计划(1996—2000年)》《北京市“十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2001—2005年)》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京发〔2000〕33号)等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相关政策,把老龄事业有计划、有步骤地纳入首都北京的发展战略中,“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被确立为养老工作的目标,养老服务逐步发展。

1998年以后,北京市结合大规模城市建设,不断加大城市社会建设的力度,1998~2005年,北京市委市政府接连召开五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在街道体制改革、和谐社区建设与和谐村镇创建等诸多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重点是街道体制的改革和社区建设的推进,基本思路是实行政企分开,使街道办事处回归城市管理,培育社会服务组织,实行政事分开,使部分服务职能回归社会,进而加强城市社会管理与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这一改革的结果,使街道从以前以政府身份直接从事经营活动逐步转变到管理城市与提供公共服务的轨道上来,街道办事处从包揽一切逐步转变到将部分服务职能和服务项目交由市场和其他服务组织提供,逐步运用市场化办法解决问题,拓宽了公共服务提供主体,推动了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2001年申奥成功以后,北京大力实施人文奥运行动计划,“讲文明、树新风”等持续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有力促进了市民素质的提升,城市形象焕发出新的风貌;2004年,为了实现城市管理的精细化,东城区实施了集合移动通讯技术、信息技术、地理编码及网络地图技术等为一身的 “网络化城市管理新模式”——万米单元网格管理办法。2006年开始, “魅力社区评选”等创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的诸种活动在全市广泛开展起来。这一系列举措使北京市社会建设在城市管理、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

(三)2007年至今,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全面发展

进入这一阶段的标志是,2007年,党的十七大将社会和谐上升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高度来认识,并全面部署了改善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工作,这就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发展到一个新境界,实践发展到一个新阶段。北京市委市政府利用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历史性机遇,大胆创新实践。2007年12月,全国率先成立统筹全市社会建设的专门机构——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综合协调北京市社会建设事宜。 社工委和社会建设办成立后,紧紧抓住筹办奥运会、残奥会的历史性机遇,广泛动员社会参与,推进北京市的社会建设。2008年奥运会成功举办之后,北京市统筹社会建设的机构改组成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迈开了体制创新步伐。2008年3月朝阳区社会建设工作机构挂牌,此后,到2009年底,各区县社会建设工作机构陆续挂牌。全面形成专门负责社会建设工作的机构体系,为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的进行奠定了坚实的组织领导基础。

2008年9月, 奥运会成功举办之后,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了第一次北京市社会建设大会,以巩固和提升奥运期间的社会建设成果,部署新形势下的社会建设工作。会议提出了“要以加强公共服务、社区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社会运行、社会领域党建的体系建设等‘五大体系为主体内容的社会建设新架构”[2],同时出台了在北京市社会建设史上有重要影响的“1+4”文件——《加强北京市社会建设的实施纲要》《北京社区管理办法》《北京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加强北京社会组织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以及《加强北京市社会领域党建的意见》,首都北京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得以明确,此后3~5年北京市加强社会建设工作的基本思路得以清晰:“初步建立起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首都特点的社会建设新格局的基本框架,规范社区服务站、社区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的建设与管理,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加快政社分开、管办分离步伐,健全社会组织协调机制,加强社区、社会组织以及新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2]社会建设大会的召开和“1+4”的文件颁布, 为首都社会建设事业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道路奠定了政策基础。

此后,“五大体系”建设工作逐步铺开。2008年全市开展公寓及写字楼规范管理专项行动。2009年,北京市召开志愿者工作大会,并出台了加强志愿者工作的文件,以转化奥运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大力加强和改进首都志愿者工作。2010年,北京社会建设网正式开通运行,该年北京市级和各区县级社会服务管理创新推进大会陆续召开,颁发了《北京市社会服务管理的创新行动方案》,市委、市政府确定在东城、朝阳、顺义三区县开展以网格化为重点的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西城、海淀、密云等区县也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制定了《北京市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通过了《关于实施(北京市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指导目录〈试行〉)的意见》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试行)》。2011年,北京市委十届九次全会召开,《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意见》予以审议通过。该年底,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全国首个省级社会建设五年规划《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社会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围绕“一切为了人民群众幸福安康”的主线,展示了“十二五”时期北京市民众美好生活的愿景,内容丰富,综合性强,是“十二五”时期北京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2012年,北京市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大会召开,印发了《关于推进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北京市社会建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

二、主要成就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探索和大力发展,迄今为止,北京市的社会建设在全国遥遥领先,在社会保障制度构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谐社会建设等诸多社会领域都取得巨大成效。

(一)社会保障制度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北京人民生活水平实现了从温饱到更加殷实富裕的小康的迈进。在城乡居民收入方面,1978年,北京市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65元,2008年达到24 725元,30年增长了67倍。197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25元,2008年达到了10 747元,30年增长了47倍[3]。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

与此同时,三十多年间,北京市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发展,社会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就社会保险而言,截至2012年,北京市已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城乡一体化,建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老一小大病统筹等医疗保障制度,社保卡制度也已实施,已累计发放社保卡825万张,1 779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持卡实时结算。”[4]在社会救助方面,到2006年,全市基本建成了以“低保”制度为基础,医疗、住房、教育等一系列专项救助相配套,灾害救助、临时救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综合性、多层次的社会救助体系,救助水平逐年提高,2006~2010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增长43%和152%;2009年,救助抚育孤儿的SOS儿童村开村并逐步发展,儿童福利床位由757张增加到1 715张[4];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制度框架初步建立,残疾人除享受社会救助的普惠政策外,到2010年底“全市为4万多户残疾人家庭完成无障碍设施改造,基本实现残疾人在家无障碍;大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解决了40多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4]在养老服务方面,到2007年,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服务机构为支撑的新型养老助残服务格局基本形成;2009年1月1日起,凡具有本市户籍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根据不同条件可享受医疗保健、生活服务、文体休闲、维权服务等方面的优待。在社会优抚方面,北京市率先在全国实现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义务兵优待金城乡同标准、全覆盖。截至2012年底,全市抚恤、补助各类重点优抚对象42 556人,其中伤残人员10 911人,在乡复员军人4 796人,60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军人17 744人,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 754人,参战退役人员3 053人,参试退役人员723人;烈士遗属559人,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1 270人[5]。在社会福利方面,社会福利由养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逐步拓展社会福利保障范围,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在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方面,北京市在市区开发了社区保洁、保绿、保安、公共设施维护、劳动保障协管、城管协管、交通协管、社会矫正协管和残疾人协管等社区公益性岗位,在农村购买护林、护水、护路、资源看护等公益性岗位,2006~2009年累计安置市区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32 924人,占认定就业特困人员的98.4%,安置10万农民就业[6]。截至2010年底,北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2%以内[6]。 近年来,政府以“无零就业家庭、无城镇危房户、无重大重复上访户、无拖欠工资问题、无社会救助盲点”等社会建设的“五无”目标为突破口,取得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系列新成效。

(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重要成就,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迅速

所谓公共服务,一般是指由政府或公共组织或经过公共授权的组织提供的具有共同消费性质的公共物品和服务,包括保障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等一系列建设事业:既有城乡公共设施建设,也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建设。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建设力度的加强,北京市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日趋加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日趋完善。

“迄今为止,北京市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公共安全等服务资源人均拥有量和保障水平已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有的指标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水平。教育投入持续增长”[4],1998年北京市地方财政(不含中央部委在京院校)拨教育事业费413 857万元,2006年达到235亿,位列全国第一,2011年增长到514.46亿元[7]。“十一五”期间,“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逐步提高,城乡教育差距显著缩小,基础教育入学率保持较高水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达到60%,全市常住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35%,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得到切实保障,教育普及程度基本达到发达国家水平。”[4]

覆盖城乡的医药卫生体系逐步完善,全市卫生资源总量显著增加,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展开。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0以来,北京市“着力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救治和大型活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疾病预防能力迅速提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稳固发展,卫生投入逐年增加,医疗服务能力快速提高,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2010年底,全市卫生机构数达6 539家(不含部队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相对于2005年的4 818家增加了35.7%。”[4]北京市卫生技术人员17.1万人,比2005年增长了42.7%;全市医疗机构床位总数92 871张,比2005年增长了17.5%。[8]到2010年还完成了3 36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和配置。广泛开展全民健康促进行动,全面提升居民健康素质,平均期望寿命2010年达到80.81岁,比2005年增长了0.72岁。[8]“孕产妇死亡率从2005年的15.91 /10万下降到2010年的12.1/10万,婴儿死亡率从2005年的4.35‰下降到2010年的3.29‰。居民健康总体水平已跻身于发达国家前列。”[4]

就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而言,1980年代以来,北京市大力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文化服务功能明显提升。截至到2010年底,已基本形成了“市群众艺术馆”“区(县)文化馆”“街道(乡镇)文化站(文化服务中心)”和“社区(村)文化室”四级公共文化设施服务体系和网络。其中,与居民健康密切相关的体育生活化社区建设初见成效,全民健身工程实现全覆盖,健身组织形成网络,健身设施就近就便,健身活动丰富多彩,全市居民健身活动日趋活跃,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居民总数的49.1%,达到国际化城市水平[4]。

就基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而言,北京市由点到面,逐步推进。迄今为止,全市“70%以上的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面积达到350平方米以上,所有城区都建立了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4]“三驾马车”管理体系。开始于2002年的、集信息查询、社区服务、社区管理等功能于一身的“96156”社区服务热线和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发展迅速,迄今为止形成了市、区、街、居四级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全市社区(村)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形成。”[4]

(三)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迈出坚实步伐,社会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逐步形成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那就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据此,北京市的社会管理迈出坚实步伐,走在了全国社会管理改革的前列。

从管理机构上看,党的十七大闭幕后不久,按照党中央加强社会建设的发展要求,北京市委市政府于2007年12月率先在全国成立了社会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前者为市委直属部门,后者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两机构合署办公,加强了对本市社会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有利于社会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各区(县)则成立相应的社会建设工作机构,截止2011年底,“141个街道、120个乡镇建立社会工作党委,初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4]

在社会管理模式上,第一,2008年底,北京市出台了社会建设的“1+4”系列文件后,2009年初,在全市推广“两委一站”的社区结构,实现社区治理层面的制度创新,将行政性事务从居委会中剥离出来,成立社区服务站有效承接公共服务。截至2010年,北京市大部分城市社区形成了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各负其责的社区建设规范化模式;第二,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社团管理模式,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2009年,北京市认定了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侨联、市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市法学会等10家人民团体为第一批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2010年,又认定了市志愿者联合会、市工商联、市商业联合会、市体育总会、市贸促会、首都慈善公益组织联合会、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市律师协会、北京工业经济联合会、市建筑业联合会、北京民办教育协会、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等12家社会组织为第二批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两批22家‘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业务领域可覆盖市级社会组织的80%左右,并根据自身的工作性质对相关社会组织实行分类管理”[9],基本形成社会组织“枢纽型”工作体系。第三,2011年,北京市“开展社会组织党建‘3+1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即在‘枢纽型社会组织建立党建工作委员会、成立社会组织联合党组织、设立或明确相关工作部门和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例会制度”;“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全部建立党组织,全市1 249座商务楼宇全部建立党建工作站(社会工作站),基本实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全覆盖。”[4]第四,承担收集基础信息、反映群众需求、发现报告问题、排查化解矛盾、协助解决问题、动员公众参与管理等6项职能的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村庄社区化管理等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各类人群社会服务管理创新不断取得新突破。总之,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公众既有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合力推动实现社区党建、社区自治和社区服务“三位一体”全方位发展的社区建设新格局。

(四)社会动员成绩卓著,社会广泛参与度赢得世人瞩目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北京市委和市政府注重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服务管理,在筹办1990年亚运会、举办2008年奥运会、残奥会等国际大型运动会以及2009年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等重大活动中,更是千方百计激发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活动以及相关社会服务管理和社会建设工作。社会动员成绩卓著,广泛的社会参与赢得了世人瞩目。北京“奥运会筹办和主办期间,北京市委市政府、奥组委、团中央、奥运会志愿者工作协调小组志愿工作体制,在北京18个区县、82所高校成立了志愿工作协调机构,组建了京外省区市、港澳台侨奥赛会志愿者招募工作机构,成立了十类专业志愿者项目工作组”[10],志愿者申请人数及公众参与程度创历届之最,赢得世人瞩目:北京动员了10万赛会志愿者、40万城市志愿者、100万社会志愿者以及20万“啦啦队”志愿者;“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奥运会期间,170万名志愿者在各类服务领域累计服务超过2亿小时”。[10]志愿服务世人称赞,群防群治成果显著,为保证奥运期间的空气质量,几百万北京驾驶员自觉遵循“单双号限行,黄标车禁止上路”的规定,为奥运做贡献,即使造成一些不方便,中国民众也没有怨言……

社会动员的巨大成功,体现了中国经济和政治体制拥有在短时间内集中全国之力办大事的优越性,彰显了人民群众在重大社会活动和社会变革中的巨大能动性,也充分说明了中华民族具有强大的向心力、凝聚力。

(五)努力打造首善之区,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社会建设的目标是为了促进社会和谐, 推动社会进步。为把首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善之区,2005年8月,北京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的若干意见》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创建和谐社会和文明城市的目标和行动计划。要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区、村镇作为社会的细胞与基础,是社会建设与管理的重心。为此,北京市提出要首先将社区、村镇建设成“民主法治健全、基本社保均衡、公共服务完善、社会安全稳定、生活环境良好、邻里互助友爱”的和谐单元。望京街道望花路东里社区、呼家楼街道呼北社区、亚运村街道安翔里社区、酒仙桥街道高家园社区、麦子店街道枣营南里社区和望京街道西园社区是北京市创建的第一批和谐社区典型。之后,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的活动在全市各区县展开,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建设成效显著。

为把争议化解在基层、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首都的和谐稳定,近年来,北京市“完善和推广劳动纠纷调解‘六方联动机制、‘人民调解进派出所、‘信访代理制等,不断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群众权益保障机制、社会矛盾调处机制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4]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大幅度提升。

对北京市实现和谐社会,市民大多信心十足。“在2005年,北京市统计局开展北京市和谐社会建设居民意向调查,结果显示,居民对建设和谐社会的态度是积极的,有半数(54.6%)的被调查者认为目前北京的社会是和谐的;有七成以上(74.1%)的被调查者认为未来五年个人的生活会比现在好;有近七成(68.2%)的被调查者认为个人目前的生活是幸福的。”[11]

三、基本经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北京市的社会建设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为全中国的社会建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主要有:

(一)大力发展经济,夯实社会建设的基础

北京市改革开放后三十多年的社会建设历程说明,经济建设、经济发展是社会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改革开放后三十多年来,北京市的经济建设已经取得了历史性的伟大成就。

1978~1997年,改革开放初的二十年,北京市国民经济发展连续跃上了几个台阶。“到1997年,北京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 810.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相当于1978年的5.9倍,平均每年增长9.8%;20年中,有13个年份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16 735元,在全国各省市中位居第二,按可比价格计算,相当于1978年的4.5倍。”[12]到2000年,全市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2 万元,比1995年增长61%。“九五”期间,经济增长步伐继续加快,全市“经济年均增速达到10%,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累计超过10 000亿元,比八五时期增加1.2倍(时价)。”[13]2001~2005年的“十五”期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 11.9%,超出‘十五计划目标 2.9 个百分点,高于‘九五时期平均增速 1.6 个百分点。人均 GDP 突破5 000美元。2005 年,全市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GDP达到44 969元(折合5 457美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是2000年的1.9倍。”2006~2010年的“十一五”期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4%,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9.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9%。”[14]

经济增长的同时,财政收入也快速增长。1997年北京市地方财政收入209.9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相当于1978年的4.2倍,平均每年增长7.8%。[10]财政收入决定财政支出,1978~2005年,北京市财政支出规模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扩大,由20亿元增加到1 137亿元,年平均增加值近40亿元。“十一五”期间,北京财政收入(一般预算)和支出(一般预算,含中央追加支出)累计分别达到8 827.9亿元和9 941亿元,分别是“十五”时期的2.7倍和2.6倍。[15]

即使在市场经济体制背景下,财政支出仍是政府进行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保证收入分配公平、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北京市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为首都社会建设的加强奠定了坚实基础。正因有了这样的经济实力,北京市才有条件申办奥运、承办奥运,也才能利用承办奥运会之机,实施“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并先于其他省份在社会建设方面大踏步前进;正是有了如此经济实力,2010年,北京地方财政支出用于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分别能比2009年增长22.9%、41.6%和18%。[15]

经济发展是社会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当然,经济发展不能是片面强调GDP的增长,而是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的协调发展。

(二)把改善民生和让人民受益作为社会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社会建设与民生息息相关,北京市的社会建设,涵盖了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等方方面面的内容,但无论是哪一方面的工作都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理念进行。为了保障民众的基本生存权、维护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和谐,北京市委市政府加速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同时,率先在全国实施了医疗保险制度、社会养老制度城乡一体化等一系列措施,大力推进社会管理的共建共享,赢得了全市民众的高度认可。

北京市社会建设模式所恪守的“以民为本”的理念及其实践成效告诉我们,进行社会建设和管理要紧紧抓住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人民群众在生活中切实感受到权益得到保障;只要奉行“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宗旨,社会建设和管理就会赢得民众的理解和支持,民众就会积极参与建设、主动配合管理;只有把改善民生及时刻维护和发展群众利益作为社会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使党和政府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调动起一切积极因素,使和谐社会建设成为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三)既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又要抓住机会实现飞跃

在北京市社会建设中,北京市委市政府既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又抓住机会,实现飞跃。无论是筹办1990年亚运会、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等国际性体育盛会,还是举办新中国成立60周年这样的大型庆典,亦或是支援汶川抗震救灾的大规模活动,北京市委市政府都抓住这些时机,把筹办这些活动的过程变成北京市社会建设的实践过程,以实现北京社会建设阶段性的飞跃。这些活动结束后,北京市委市政府又对社会建设阶段性的成果加以巩固和提升。

被奥运推动起来的志愿者服务就是这样发展完善起来的。2008年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后,北京市委市政府及时转化奥运成果,将“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理念与成就转化为“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重大发展战略,作为奥运期间社会建设成果之一的志愿者服务制度建设,在此战略实施期得到进一步完善,志愿者队伍在此后进一步壮大,志愿者精神在此后被延续下去。2009年完成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后,北京市委市政府同样不失时机地提出,要将北京建成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长远发展战略,志愿者服务制度被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布局的一个方面得到巩固和提升,志愿服务向经常化、科学化发展。

既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又要抓住机会,实现飞跃,是北京市社会建设的成功经验之一。

(四)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激发社会建设的动力

健全和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在加强社会建设中具有根本性和长效性的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紧紧抓住这一关键。近年来,北京市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初步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主要包括:在工作机制建设方面,北京市领先全国成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社会建设组织协调机制由此建立。以此为基础,社会建设工作机制、工作平台和网络逐步建立和完善。同时初步建立起“区县社会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枢纽型社会组织协调机制、社会建设信息工作协调机制、社会建设研究基地协调机制,初步形成了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纵向到底和‘两新组织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16] “在社区建设方面,初步形成社区党委、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三位一体、各负其责的社区建设规范化模式;在社会组织建设方面,初步形成分类规范、以社管社、党建业务一起抓的社会管理模式;在社会工作队伍建设方面,特别是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方面,初步形成专业化、职业化模式;在志愿服务方面,初步形成应对突发事件志愿服务与经常性志愿服务相结合的长效化工作模式;在社会领域党建工作方面,初步形成社区党建区域化模式、社会组织党建在‘枢纽型社会组织建立社会组织联合党委模式、新经济组织商务楼宇党建模式,等等。”[17]北京市委市政府通过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大胆探索,不断开拓创新,在社会建设诸领域获得多方面突破,大大提高了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整体效能,使首都的社会事业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从而形成与时俱进、中国特色、首都特点的社会建设 “北京模式”。实践证明,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生命力在于创新,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是社会建设的出路和动力。

(五)创新社会动员机制,形成全民参与的格局

“动员”一词从字面理解,就是发动人们参加某项活动的意思。社会动员,一般是指“政府、政党或社会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影响、改变社会成员的态度、价值观和期望,达成一定的思想共识,引导、发动和组织社会成员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以实现一定的社会目标的活动。”它具有调动公众政治参与热情,提高政府治理权威,增强社会凝聚力等功能。改革开放前中国的社会动员机制是单一的党政动员,党和政府一声令下,举国上下,全民行动。进入改革开放新时代后,社会发生巨大变化,社会动员机制也必须有相应的变化。

北京市社会建设的鲜明特点之一就是创新社会动员机制、调动全民参与的积极性。北京市社会建设中既一如既往地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又根据以往大量“单位人”变成如今“社会人”、社区日益发展、各种社会组织涌现的新形势,创新社会动员机制,为社区和新兴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搭建新的参与平台,激发和呵护社会各方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支持和帮助他们参与社会管理,逐步形成了党和政府主导、单位和社区以及社会组织协同、广大群众积极投入的新型动员和参与模式。这种社会动员模式既有利于多元主体的自治、自律,又有利于多元主体在社会建设中的协同、互律,使各种社会力量形成共同推进社会建设的合力。“群力之举则无不胜”,“众人拾柴火焰高”,社会建设千头万绪,千丝万缕,工程浩繁,不是哪一个机构、组织、个人能做好的事,只有健全和完善全社会动员机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方能形成人人尽责、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生动局面。

(六)搞好智库建设,推进社会建设的科学化

在北京市社会建设的推进中,市委社会工委、市社会办注重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迄今为止,已经与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和北京城市学院等高校与科研机构共建了9所北京社会建设研究院。北京社会建设研究院整合高校及相关单位资源,充分发挥北京各高校专业优势,将科学研究从整体上向问题研究导向转型,针对北京市建设与发展中的问题,为北京市政府和社会关于城市发展和社会建设方面的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培养高层次人才。目前,北京市已逐步形成以学者为核心,以机构为平台,以项目为抓手的关于社会建设问题智库发展格局。

“群策之为则无不成”,首都北京在社会建设中会不断遇到新问题、新情况、新矛盾,让高校学者、机构研究者成为社会建设改革发展决策方案的建言者、政策效果的评估者、社会舆论的引导者,为北京市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智慧支持,甚为重要。

当然,除了这些“北京经验”,北京社会建设在“五大体系”的诸多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北京社会建设相对于经济、政治、文化领域的建设成就,仍然显得滞后、薄弱,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和完善。[参考文献]

[1]首都之窗网:《关于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http://govfile.beijing.gov.cn/Govfile/ShowNewPageServlet?id=1714。

[2]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2008年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总结》,北京市社会建设网:http://www.bjshjs.gov.cn/index.htm。

[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我委参加“北京市社会进步情况”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http://www.bjpc.gov.cn/gzdt/200909/t457450.htm。

[4]首都之窗-北京市政务门户网站: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社会建设规划纲要》,http://zhengwu.beijing.gov.cn/ghxx/sewgh/t1206405.htm。

[5]北京市民政局:《二O一二年北京市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北京民政信息网:http://www.bjmzj.gov.cn/news/root/tjnb/2013-10/108500.shtml?NODE_ID=root。

[6]宋贵伦:《北京社会建设概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38页。

[7]中国网:《北京教育概况》,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chinese/zhuanti/2008ay/741955.htm。

[8]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卫生发展改革规划》,首都之窗网:http://zhengwu.beijing.gov.cn/ghxx/sewgh/t1219728.htm。

[9]北京社会建设网:《北京市“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http://www.bjshjs.gov.cn/86/2011/02/21/66%405030.htm。

[10]王立华:《切实抓好奥运志愿者工作成果转化持续贡献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中国社会组织网: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Hot/3500/32164/1.html。

[11]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2005 年暨“十五”时期北京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数据》2006年第2期。

[12]北京市统计局:《展首都风貌创世纪辉煌——改革开放二十年北京市经济发展成就综述》,《北京统计》1998年第12期。

[13]北京市统计局:《2000 年暨“九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北京统计》2001年第2期。

[14]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2010年暨“十一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1年第2期。

[15]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2010年暨“十一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http://www.bjstats.gov.cn/xwgb/tjgb/ndgb/201102/t20110221_196297.htm。

[16]宋贵伦:《采取新举措 取得新成效 形成北京社会建设体系新格局》,《党建》2010年第11期。

[17]王振海:《社会动员:一种国家治理方式》,《学习时报》2014年5月26日。

Creating a New Model of Metropolitan Social Construction

with Characteristics of a Capital City

HAN Qiang

(Department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of Beijing Union University, Beijing 100101, China)

Abstract: Ever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up, especially since the 21st century,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capital Beijing has been pushing forward vertically and horizontally toward the “Beijing Model”, a new model of metropolitan social construction with vivid characteristics of China and the age. It consists of such five systems of social construction as the social security system, public service system, social management system, Party building system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and social operation system. Many social construction experiences have been accumulated so that Beijing plays a leading part in the country in the urban and rural integration of social security system, in the preliminary perfection of basic public social service, in the new progress of the construction of public service system, in the stepping up into a top few cities of the country in the reform and innovation of social management system, and in the great achievements made in social motivation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a harmonious society.

Key words:reform and opening up; Beijing city; social construction

(责任编辑 孙俊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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